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前文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07人,代表股份549,630,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9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63,56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7148%;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0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6,06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4747%。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
股份105,994,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279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66,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40%;反对20,278,8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95%;弃权58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953,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706%;反对20,278,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778%;弃权58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