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_公司公告_经纬辉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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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制定治理制度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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