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证券简称:华仁药业公告编号:2026-00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福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110,6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收到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仁世纪集团于2019年12月19日-2026年3月3日期间因增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导致持股比例减少6.50%,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仁世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福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110,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9年
月
日华仁世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华仁世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063,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4%,一致行动人梁福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2,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华仁世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996,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0%。在2019年12月19日-2026年3月3日期间,华仁世纪集团因增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6.50%。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仁世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178,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4%,一致行动人梁福东先生持有华仁药业1,932,3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华仁世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110,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变动日期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备注 |
| 2020.02.25-2020.03.02 | 集中竞价减持 | -7,429,720 | -0.628 | 2019年11月1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2020年3月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累计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6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2020.08.03-2020.09.03 | 集中竞价减持 | -9,456,480 | -0.800 | 2020年6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2020年9月2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2020年12月2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2021.09.22-2022.01.04 | 集中竞价减持 | -10,386,466 | -0.879 | 2021年7月1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年11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年12月2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
| (公告编号:2021-074),2022年2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 2022.02.09-2022.09.02 | 集中竞价减持 | -17,078,814 | -1.445 | 2022年2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年4月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年6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年7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2022年9月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2022.09.05-2022.12.27 | 集中竞价减持 | -473,500 | -0.040 | 2022年9月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年12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2023年3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2024.03.08-2024.04.08 | 集中竞价增持 | 4,126,280 | 0.349 | - |
| 2025.07.08-2025.07.16 | 集中竞价减持 | -11,822,020 | -1.000 | 2025年6月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年7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
| 2025年7月1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 2025.12.5-2026.3.3 | 集中竞价减持、大宗交易减持 | -24,364,811 | -2.061 | 2025年11月1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2025-073),2026年3月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 合计 | - | -76,885,531 | -6.504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9年12月19日)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6年3月3日)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华仁世纪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134,063,746 | 11.34 | 57,178,215 | 4.8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063,746 | 11.34 | 57,178,215 | 4.8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梁福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1,932,390 | 0.16 | 1,932,390 | 0.1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32,390 | 0.16 | 1,932,390 | 0.1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135,996,136 | 11.50 | 59,110,605 | 4.999996 | |
注:1、梁福东先生为华仁集团实际控制人陈祉含女士之配偶,与华仁世纪集团为一致行动人。2025年5月19日,梁福东先生因病逝世,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尚未办理继
承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及股东华仁世纪集团将督促相关方及时办理完毕股份继承过户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即2019年12月19日-2026年3月3日期间),一致行动人梁福东先生(已于2025年5月19日因病逝世)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2、根据证监会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者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截至2025年1月10日,华仁世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5,297,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6%。本次权益变动适用“刻度说”新规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5%整数倍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华仁世纪集团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与华仁世纪集团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华仁世纪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福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110,6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