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收到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已确认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9月5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每股价格1.3996元受让转增股票710,511,267股,支付投资款合计994,431,569.2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6年1月12日,公司、管理人与财务投资人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苏信服务?诚益7号企业财富管理信托”“苏信财富?富诚S2501金通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玄武44号金通灵重整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各方确认,财务投资人以2.79元/股共受让转增股票496,111,984股,支付投资款合计1,384,152,435.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截至2026年2月9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2,378,584,004.65元。本次所有重整投资人已经全部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
三、风险提示
1.南通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