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证券简称:长盈精密公告编号:2025-8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56,500万元,其中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3,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与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义安分行签署了《担保函》,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电子”)、EVERWINPRECISION(VIETNAM)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越南长盈”)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保证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 |
| 1 | 长盈精密 | 广东长盈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人民币20,000万元 |
| 2 | 长盈精密 | 宜宾电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 人民币50,000万元 |
| 3 | 长盈精密 | 越南长盈 | 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义安分行 | 2,200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15,581.50万元)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3日
2、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三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陈小硕
4、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玻璃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陶瓷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塑胶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东长盈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89,396.22 | 733,909.70 |
| 负债总额 | 352,388.87 | 386,695.92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74,748.87 | 68,368.75 |
| 流动负债总额 | 336,393.20 | 365,340.47 |
| 净资产 | 337,007.35 | 347,213.78 |
| 2025年1月至9月 | 2024年1月至12月 | |
| 营业收入 | 507,425.88 | 699,581.37 |
| 利润总额 | -10,404.20 | 3,974.89 |
| 净利润 | -10,216.91 | 4,113.76 |
(二)被担保人: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3年08月09日
2、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宜宾港路101号长盈精密西部基地精密结构件自动化生产项目一期综合楼-1层1号
3、法定代表人:卫凡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宜宾电子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3,311.83 | 45,341.36 |
| 负债总额 | 33,476.07 | 15,423.90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8,901.44 | 13,423.90 |
| 净资产 | 29,835.76 | 29,917.47 |
| 2025年1月至9月 | 2024年1月至12月 | |
| 营业收入 | 5,702.36 | - |
| 利润总额 | -227.60 | -110.04 |
| 净利润 | -81.71 | -82.53 |
(三)被担保人:EVERWINPRECISION(VIETNAM)TECHNOLOGYCO.,LTD
1、成立时间:2021年01月08日
2、住所:越南义安省兴原县兴西社义安VSIP工业园民主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唐小军
4、注册资本:3000.00万美金
5、经营范围:金属、塑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6、股权结构:越南长盈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16,596.84 | 109,725.20 |
| 负债总额 | 61,363.72 | 45,381.10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61,363.72 | 45,381.10 |
| 净资产 | 55,233.13 | 64,344.10 |
| 2025年1月至9月 | 2024年1月至12月 | |
| 营业收入 | 34,834.75 | 6,095.24 |
| 利润总额 | -5,460.65 | -4,978.38 |
| 净利润 | -5,460.65 | -4,978.38 |
三、保证合同或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
EVERWINPRECISION(VIETNAM)TECHNOLOGYCO.,LTD
、债权人: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义安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
EVERWINPRECISION(VIETNAM)TECHNOLOGYCO.,LTD
、担保最高限额:
2,200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15,581.5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未偿还担保余额、信用证项下的付款金额。根据贷款协议条款,由债权人计算并经债务人确认的应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逾期本金为基础)。
、保证期间:本担保为循环担保,自签署之日起完全生效,有效期为
年;以及直至债务人或保证人全额支付本担保的所有款项,并由债权人正式签署的书面确认书证明;以较早者为准,除非保证人和债权人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延长。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9,278.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97,064.90万元的比例为
27.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与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义安分行签署的《担保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