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兴龙先生提议召开,于2025年
月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
人,实际参会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兴龙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所涉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042)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043)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本次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自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2025-044)。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