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_公司公告_龙源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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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自主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提升存货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同步增强产品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的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来成本核算经验,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即每月月末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即每次进货后,

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并用该单位成本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公司自2026年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及时、精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存货周转快等因素,计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提高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的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为提高公司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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