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_公司公告_华伍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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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5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聂璐璐女士通知:聂璐璐女士根据其个人资金使用安排于2025年9月24日解除了与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29万股股票质押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聂璐璐8,290,00016.59%1.97%2023年4月10日2025年9月24日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璐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聂景华

聂景华58,067,50013.82%37,000,00063.72%8.81%00%00%
聂璐璐49,977,81411.90%41,470,00082.98%9.87%00%00%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800,0001.86%00%0%00%00%
合计115,845,31427.58%78,470,00067.74%18.68%00%00%

注:

①聂璐璐为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之女,聂景华与聂璐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聂景华控制的法人股东,聂景华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

②上表中的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③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总股本以截至公告前一日为基数。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璐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相关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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