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_公司公告_东方日升: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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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东方日升2025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东方日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公司管理架构调整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新增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对下列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相应修订或新增: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东方日升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东方日升市值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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