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300100)_公司公告_双林股份: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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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300100证券简称:双林股份公告编号:2025-102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99),定于2025年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提案。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2025年

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向公司提交《关于向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持有254,126,96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43%。双林集团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其他内容无变化。现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1-3为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

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

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邮件(qqxia@shuanglin.com)到公司。

、登记地点:

上海青浦区北盈路

号,双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请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

)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黎明、夏青青

联系电话:0574-83518938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00。

2、投票简称:双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三: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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