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300181)_公司公告_佐力药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11年2月22日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电话:0572-8281383传真:0572-8281246互联网网址:www.zuoli.com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食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原料(发酵虫草菌粉)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市场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佐力药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股票简称:佐力药业 股票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olly Pharmaceutical Co.,Ltd.

(证券代码:300181)(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

1-1-1

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1-1-3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应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尽量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二)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事项需根据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审批后方可通过。

2、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程序:在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本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编制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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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2、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实施)年度分红所属年度实施分红方案现金分红额 (含税)
20232022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21,041.62万元
20242023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31,562.43万元
2025202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41,548.04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实施分配的利润为94,152.09万元,占分红所属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8,790.49万元的242.72%,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77.1938,293.6127,300.67
现金分红(含税)41,548.0431,562.4321,041.62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81.8282.4277.07

1-1-5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94,152.0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8,790.4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242.72

四、本公司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第三节风险因素”全文,并注意投资风险。

1-1-6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 2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 2

四、本公司相关风险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 义 ...... 9

一、一般释义 ...... 9

二、专业术语释义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14

一、公司基本信息 ...... 14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4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2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4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4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38

四、其他风险 ...... 4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3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4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2

四、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54

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56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6

七、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95

1-1-7八、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 101

九、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 103

十、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 107

十一、公司主要经营资质与技术研发情况 ...... 110

十二、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14

十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25

十四、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25

十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25

十六、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 12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29

一、财务报告情况 ...... 129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 ...... 13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36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137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 140

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 ...... 142

七、财务状况分析 ...... 143

八、经营成果分析 ...... 177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95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95

十一、重大对外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98十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影响 ...... 199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01

一、合规经营 ...... 201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 201

三、同业竞争 ...... 202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0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1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前景 ...... 21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14

1-1-8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 ...... 235

五、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的情况 ...... 236

六、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237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238

八、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239

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41

十、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43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 246

二、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46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47

四、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248

五、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 248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249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 250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 250

九、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51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5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5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 25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5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59

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61

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 ...... 26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68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68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 268

1-1-9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次发行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本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本期可转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佐力药业、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1
青海珠峰、珠峰药业、珠峰药业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珠峰药业81.00%股权
湖州医药、凯欣医药公司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凯欣医药有限公司
佐力医药浙江佐力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佐力健康产业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创新医疗、佐力创新医疗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佐力健康产业持有其92.50%股权
佐力医药投资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百草中药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百草医药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佐力医药科技德清佐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佐力健康科技浙江佐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正生物浙江佐力三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百草中药全资子公司
科济生物科济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科济药业通过VIE协议控制的公司
科济药业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医疗参股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2171.HK
佐力集团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控制的企业,俞有强通过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佐力集团79.56%股权,为公司关联方
佐力君康德清佐力君康健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佐力郡健德清郡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德清银天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上海佐力佐力(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1-1-10

深圳佐力佐力(深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杭化院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德清御隆德清御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德清寅幸德清寅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杭化科技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杭化新材料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纸友科技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浙江郡安里浙江郡安里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精医康(杭州)精医康(杭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佐力企业管理浙江佐力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佐力小贷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德清银盛德清银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拓普药业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8.00%股份
杭州杭实杭实科技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俞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俞有强之子
侯林俞寅的配偶
珠峰原料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股票代码:01099.HK
华润医药集团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股票代码:03320.HK
九州通医药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股票代码:600998.SH
上海医药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股票代码:601607.SH
英特集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股票代码:000411.SZ
华东医药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股票代码:000963.SZ
中美华东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回报规划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章程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1-11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东方华银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各期、报告期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最近一期末、 报告期末2025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药用真菌

一类在生长、发育的代谢活动中,能产生具有药理活性或对人体疾病有预防、抑制或治疗作用的物质的真菌

乌灵参一种生长在地下深处、土栖白蚁废弃蚁巢上的珍稀药用真菌
乌灵菌从天然乌灵参中分离筛选到的遗传性能良好,经有效鉴定的菌种的特称
乌灵菌粉乌灵参发酵菌丝体干粉
蝙蝠蛾被毛孢冬虫夏草菌的无性型,又名中国被毛孢
菌种经人工培养的纯菌丝体连同培养基质的统称
菌种复壮在菌种未衰退或衰退后进行纯种分离及生产性能的检测等,以保持或恢复菌种原来优良性能的方式
培养基供微生物、植物或动物组织生长和维持用的人工配制的养料,一般都含有碳水化合物、含氮物质、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和水等
菌丝体真菌在生长过程中形成的许多菌丝的集合体的统称,是真菌的营养体
生物发酵技术以工业生产为目的,通过生物体的代谢活动以获得医药、食品、化工等产品以及进行生物材料和非生物材料加工的过程,是将传统的发酵技术与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的一项技术,包括菌种选育、菌体生长和代谢控制及生物体代谢产物的利用等
中药指纹图谱 技术运用现代分析技术对中药化学信息以图形(图像)的方式进行表征并加以描述的技术
心肾不交指心与肾生理协调失常的病理现象,临床表现为失眠、多梦、虚烦、遗精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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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指一类精神容易兴奋和脑力容易疲乏、常有情绪烦恼和心理生理症状的神经症性障碍,是心理疾病的一种
慢阻肺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一种具有气流阻塞特征的慢性支气管炎和(或)肺气肿,可进一步发展为肺心病和呼吸衰竭的常见慢性疾病
安神剂由重镇安神或滋养安神的药物为主组成的制剂的统称,具有安神定志,治疗神志不安疾患
心理障碍心理(精神)功能紊乱,并达到影响个体的社会功能或使自我感到痛苦程度的心理异常状态
抑郁症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障碍为主要症状的一种精神疾病,以情绪低落、丧失兴趣、悲观失望、忧郁和厌世心理特点为主,常唉声叹气,对人对事物失去兴趣,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自我评价过低、食欲减退和失眠、头痛、心烦、多恐慌梦、乏力、腹泻等症状
焦虑症以广泛性焦虑症(慢性焦虑症)和发作性惊恐状态(急性焦虑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口干、尿频、尿急、出汗、震颤和运动性不安等症状,其焦虑并非由实际威胁所引起,或其紧张惊恐程度与现实情况很不相称
围绝经期综合征、更年期 综合症妇女在绝经前后,因卵巢功能逐渐衰退或丧失,以致雌激素水平下降所引起的以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代谢障碍为主的一系列症候群
良性前列腺增生尿道周围前列腺的良性腺瘤样增生,导致不同程度的膀胱流出道梗阻,正常结构被破坏,出现一系列排尿障碍症状。如尿频尿急、尿流细弱、尿不尽等排尿障碍
新药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生产批件药品注册批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某种药品,发给“批准文号”的法定文件
君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其药力居方中之首,用量较作为臣、佐药应用时要大。在一个方剂中,君药是首要的,是不可缺少的药物
质量受权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独立履行药品出厂放行或药品上市放行职责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QC质量控制,泛指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等的检验工作
GABAγ-氨基丁酸,一种抑制性神经递质
AD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起病隐匿的进行性发展的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临床上以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以及人格和行为改变等全面性痴呆表现为特征,病因迄今未明
IBS肠易激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病,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排便后可改善,常伴有排便习惯改变,缺乏解释症状的形态学和生化学异常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IND临床试验申请
注射剂由药物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溶液(包括乳浊液和混悬液)以及供临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悬液的无菌粉末或浓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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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药物与适宜的辅料制成具有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状制剂。可分为可溶颗粒、混悬颗粒、泡腾颗粒、肠溶颗粒、缓释颗粒、控释颗粒等,供口服用
片剂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匀压制而成的圆片状或异型片状的固体制剂,以口服普通片为主
胶囊剂药物或加辅料充填于空心胶囊或密封于软质囊材中的固体制剂,主要供口服用
制剂药物制剂,简称制剂,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OTC非处方药物,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是不在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药品,即不需要凭借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的处方便可自行选购、使用的药品
学术推广模式制药企业所采取的以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向医生宣传药品的特点、优点以及最新基础理论和临床疗效研究成果,并通过医生向患者宣传,使患者对药品产生有效需求,实现药品销售的一种方式
循证医学遵循科学证据的临床医学,它提倡将临床医师个人的临床实践和经验与客观的科学研究证据结合起来,将最正确的诊断、最安全有效的治疗和最精确的预后估计服务于每位具体患者
iPSC诱导性多能干细胞,是指通过导入特定的转录因子将终末分化的体细胞重编程为多能性干细胞。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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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Zhejiang Jolly Pharmaceutical Co.,LTD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股票代码:30018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汪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1,387,335元
成立时间:2000年1月28日
上市日期:2011年2月22日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电话:0572-8281383
传真:0572-8281246
互联网网址:www.zuoli.com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食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原料(发酵虫草菌粉)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市场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医药健康行业持续受益于国家战略与政策支持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在“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人口结构变化、居民健康意识提升以及科技进步等多重因素驱动下,行业长期增长动力明确。国家层面陆续出台的系列规划与政策,为行业的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强有力的支持。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强调了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系统部署了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科技创新等任务,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锚定了长期方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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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了统筹运用审评审批、医保支付、商业保险、临床应用等政策工具,推动创新药的发展前景,优化创新药发展的整体政策生态。2025年,商务部等十二部门发布的《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了围绕健康饮食、健身运动、健康管理等方向扩大服务供给,激发健康消费潜力,为医药健康产业向消费端延伸、拓展新的增长空间提供了直接的政策驱动力。同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并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2、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中药行业发展和创新

中医药是我国民族医学科学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中药在医疗保健中的作用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对中药产业的监管,推动中药产业现代化发展,中医药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容。

2021年12月30日,国家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2)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3)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4)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2021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十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2022年1月1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中强调深化科技创新合作,着力塑造中医药发展新优势;深化健康产业合作,着力扩大中医药发展规模;深化区域国际合作,着力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2023年1月3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核心是构建中国特色中药科学监管体系,覆盖中药材种植、饮片监管、医疗机构制剂转化,并优化基于“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证据体系,以加速中药新药审评。2025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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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中医药行业提出了“质量提升”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要求,系统部署了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种植、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名优品种和知名品牌等任务,明确了构建现代化中药产业体系的目标。国家的相关政策为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开辟了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中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中药企业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3、市场需求结构变化为中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带来新机遇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显著,慢性疾病负担不断加重,居民健康管理意识逐步增强,对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产品与服务提出更高要求,为中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带来长期、稳定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2,023万人,较上年增长1.6%,占总人口比例升至15.64%,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深化。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2021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突破14%,标志着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据相关预测,到2035年左右,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预计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比重逾30%,社会将步入重度老龄化时期。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活方式转变,慢性病发病率呈现上升态势。《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显示,我国慢性病发病率已由2003年的12.33%增长至2023年的36.07%,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慢性病防治成为公共卫生体系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康复调理、健康维护等方面具备整体观、辨证施治的独特理念与实践优势,相关中药制剂、饮片及健康产品在老年群体和慢性病患者中的需求稳步提升。人们对中医药效用的认可,以及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重点扶持,使得中药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根据摩熵医药数据,全国医院中药市场规模已从2020年的2,392.90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743.95亿元,并于2024年上半年达到1,379.60亿元。

此外,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与健康观念演进,公众对心理健康、睡眠改善、日常养生等领域的关注度日益增强,健康消费逐渐向个性化、功能化、品质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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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延伸,推动包括中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健康管理等在内的大健康产业市场持续扩容。在这一背景下,兼具传统智慧与现代科技支撑的中医药产品与服务,有望在“健康中国”战略推进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4、基层医疗市场扩容与健康需求多元化,拓宽中医药增长空间在宏观人口结构变化之外,医疗资源下沉与公众健康观念的演进,共同推动了中医药市场向更广阔、更细分的领域拓展。

一方面,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的深入实施与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正驱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基层。中成药因其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简便廉验”的特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使用日益广泛。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的巩固,这一市场对品质优良、疗效确切的中成药需求正在持续释放,为公司核心产品覆盖更广泛的终端提供了政策机遇。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与生活节奏加快,公众的健康需求日益多元化和精细化。在精神心理领域,失眠、焦虑、抑郁等问题呈现普遍化趋势。相比化学药可能存在的局限,中医药“形神共养、心身同治”的理念在改善睡眠、舒缓情绪方面具有独特价值,患者接受度较高,该领域正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此外,居民健康意识全面升级,对心理健康、日常保健、功能改善的关注度显著提升,健康消费呈现个性化、功能化趋势。这推动着中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等大健康产品市场快速发展,为中医药从疾病治疗向健康促进延伸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升核心产品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近年来在营销网络覆盖深度广度不断拓展以及产品推广认知度持续提升的促进下,公司乌灵胶囊等核心产品销量快速增长,公司为满足未来长期发展需求,计划新建生产基地,建设符合GMP要求的厂房,一方面扩大乌灵胶囊、百令胶囊等核心产品产能,另一方面为未来开展大健康产业规划储备生产供应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符合GMP规范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旨在实现对药用真菌发酵、原料提取及制剂生产的产能扩充与制造工艺全面升级,确保公司核心产品能够稳定、充足地供应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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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销售份额的持续增长。而且,新生产基地不仅服务于现有主力品种的扩产,也为公司“乌灵+X”大健康系列等战略性新产品的未来产业化预留了充足的产能空间与灵活的生产条件。通过建设一个具备规模效应、质量精益、成本可控的现代化制造体系,公司将市场机遇转化为业绩增长,并为后续产品线的丰富与迭代构建可靠的实体基础,为公司实现短期增长目标与长期规模扩张提供相应保障。

2、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在行业竞争日益聚焦于创新的背景下,持续且高效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维系长期竞争优势的核心驱动力。面对中药新药开发与健康产品创新的双重要求,公司现有的研发设施与资源面临升级。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用于研发基础设施的硬实力提升与研发活动的软实力深化。一方面,公司将新建高水平的综合性研发实验室与中试转化平台,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为药用真菌的深度研究与“乌灵+X”系列大健康产品的开发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另一方面,募投项目也将推进多个乌灵系列创新药的临床前及临床研究,以构建梯次分明、储备丰富的创新药管线。同时,公司将对大健康产品进行体系化研发,组建跨学科团队,开发面向多元化健康场景的产品矩阵,增强公司在大健康产品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并为未来业务拓展提供技术支撑。

3、满足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增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依靠公司过往的资金积累将难以满足需求,若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扩大生产和研发投入等资本性投资均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将会大幅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成本。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缓解公司因持续较快发展所可能面临的资金缺口。公司整体资本实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加强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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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612.03万元(含本数),具体金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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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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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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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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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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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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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5)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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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本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公司拟修订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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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5,612.0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109,027.33109,027.33
2“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27,059.7021,584.70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61,087.03155,612.03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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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已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十二)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十三)发行费用

项目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
律师费【】
会计师费【】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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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合计【】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二十四)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交易日发行安排
T-2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
T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
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
T+3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十五)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六)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

(二十七)违约事项及争议解决机制

根据《可转债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1)发行人未能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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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

(2)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

(3)本次可转债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的。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6)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实质影响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每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书面通知但未召开会议,该种情形自通知送达之日起持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的。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其他对各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A、继续履行。本次可转债构成违约情形及认定中第4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本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如已经延迟支付的,应当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承担利息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次可转债构成违约情形及认定中第4项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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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A、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B、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次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及范围另行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与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八)受托管理人

公司已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二十九)本次发行融资时间间隔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融资时间间隔要求,说明如下:

(1)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5年12月2日)至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22年11月24日)已超过十八个月;同时,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无需适用关于再融资时间间隔的规定;

(2)根据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十八个月。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不存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融资时间间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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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涛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联系人吴英
联系电话0572-8281383
传真0572-828124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000
保荐代表人黄世瑾、李卓
项目协办人王丰
项目组成员付芋森、张莅晋、杨济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黄勇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虹桥迎宾馆34号楼
联系电话021-68769686
传真021-58304009
经办律师梁铭明、毛一伦、黄夕晖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高峰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联系电话0571-88879336
传真0571-88879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达华、李岩、黄非(已离职)、曾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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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磊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A座46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郭哲彪、何阳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户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账号121909307610902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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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及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本募集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信息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医保政策变化带来的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医保政策是影响医药产品市场需求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核心产品乌灵胶囊、灵泽片、百令片、百令胶囊等均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医保目录的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的变化、医保控费政策的推进等,均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医药行业的深度发展,医院药品采购招标方式的进一步推广和改革,公司未来面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如果国家继续出台医药产品的降价政策且公司应对不当,未能抓住市场规模扩大带来的市场机遇,有效扩大销售规模,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应对市场激烈竞争的风险

医疗健康领域关系到全国人民,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发展,新医改不断推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各项措施任务也在不断落实。中医药是我国民族医学科学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中药在医疗保健中的作用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对中药产业的监管,推动中药产业现代化发展。

国家的相关政策为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开辟了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中药企业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众多企业也将加入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公司如不能尽快在规模效应、产业链延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将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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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0,515.54万元、194,244.04万元、257,787.82万元和227,971.34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有所提升。公司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等各领域的人才需求也将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快培养或引进相关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将会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

(四)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公司近年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5,283.96万元、47,284.23万元、59,171.18万元和89,442.99万元。

针对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未来若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支付能力问题或信用恶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0.57%、68.42%、60.95%和62.03%,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是受业务结构及具体产品毛利率变化综合影响。未来,若公司核心产品集采中标价格出现进一步下滑,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产业政策、中医药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在核心产品、研发能力、市场开发等方面维持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药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主要分为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申请生产等阶段,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影响因素多、风险高等特点。如公司临床前研究项目无法获监管部门批准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阶段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临床试验阶段项目结果不达预期等,可能导致公司药物研发项目进展放缓乃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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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佐力药业及青海珠峰均获得有关部门评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佐力药业及青海珠峰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青海珠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2024年12月17日到期,目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4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青海珠峰2024年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还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若未来国家对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相关主体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公司则存在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八)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投资及行业监管政策等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体现出来。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加,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也将增加,募集资金购置的资产将增加计提折旧或摊销,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压力,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九)诉讼相关风险

2023年12月,青海珠峰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原告中美华东与被告珠峰原料公司、青海珠峰、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由浙江高院依法受理,案号为(2023)浙知民初3号(简称“本案”)。2025年12月,公司收到浙江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知民初3号,浙江高院经审理认定: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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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产品及相关应用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行为不构成侵权,并判决驳回中美华东的全部诉讼请求。中美华东的全资控股股东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63)已发布公告声称,中美华东将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立案材料。虽然一审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但如最高人民法院改判青海珠峰构成侵权,将会对青海珠峰的百令片和佐力药业的百令胶囊的生产和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医药体制改革风险

医药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关系到疾病患者的生命安全。为维护广大患者利益,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随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在蕴藏巨大商机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包括国家针对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保障体制、医药监管等方面提出的相应举措。

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行业监管政策。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不排除国家进一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致使企业经营面临震荡调整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中医药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风险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2021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政策层面大力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

在支持鼓励中医药行业发展的环境下,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加强对中药行业的监管,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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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断完善中药注册审批、生产质量管理、中药材种植养殖等方面的监管政策,若公司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无法适应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面临经营风险。

(三)中成药带量采购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医药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等的高度监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愈加严格。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以来,国家先后开展了多轮化学药集中采购,2021年开始推进中药集中采购试点工作,2023年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中药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方式,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医保基金支付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乌灵胶囊已经纳入多个省际联盟集采或省级集采范围,百令片、百令胶囊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公司参与带量采购会导致相关产品的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未来,随着国家中成药带量采购政策的深入执行,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公司核心产品的中标价格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相关产品参与带量采购后未能中标,则公司会丢失该产品在相关区域的集采市场份额,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商业贿赂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了反商业贿赂的体系,但如果发生员工、服务商等主体在与医疗机构、医生及患者的交往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情形,则可能会使公司声誉受损,甚至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预计分别新增乌灵胶囊3,000万盒/年及百令胶囊200万盒/年的生产能力。公司已经结合相关产品的市场前景、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及竞争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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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但如果未来公司受到国内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变化、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等募投项目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80,761.22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19,312.2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4.54%,项目投资回收期8.7年,项目经济效益、经营前景良好,对公司未来业绩有较好助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也将会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技术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挑战。未来若项目建成运营后出现不可预见的不利因素,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开发新市场,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产能建设完成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或因实施过程中建设速度、运营成本、产品市场价格等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导致实施效果与财务预测产生偏离,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导致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涉及大额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产生较高金额的折旧摊销费用。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4,915.79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不及预期,则新增折旧摊销可能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的环评资料已提交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并正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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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障碍。如无法取得上述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取得时间大幅度推迟,将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进度等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价格的波动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合理的定价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对可转债投资价值的认识尚需要一个过程。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2、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6个月后,可转债持有人即可行使转股的权利。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将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亦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收益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因此公司可能会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本息兑付风险

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4、可转债到期后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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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仍高于公司股票价格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资金兑付压力和生产经营压力。

5、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在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此外,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而股票价格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可能面临向下修正幅度未达预期的不确定性风险。

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6、利率风险

本期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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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设定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8、评级风险

东方金诚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9、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存续期限较长,而影响本次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市场利率高低与股票价格水平受到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时,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随之相应降低,进而使转债持有人遭受投资损失。

(二)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行业政策、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因此,发行期间,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存在一定的发行风险;发行上市后,可能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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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701,387,335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8,476,41614.0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2,910,91985.96%
三、股本合计701,387,335100.00%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俞有强129,890,46318.5297,417,847
2王可方20,843,0002.97-
3张增荣16,730,0002.39-
4彭涛13,441,9961.92-
5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10,490,4501.50-
6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9,614,7001.37-
7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404,3151.34-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854,9460.98-
9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6,725,0000.96-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417,2390.91-
合计230,412,10932.8697,41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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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共拥有珠峰药业、百草中药、百草医药、佐力健康产业、佐力医药科技、佐力健康科技6家子公司,三正生物、创新医疗、佐力医药投资、德清泰记堂、佐力医药5家二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1、珠峰药业

股 东 会董事会总经理

董事会办公室战略与ESG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产业发展部技术研究院

质量技术部物料管理部

财务部营销总部

战略投资部

原料药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后勤部

接待中心

办公室

信息中心

安保监管部生产部

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审计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10-1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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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16号法定代表人汪涛
主要生产经营地青海省西宁市主要业务中成药生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1.00%
青海珠峰冬虫夏草保健品有限公司19.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28,117.53
净资产(万元)18,630.84
营业收入(万元)15,146.23
净利润(万元)4,282.73

2、百草中药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01-2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园一号路法定代表人汪涛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中药饮片加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27,830.86
净资产(万元)16,119.98
营业收入(万元)18,294.34
净利润(万元)1,897.78

1-1-46

3、百草医药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05-08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3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7幢9层A、B、E、F、G室法定代表人陈彦君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主要业务中药批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经营;药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中草药种植;石斛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33,494.32
净资产(万元)8,525.77
营业收入(万元)49,587.57
净利润(万元)4,303.13

4、佐力健康产业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07-06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法定代表人汪涛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咨询
经营范围对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业投资、投资咨询、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

1-1-47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20,738.19
净资产(万元)20,736.28
营业收入(万元)0.00
净利润(万元)42.75

5、佐力医药科技

公司名称德清佐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12-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二楼法定代表人汪涛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6、佐力健康科技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1-12-16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杨晟

1-1-48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9室(自主申报)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主要业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944.77
净资产(万元)831.04
营业收入(万元)1,296.93
净利润(万元)51.53

7、三正生物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三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02-1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阳光工业园健康园区6幢法定代表人管玲玲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生物技术开发,中药材种植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中药材种植、销售、培育、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化妆品、初级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食品生产、销售;眼罩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974.30

1-1-49

净资产(万元)969.91
营业收入(万元)8.85
净利润(万元)5.80

8、创新医疗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11-12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172.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法定代表人汪涛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医疗投资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医疗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2.5040%
陈婕6.8041%
陈海滨0.6919%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50,192.13
净资产(万元)40,253.63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0.01

9、佐力医药投资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07-2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法定代表人俞恬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医药大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及产业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

1-1-5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199.00
净资产(万元)185.87
营业收入(万元)0
净利润(万元)-14.13

10、泰记堂

公司名称德清泰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09-28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三楼法定代表人戴云伟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中医诊所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22.91
净资产(万元)22.91
营业收入(万元)0
净利润(万元)-0.50

11、佐力医药

公司名称浙江佐力医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3-09-11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58号34#楼二楼东侧法定代表人方琦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业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

1-1-5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中草药种植;石斛种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总资产(万元)14,113.64
净资产(万元)4,725.17
营业收入(万元)25,384.73
净利润(万元)-53.04

2026年2月2日,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佐力大健康(德清)有限公司,由公司持股60%,佐力集团持股40%。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关联关系
1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1,000.00发行人直接持股15%
2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000.00发行人直接持股8%
3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0.0989发行人直接持股2.95%
4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2,000.00(美元)发行人孙公司创新医疗持股4.91%
5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78.93发行人孙公司创新医疗持股1.71%

注:发行人持有孙公司创新医疗92.50%股权,创新医疗直接持有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4.91%股权及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1%股权。

1-1-52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公司实际控制结构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01,387,335股,俞有强先生持有公司129,890,4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俞有强:男,1962年3月出生,曾用名俞友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质押人直接持股数(股)直接持股比例质押股数(股)质押占总股本比例质押占直接持股比例
1俞有强129,890,46318.52%64,500,0009.20%49.66%
合计129,890,46318.52%64,500,0009.20%49.66%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俞有强质押的股票数量为6,450.00万股,合计占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9.66%,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除佐力药业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俞有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8.52%

1-1-53

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俞有强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2浙江贝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有强持股98%
3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清银天持股79.558%
4德清银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100%
5德清正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100%
6德清星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100%
7德清普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99%,德清银盛持股1%
8精医康(杭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52.5%
9德清助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佐力集团担任普通合伙人
10德清寅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佐力企业管理持股93.5815%、俞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1浙江省寅幸慈善基金会侯林担任法定代表人
12佐力(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100%
13上海相兑无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银盛担任普通合伙人之一
14上海允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佐力持股100%
15佐力新创(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佐力(深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
16佐力(深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100%
17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57%
18杭州奋楫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化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9杭州科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化院持股60%
20杭州尔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科湾新材料持股100%
21浙江纳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化院持股43.1520%、杭州奋楫持股6%
22杭实科技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杭化院持股50%
23杭实创新生物基材料(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杭实持股100%
24杭州挚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5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杭化院持股49.8480%
26山东众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7吉林众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8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化院持股25.5%,佐力集团持股28.82%
29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化科技分公司
30浙江杭轩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化科技持股100%

1-1-54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31山东杭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化科技持股100%
32德清御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51%,德清寅幸持股49%
33德清郡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100%
34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俞有强为实际控制人之一
35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佐力小贷持股99.7557%
36杭州祺跃贸易有限公司佐力小贷持股96%
37浙江佐力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60%,德清银盛持股25.5556%
38德清佐力绿色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佐力集团持股55%

四、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披露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1-1-55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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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任职及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任职及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起止日期是否在关联单位领取薪酬2024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俞有强董事长、董事642003.8.27至今112.87
汪涛董事、总经理582018.1.16至今121.29
冯国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542017.1.13至今108.63
沈月红董事、副总经理512021.1.25至今81.56
郑学根董事612008.1.31至今2.00
王建军董事572017.1.13至今2.00
朱建独立董事562021.1.25至今6.00
王萍独立董事512021.1.25至今6.00
姚杰独立董事372024.5.10至今3.84
马爱华副总经理602022.8.15至今76.38
彭晓国副总经理532018.1.16至今79.72
叶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12022.4.18至今79.73
谈欣副总经理392023.1.3至今79.30
吴英董事会秘书472024.5.10至今57.99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公司现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所有董事均经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1)俞有强先生:参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汪涛先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药剂师。曾任赛诺菲安万特制药有限公司肿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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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监、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基础治疗事业部高级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清佐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冯国富先生: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曾任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沈月红女士: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培训师一级、职业规划师。曾任德清医院理事、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佐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郑学根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助理政工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佐力小贷中国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

(6)王建军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清御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浙江郡安里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德清御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7)朱建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钱江水利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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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尚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有限投资公司监事。

(8)王萍先生: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浙江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凡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华瓷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汉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9)姚杰先生:男,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四级律师。曾任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莫干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高级管理人员

(1)汪涛先生:参见董事汪涛简历。

(2)冯国富先生:参见董事冯国富简历。

(3)沈月红女士:参见董事沈月红简历。

(4)马爱华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江苏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药企负责中成药或配方颗粒销售业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彭晓国先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前进药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浙江大东吴药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公司质量技术部经理、监事会主席,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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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叶利女士:女,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杭州中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德清医院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7)谈欣女士:女,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8)吴英女士:女,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山东杭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见下表:

姓名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俞有强董事长、董事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汪涛董事、总经理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控股子分公司
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
德清佐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负责人
冯国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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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沈月红职工董事、副总经理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德清县人力资源发展协会会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郑学根董事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杭州祺跃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佐力小贷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建军董事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德清御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朱建独立董事杭州尚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萍独立董事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汉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叶利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彭晓国副总经理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2022年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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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职务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俞有强董事长12,989.0518.5212,989.0518.5212,989.0518.5212,989.0518.52
汪涛董事、总经理--------
冯国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65.540.0965.540.0965.540.0965.540.09
沈月红董事、副总经理--------
郑学根董事73.200.1073.200.1073.200.1073.200.10
王建军董事--------
朱建独立董事--------
王萍独立董事--------
姚杰独立董事--------
马爱华副总经理--------
彭晓国副总经理--------
叶利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谈欣副总经理1.900.001.900.001.900.001.900.00
吴英董事会秘书0.500.000.500.00----
周城华监事会主席(离任)--------
姚利明职工监事(离任)--------
曹勤芬监事(离任)--------
张惠芬董事(离任)--------
潘斌独立董事(离任)--------
陈建副总经理(离任)----103.650.15103.650.15
陈国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离任)------80.200.11
郑超一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离任)------60.590.09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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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2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660.5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7元/股。2025年1月10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1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5.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7元/股。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7.48元/股,并作废处理3名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10人调整为107人。同时,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5年7月7日作为预留授予日,以7.4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汪涛董事、总经理50.00
冯国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50.00
马爱华副总经理7.50
彭晓国副总经理7.50
叶利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7.50
谈欣副总经理7.50
吴英董事会秘书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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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同意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5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本次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672.5万股,受让价格为8.07元/股。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由不超过115人调整为113人(不含预留部分)。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及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8.07元/股调整为7.48元/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的持有对象中3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管理委员会收回3名相关人员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共计5万股,将收回的权益份额5万股以每股8.07元的价格授予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合计2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3人调整为112人。同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75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6名参与对象以7.48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万股)
汪涛董事、总经理50.00
冯国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50.00
马爱华副总经理7.50
彭晓国副总经理7.50
叶利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7.50
谈欣副总经理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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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持股数量(万股)
吴英董事会秘书7.50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潘斌、非独立董事张惠芬因任期届满而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职务。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完成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俞有强、汪涛、冯国富、沈月红、郑学根、王建军为非独立董事,选举朱建、王萍、姚杰为独立董事。

2025年9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沈月红女士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沈月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沈月红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监事变动情况

2022年12月16日,谈欣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提名曹勤芬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曹勤芬女士被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年4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姚利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周城华、曹勤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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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5年9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2年4月18日,郑超一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陈国芬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聘任叶利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冯国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冯国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马爱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谈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监事完成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汪涛为总经理,同意聘任冯国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马爱华先生、沈月红女士、彭晓国先生、叶利女士、谈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叶利女士为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吴英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陈建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人员的调整系基于规范运作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作出,且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未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公司内部人事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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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

报告期内,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乌灵系列、百令系列、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上述产品属于中药范畴。其中,乌灵和百令系列产品采取了现代的药用真菌发酵技术进行生产,属于现代中药。此外,发行人还生产聚卡波非钙片等化学药产品。

2024年以来,发行人发展有特色的医药流通业务,该业务也取得了较高的增速。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的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目前已形成了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核心监管主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分工协作的综合监管格局。

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健委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医药行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其职能不仅限于宏观调控,还涉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实施、医药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药品药械储备与调度。卫健委发布的临床诊疗指南、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以及分级诊疗政策,奠定了医药产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场景和市场整体格局。

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由于药品监管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国务院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医药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其核心职能包括制定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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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药品标准,以及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在监管层级上,实行分级管理体制,药品监管机构通常设至省一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管;而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则统一承担药品经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职责。这种体制确保了生产源头的严密管控与流通环节的广泛覆盖。

③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保局是医药行业最重要的支付方和定价影响者。其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医保局具有组织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即医保目录)的职责。同时,医保局还负责监督管理药品价格,通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调整引导市场价格机制,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

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负责拟订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医药行业经济运行态势。虽然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已逐步市场化,但发改委仍在宏观层面负责监测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并对医药项目的投资进行核准或备案。

(2)行业监管体制

医药行业的监管体制具有“全过程、高准入、严动态”的特点,涵盖了从实验室研发到患者使用的每一个环节。

①药品生产与注册

我国对药品生产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企业需在人员资质(如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硬件设施(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质量管理机构及检测手段等方面达到法定要求,方可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生存的法律基础,其载明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分类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等关键信息。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需申请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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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其适用范围覆盖了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以及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已与国际标准(如PIC/S)深度接轨,强调全员、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企业不仅要在硬件上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更要在软件管理、人员培训、文件系统、验证与确认、偏差处理、变更控制等质量保证体系上持续合规。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包括飞行检查)。一旦发现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企业将面临收回证书、停产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的严厉处罚。而仅有生产许可证尚不足以进行生产,企业还必须取得相关药品的上市许可,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并持有药品批准文号。药品获得上市许可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临床试验,通过新药生产审批。综上,我国在药品监管领域执行企业资质与产品资质的双重准入机制。

②药品经营管理:

我国对药品经营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管。

药品经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该制度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核,从源头上确保了药品经营主体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及专业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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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该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覆盖了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全过程。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若企业未能持续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将面临限期整改、罚款,严重者将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一制度通过全链条的质量管控,有效保障了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③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其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⑤中药品种保护

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国家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保护的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七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续保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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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

序号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关文号发布/实施时间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卫药政发[2015]52号2015.02.13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8号2016.07.2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2017.07.01
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2018.09.18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2019.03.02
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12.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2020.06.01
9《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2020.07.01
10《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20.07.01
11《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2020.09.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12.30
13《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公告2021年第22号2021.11.01
14《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2022.03.17
15《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国卫办医发〔2022〕2号2022.02.08
16《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告2023年第20号2023.07.01
17《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2022.12.1
18《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药监药注〔2023〕1号2023.1.3
19《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公告2023年第86号2024.1.1
20《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2024.1.1
21《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告2024年第93号2025.1.1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2025.3.20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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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行业政策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中医药行业的支持力度空前,政策重点从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和源头创新。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卫健委、发改委、财政部、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2025.01明确要坚持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紧密型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基层慢性病防、筛、诊、治、管、康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综合、系统、连续服务,提升基层慢性病健康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提出2027年和2030年的目标要求
2《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管理办法》中医药局2025.06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管理职责、透选确定、建设任务、评估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要求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应当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重大疑难疾病诊疗、中医药学术传承和科研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5.03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实现常用中药材规范种植和稳定供给,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传承创新并重、布局结构合理、装备制造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竞争能力强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4《关于加快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意见》中医药局2024.12鼓励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创新,大力研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和新型中医诊疗设备
5《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局、人社部等5部门2024.08加强中药配备,强化中医特色诊疗技术 应用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4.08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
7《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局、数据局2024.07支持利用遥感、气象、土壤等数据,打造以数据、模型为支撑的中药生态种植数智化场景,赋能中药材育种、育苗和种植养殖。推动数字化车间、数字孪生工厂、智慧物流、智慧库房、工业互联网等建设应用,提升中药企业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
8《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药监局2024.07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9《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国务院2024.07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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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10《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中医药局2024.06健全中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种植养殖、仓储、物流、初加工规范以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综合考虑中药材道地性、生长年份、炮制工艺等方面因素,研究制定中药材等级标准,推动优质优价。开展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炮制、中成药制造等器械装备的核心技术、工艺以及应用的标准研制
1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2024.06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健全中药审评证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
12《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修订)》中医药局2024.05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规范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4.01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2023.12将“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珍稀濒危动植物药材培育与养殖”及“中药鉴定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民族药的开发和生产,中药高效提取、全过程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项目
15《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卫健委、中医药局等10部门2023.12县级中医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23.02一是建立健全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方法,系统开展100种中成药的临床综合评价,丰富中成药在用药指征、目标人群、最佳剂量等精准用药信息方面的内涵。二是针对100种中成药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标准体系,形成多层次的现代质量控制体系。三是初步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构建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四是开展中成药质量评价方法研究,建立常用中成药质量优劣评价标准。五是完善中药警戒制度,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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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7《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药监局2023.01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9方面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有利于中国特色的中药科学监管体系的建设,推进中药产业发展
18《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卫健委、发改委等11部门2022.07发挥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在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
19《“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22.03提升药品检验机构的中药质量评价能力,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中药外源性有害残留物监测体系。加强中药饮片源头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中成药监测、预警、应急、召回、撤市、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务院2022.02完善基本医保政策,逐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
21《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健委、中医药局、老龄办2022.01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用药可及性
22《“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药监局等8部门2021.12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十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2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1.12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并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1.05优化中成药注册分类,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完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25《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药监局2020.12加强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大飞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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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查力度,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在传承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方法和经验基础上,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附录。持续修订完善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间产品和制剂等在内的完整的内控质量标准体系,保持药品批间质量稳定可控。推动中药制药技术升级,鼓励生产企业逐步实现智能制造

3、近三年监管政策变化趋势

(1)全链条监管体系趋严

报告期内,随着《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的发布,这一监管趋势将显著提升行业的合规成本与技术门槛。监管部门对中医药行业的监管重心已从单一的终端产品检测向“药材种植—饮片炮制—制剂生产—流通销售”的全链条质量控制延伸。政策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中药饮片源头监管,并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及追溯体系建设。

(2)政策红利加持研发创新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明确提出,要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审批机制,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同时,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并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为中药创新药及改良型新药的研发提供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降低了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此外,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中开辟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为高价值创新药开辟了多元化的支付渠道。

(3)基层医疗与银发经济扩容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国家正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并强调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及养生保健领域的独特优势。政策支持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鼓励依托县级中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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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建设共享中药房。

(4)数字化赋能产业升级

《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政策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支持企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中药材育种、智能制造及智慧物流建设。

(二)行业概述

1、医药行业概况

医药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为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发挥重大作用,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收入规模出现小幅下滑,但整体规模仍高于事件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医药制造业七大子行业合计的营业收入为25,298.50亿元,

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年份营业收入(单位:亿元)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2024年25,298.503,420.70
2023年25,205.703,473.00
2022年29,111.404,288.70
2021年29,288.506,271.40
2020年24,857.303,506.7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集采规则的日益成熟和温和化,以及创新药进入医保后的放量,行业进入结构性复苏通道。老龄化相关的慢性病用药、康复医疗需求增加,推动了市场规模的稳步扩大。

2、中药行业概况

中药行业在近年来呈现出优于医药整体行业的增长态势。国家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从《中医药法》的实施到“十四五”规划的落地,政策支持涵盖了种植、研发、注册、生产、支付全链条。特别是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倾斜(如中药饮片不占药占比、部分中医院不进DRG/DIP组),增大了医疗机构使用中药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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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药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24年,中药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0,546.9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中成药作为市场主体,随着循证医学证据的积累,临床认可度不断提升;中药配方颗粒在试点结束、国标落地后,虽然短期面临成本上升和标准切换的阵痛,但长期看市场空间已从试点医院向所有医疗机构放开,预计将迎来爆发期。

3、药用真菌领域概述

发行人所处的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领域,是中药现代化的前沿阵地。药用真菌(如乌灵菌、冬虫夏草菌、灵芝菌等)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但天然资源极其稀缺。该领域的核心在于利用现代生物发酵工程技术,模拟天然真菌的生长环境,实现菌丝体的工业化、规模化生产。相比传统动植物中药材,药用真菌发酵技术具有相对优势:其质量可控,发酵过程在密闭罐体中进行,参数精确控制,产品批间一致性高,解决了传统中药材受产地、气候、采收季节影响质量不均的痛点。同时摆脱了对珍稀野生资源的依赖(如野生冬虫夏草、乌灵参),保护了生态环境,且生产过程绿色低碳。由于不受自然资源限制,产能可通过增加发酵设备快速扩张,能够满足大规模临床需求。

药用真菌领域自1985年《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诞生了多个重磅国家一类新药,包括发行人的独家品种乌灵胶囊(乌灵菌粉)、以及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百令胶囊/片(蝙蝠蛾被毛孢)、金水宝胶囊(蝙蝠蛾拟青霉)等。这些产品在肾病、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治疗中已成为临床一线用药。

4、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领域概述

中药饮片是中药被使用的传统形态。饮片既是中成药的原料,也是临床配方的终端产品。根据米内网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药饮片加工营业收入达2,650.9亿元,实现利润195.5亿元。该领域内企业众多,受益于国家保留加成政策,是近年来增速最快的子行业之一。

中药配方颗粒作为饮片的现代化升级形式,将中药有效成分通过符合标准的手段进行提取,具有免煎煮、携带方便、成分可控等优势。随着国标切换完成及省级集采推进,行业正经历从“高毛利红利期”向“以量换价、质量竞争”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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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期。根据华经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规模达638.4亿元,产量和需求量同比增长显著,分别达到年产22.93万吨和22.49万吨。目前,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呈现出“一超多强”的特点,中国中药收购江阴天江、广东一方后,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北京康仁堂、华润三九、四川新绿色等企业共同构成“多强”格局。

5、医药流通领域概述

医药流通公司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随着“两票制”全面实施,流通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具有区域配送优势和垫资能力的龙头企业价值凸显。而公立医院仍是处方药销售的第一终端,但随着集采推进和医保控费,处方外流趋势明显。同时随着居民自我药疗意识增强及“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包括实体药店、互联网药店在内的第二终端正成为各家药企的新增长极。2024年中国医药流通市场规模约3万亿元,同比增长约4%,目前我国医药批发行业企业按照销售规模可以划分为“4+N+其他”三个竞争层次。“4”指的是处于第一层次的是四家全国性批发巨头,即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千亿以上水平,业务市场地区为全国性。“N”指的是处于第二层次的区域龙头,主要包括广州医药、南京医药、重庆医药、浙江英特、石药集团等,业务布局以发展核心地区为主,营收在千亿以下,但同时形成一定规模;其他绝大多数企业则处于第三层次,整体呈现参与者众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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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前瞻产业研究院

(三)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中药制造行业长期呈现“大行业、小企业”的分散格局,但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集采)常态化及医保支付改革(DRG/DIP)的深层驱动下,行业正经历剧烈的供给侧出清,竞争格局呈现出鲜明的“品类分化”特征。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确切临床疗效的中药创新药及独家品种,竞争重心则转向了“临床价值与循证医学”的博弈。此类品种因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和不可替代性,拥有较强的定价话语权。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学术推广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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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量,即能通过高质量的上市后临床研究证明药物经济学价值的品种就能在《国家医保目录》和临床诊疗指南中占据有利位置,从而获得医院终端的处方增量。

2、发行人在行业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定位

发行人系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领域。公司以现代生物发酵技术为核心,实现了珍稀中药材乌灵参的工业化与规模化生产,目前已形成以乌灵系列和百令系列药用真菌产品为核心,中药配方颗粒及中药饮片、医药流通等为补充的业务布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具体市场定位为:

①药用真菌发酵制剂的专业生产商

发行人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乌灵菌粉深层发酵技术,并实现了该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作为国内唯一的乌灵胶囊生产企业,发行人拥有从菌种选育、发酵控制到制剂成型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核心产品乌灵胶囊系以乌灵菌粉为原料制成的单味中药制剂,属于国家一类新药,并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及核心竞争优势所在。

②神经系统、肾病及呼吸系统用药领域的主要参与者

在细分治疗领域,发行人产品主要覆盖神经系统、肾病及呼吸系统用药领域。在神经系统领域中公司的乌灵胶囊主要用于治疗心肾不交所致的失眠、健忘、心悸心烦等症状。在肾病及呼吸系统领域,公司的百令系列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制剂,主要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及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辅助治疗,与同行业产品共同满足临床对于免疫调节及肾病管理的用药需求。

③现代中药制造技术的应用与拓展企业

发行人依托在发酵工程及中药提取方面的技术积累,近年来逐步拓展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公司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建立了生产线。该业务定位为公司现有中成药业务的补充,旨在丰富产品管线,满足医疗机构对于中药标准化、便捷化使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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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子公司百草中药作为浙江省知名饮片企业,已建立了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系统,以杭州、湖州为中心,深耕省内市场,并通过自建或共建中药材基地,形成优势品种,逐步拓展省外市场,业务将稳健发展。

(2)发行人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佐力药业有着核心菌种的技术壁垒。菌种是发酵工程的起点,佐力药业拥有独家的乌灵菌种,从复杂的野生环境(蚁巢)中分离出纯正的、具有高活性的乌灵菌种,需要较高的微生物筛选技术,成功率低。同时,工业微生物在长期的继代培养中极易发生遗传变异,导致生产性状退化(如有效成分产量下降、生长速度变慢)。佐力药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菌种保藏与复壮体系,确保了菌种在数十年工业应用中的遗传稳定性。

除了独家的乌灵系列,佐力药业在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制剂也有布局。佐力药业子公司珠峰药业生产利用珠峰原料公司的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生产百令片,珠峰原料公司位于青海西宁,地处冬虫夏草道地产区,利用青藏高原特有的环境优势进行菌种采集与发酵。其发酵产物与天然冬虫夏草的ITS1序列相似度高达

97.8%。长期以来,华东医药的百令胶囊在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2023年末,佐力药业的百令胶囊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成为国内首个获批的同名同方药。

②法律保护优势

佐力药业的核心技术“珍稀药用真菌乌灵参的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临床应用”已于2010年获得科学技术部与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秘密技术证书(证书编号:MMJS2009YY042)。该项认定体现了该技术的先进性与独特性,并使其在相应法律框架下依法受到保护,为公司核心技术提供了有别于常规知识产权的保障基础。

③成本控制优势

药用真菌发酵本质上是农副产品深加工行业,而非传统的中药材种植业。主要投入要素为大豆、玉米。这些投入品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波动遵循全球大宗商品周期,与中药材价格指数的相关性低。由于大宗农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佐力药业的核心发酵业务成本并不会受到中药材通胀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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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乌灵菌治疗轻中度心理障碍理念的创新优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加,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就业、入学、生活等压力不断增大,由于轻中度心理障碍表现出来焦虑、抑郁、失眠症状的人群日益扩大,相关医药产品该市场潜力巨大。由于化学药普遍具有依赖性强、副作用大等缺点,因此,具有显著疗效、毒副作用轻微、无依赖性、可以长期安全服用的替代药物将能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乌灵胶囊是国内首个提出治疗轻中度心理障碍和改善情绪的中药产品。公司通过对乌灵菌粉的成分与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其含有5-甲基蜂蜜曲霉素,是乌灵胶囊区别于其他真菌类药物的具有抗抑郁作用的特征成份。此外,乌灵菌粉特有的植物黄酮,使其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调节内分泌。采用药用真菌药物治疗轻中度心理障碍,突破了现有化学药物的安全性难题。用药手段的革命性创新,对我国中药产品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带来积极作用,并对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形成巨大的推动。

⑤人才优势

人才是企业未来发展最重要的核心资源之一,是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策略,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在生产团队方面,公司注重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借助各类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评比,打造了一支技术过硬的一线操作工队伍。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培养和造就了一支专业精干、结构合理的创新研发团队。在销售团队方面,公司注重销售人才梯队建设,推出佐力智荟优秀销售案例全国巡讲活动,提升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在管理团队方面,公司注重从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了相应的管理团队,有利于在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持续推进生产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GMP相关规定。

⑥营销体系优势

发行人向“全终端、全渠道、数字化”的新营销生态转型,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构建起多维度的营销体系。对于乌灵系列和百令系列产品,主要构建了自营、招商相结合的营销体系,佐力的自营团队主要聚焦于核心三甲医院和学术高地,负责深度的学术推广和专家维护,确保产品的学术地位。而佐力的招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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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广大的基层市场和非核心区域,利用代理商的渠道资源实现快速覆盖。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建立起成熟的自营团队和招商体系。OTC团队也逐步构建起覆盖终端连锁药店的渠道,同时借助医疗和零售互联网化的机遇,逐步探索布局互联网医院、电商等新渠道业务,布局B2C/O2O电商平台,采用公益IP化,搭建新媒体矩阵等不断丰富完善公司的营销体系和渠道。

⑦品牌优势

发行人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乌灵”及“佐力”品牌在国内已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商标先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乌灵胶囊被授予“浙江省名牌产品”,2019年被评为首批“浙产名药”,2024年2月被评为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荣获“西普金奖”,入选由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发布的全国首批100个基于评价证据的中药品种目录;公司乌灵胶囊和百令片多次荣登中国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及产品综合统计排名榜单;公司还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重合同、守信用AAA级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22-2023年度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2023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2023年度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领军型企业”“2023-2024年度赋能县域医疗高质量发展卓越品牌企业”“2024年度最佳ESG管理上市公司”“2024年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等称号和荣誉。

(3)发行人竞争劣势

①产品结构相对集中,对核心产品依赖度较高

虽然发行人近年来积极布局百令系列及中药配方颗粒业务,但从目前的收入构成来看,核心产品乌灵系列(主要为乌灵胶囊、灵泽片)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中仍占有较高比重。相较于行业内拥有丰富产品管线及多个重磅品种的大型综合性医药企业,发行人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若未来核心产品面临国家集采政策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销量下滑,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在产品多样性方面存在一定局限。

②经营规模与资金实力较同行业龙头企业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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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发行人在药用真菌发酵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但与国内大型中药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绝对额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资金实力的相对不足限制了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大规模并购整合能力,以及在高端人才引进、大规模产能扩建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在行业集中度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公司在市场份额争夺和行业资源整合方面面临来自大型医药集团的竞争压力。

③研发投入绝对规模有限,创新药研发储备有待加强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与行业第一梯队企业相比仍有差距。中药创新药及生物制药的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受限于资金规模,发行人目前的研发资源主要集中在围绕乌灵、百令等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如适应症拓展、循证医学研究)及中药配方颗粒工艺备案上,对于乌灵和百令系列之外创新药布局相对较少。这可能导致公司在长期竞争中,面临后续重磅在研管线储备不足的挑战。

3、竞争壁垒

(1)行业准入与政策监管壁垒

由于医药制造业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与用药安全,因此国家在行业准入、生产经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我国对医药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需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则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此外,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每一药品品种的上市均需经过系统的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及临床试验,并在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评审批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由于医药制造业的资质认证标准较高,且新药研发及注册申报周期较长,行业新进入者在取得相关许可资质及产品批文方面面临较高的政策准入壁垒。

(2)资金壁垒

医药制造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投入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首先,新药研发涉及临床前研究、多期临床试验及注册申报等环节,需要持续且较高规模的研发资金投入,且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其次,建立符合国家GMP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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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的生产及检验设备以及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均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最后,建立覆盖广泛的营销网络及进行专业的市场推广也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支持。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而言,若缺乏雄厚的资金实力,难以在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及市场开拓等方面与现有企业竞争。

(3)人才壁垒

医药行业产业链长,专业性强,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研发环节,药品的研制开发需要具备药学、医学、化学等复合学科背景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在生产管理环节,随着生产工艺的复杂化及质量监管要求的提升,需要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人员,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规范;在销售环节,需要具备医药专业知识的营销人员进行学术推广。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团队的培养和经验积累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行业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组建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

(4)专利保护和技术壁垒

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研发新药,除了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享有行政保护外,还可以根据《专利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享有法律保护。

1993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在《新药审批办法》规定的新药保护期满后,可以申请中药品种保护。中药一级品种保护期为10-30年,中药二级品种保护期为7年。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医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复杂的工艺技术,现代中成药的生产,在有效成分提取、分离纯化及制剂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需要企业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工艺优化。现有优势企业通常已通过申请发明专利、中药品种保护等方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新进入者若不具备核心技术储备,且难以突破现有的专利及行政保护壁垒,将难以在行业中立足。

(5)品牌壁垒

医药产品的品牌认知度主要建立在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稳定性基础之上。由于药品消费的特殊性,医生及患者在用药选择上往往倾向于经过长期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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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验证、疗效确切且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产品。品牌影响力的形成需要企业经过长期的市场培育、学术推广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积累。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短期内难以建立起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形象和客户信任度。

4、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根据主要竞争对手官网及其他公开资料,其简要情况如下:

(1)扬子江药业集团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71年,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方针,拥有4个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获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个中药材进入欧洲药典标准。自2005年以来,蝉联全国医药行业QC成果评比一等奖总数“十六连冠”;2015-2020年获得24个国际QC金奖,2014年-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6年位居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榜第1名。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指定为“实训基地”。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00多个品规药品,针对重大疾病在研化学创新药10多个,中药、生物药、高端药物制剂和仿制药200多个。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乐眠胶囊是公司乌灵胶囊的竞争产品。

(2)成都康弘药业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成都,现有员工4,000余人,拥有九家子公司及一家中外合资公司。集团致力于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市场网络遍布全国。2024年营业收入为44.52亿元,2023年总营收为39.57亿元。集团于2009年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2015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36项,其中发明专利283项。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舒肝解郁胶囊是发行人乌灵胶囊的竞争产品。

(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医药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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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99年12月30日更名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2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抗生素、中成药、化学合成药、基因工程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中西药、中药材、医疗器械等的批零经销业务,是一家集医药工业、商业和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药企业,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发布,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296位。2024年营业收入约为419亿元,2023年总营收约为406.2亿元。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美华东生产的百令胶囊、百令片是发行人百令片、百令胶囊的竞争产品。

(4)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4年,是一家以全面国际化为引领,以大健康产业为主线,以大生物医药产业为核心,以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为协同以健康保健产业和医疗康复、健康养生、健康管理服务业为两翼的高科技企业集团。2024年实现医药工业收入75.74亿元,其中中药板块收入60.24亿元。公司荣获“2024医药工业综合竞争力百强”,“2024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2024中国中药研发能力10强”等。

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血清脑颗粒是发行人乌灵胶囊的竞争产品。

(5)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成立,公司专注于药品研发与生产,核心产品包括芍倍注射液、骨化三醇软胶囊等,拥有56项商标和64项专利。

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丸是发行人乌灵胶囊的竞争产品。

(6)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济民可信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25日成立,是济民可信集团核心子公司。专注医药制造与大健康领域,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金水宝系列产品、硬胶囊剂、片剂等。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宝胶囊是发行人百令片、百令胶囊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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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产品。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战略层面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

中医药产业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构建了从法律保护(《中医药法》)到政策扶持(医保准入优化、审评审批加速)的全方位支持体系。特别是国家药监局建立的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极大地激发了中药创新药的研发活力,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刚性需求扩容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02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5.64%,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随着年龄增长,慢性病患病率显著提升,2023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群慢性病患病率高达62.33%。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群是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及代谢类疾病等慢性病的高发群体。中成药在慢性病的预防、康复及长期管理方面具有“多靶点、整体调节、副作用小”的独特优势,高度契合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随着疾病谱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变迁,中药市场的刚性需求将呈现长期、稳定的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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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4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及占比(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居民支付能力提升与健康消费升级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过去十年间城镇及农村居民收入均保持了较高的复合增长率。收入水平的提升叠加全民医保体系的完善,极大地增强了居民的医疗支付能力。同时,公众健康意识从“治病”向“防病”转变,具备保健、调理功能的滋补类中药及“药食同源”大健康产品需求旺盛,推动了中药消费从医疗端向消费端的延伸。

(4)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带来的市场下沉

随着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千县工程”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优质医疗资源加速向基层下沉。中成药因其价格相对低廉、使用便捷、群众基础深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使用比例显著高于三级医院。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巩固,基层市场对质优价廉的中成药需求持续释放,为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增量空间。

(5)我国中药材资源丰富

我国疆土辽阔且各地区的气候环境差异较大,气候环境的差异为不同品种的中药材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已公布的阶段性成果,我国野生药用资源共近1.3万种,其中药用植物种类最多,药用植物特有种为3,150种;发现新物种79种,其中近六成有潜在的药用价值。我国丰富充足的中药材资源和新中药材的发现为促进中药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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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偏低,同质化竞争激烈

我国中药制造企业数量众多,但受历史因素影响,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远低于化学药行业。尤其是在中药饮片及通用名普药领域,存在大量作坊式的小型企业。这种“多、小、散”的竞争格局导致行业内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产品同质化现象普遍,企业间往往陷入单纯的价格竞争,阻碍了行业的规范化与集约化发展。

(2)创新基础薄弱,研发转化效率有待提升

尽管政策鼓励创新,但中药行业的基础研究相对薄弱。部分中药复方的物质基础、药效机理及配伍规律尚缺乏充分的现代科学阐释,临床评价体系亦有待完善。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低,缺乏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技术平台,导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产出较少,产品更新换代缓慢,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精准医疗需求。

(五)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随着国家对中药现代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中药制造行业正逐步摆脱传统“作坊式”生产的束缚,向标准化、工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制药工业转型。当前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呈现以下发展态势:

(1)生产工艺从“经验制药”向“精准制造”跨越

传统中药生产多依赖人工经验,工艺参数波动大。目前,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已普遍应用现代提取分离技术,如超临界流体萃取、大孔树脂吸附、膜分离及喷雾干燥等技术,取代了传统的敞口熬煮与自然干燥。这些技术显著提高了有效成分的提取率与纯度,使得中药制剂的杂质含量大幅降低,不良反应率明显下降,产品质量均一性得到根本保障。

(2)质量控制从“单一指标”向“全过程溯源”升级

行业内检测技术已从简单的显微鉴别、理化鉴别发展为以指纹图谱/特征图谱为核心的整体质量控制,结合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等精密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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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对复方中药中的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微量成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溯源技术可基于物联网与区块链技术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正在行业内推广。

(3)行业制造模式从“机械化”向“智能制造”转型

随着《“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行业正加速拥抱工业4.0。同时引入自动化产线,全自动提取浓缩机组、高速压片机、全自动胶囊填充及包装连线已成为主流配置。部分先进企业开始建设“智慧工厂”,利用分布式控制系统实现工艺参数的自动调节,利用制造执行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管控。

(4)生物技术在中药领域的深度应用

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代表了中药现代化的前沿水平。该技术通过现代生物工程手段,模拟天然珍稀药材(如冬虫夏草、乌灵参)的生长环境,在人工控制条件下进行深层液体发酵,不仅解决了珍稀中药资源枯竭和生态破坏问题,更实现了原料生产的工厂化、标准化和绿色化。

2、行业的技术特点

(1)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性

中药制造行业并非单一的制药工程,而是集成了农业科学(药材种植)、生物工程(发酵与转化)、化学工程(提取分离)、药剂学(制剂成型)及临床医学等多学科技术的复杂体系。任何一个环节的技术短板都可能影响最终产品的药效,具有较高的技术复合性壁垒。

(2)质量控制的整体性与复杂性

与化学药“单分子、单靶点”的清晰机制不同,中药发挥疗效往往依赖于“多成分、多靶点”的协同作用。因此,行业技术特点强调整体观。这就要求企业不能仅控制某单一指标成分的含量,而必须建立能够反映药物整体化学特征的指纹图谱标准,并结合生物效价测定,以确保产品批次间的生物活性一致。

(3)对上游资源的强依赖性

中药材的质量受种质资源、生长环境、采收时间及加工方法的影响极大。因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技术成为行业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涉及生物发酵的企业,菌种的复壮与遗传稳定性控制则是其核心的资源依赖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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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特征。

(4)研发路径的循证化

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推动下,行业研发技术特点正从传统的“古籍挖掘”向“人用经验+循证医学”转变。现代中药研发不仅需要阐明药效物质基础,更需要通过规范的随机对照试验提供高级别的临床证据。网络药理学、代谢组学等新兴技术正成为解释中药复方作用机理的重要工具。

(六)行业的经营模式以及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经营模式

中药制造行业受严格的行政许可与监管政策影响,其经营模式具有显著的合规性与技术密集型特征。

(1)采购模式

中药企业的采购核心在于对上游中药材资源的掌控。由于中药材具有农产品属性,质量受产地、气候及种植方式影响极大。为确保原料的“道地性”及质量稳定性,规模以上企业普遍采取“以产定采”与“战略储备”相结合的模式。对于核心原料,企业往往通过自建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或与产地合作社共建基地的形式,将质量控制前移至田间地头,以规避重金属、农残超标等合规风险。

(2)生产模式

行业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模式通常采用“以销定产”并保持合理安全库存的策略。随着工业4.0的推进,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制造转型,利用如超临界萃取这样的现代提取分离技术、指纹图谱质控技术及自动化生产线,替代传统的人工操作,以解决中药生产过程工艺参数波动大、质量均一性难控制的行业痛点。

(3)销售模式

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导致销售模式处方药与OTC分轨运行。处方药主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核心在于“学术推广”,即通过组织学术会议、开展上市后临床研究等方式,向医生传递产品的循证医学证据,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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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临床准入与处方增长。非处方药(OTC)主要面向零售药店及电商平台。核心在于“品牌驱动”,通过广告投放、终端动销及店员教育直接触达消费者,建立品牌忠诚度。

2、周期性特征

医药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药品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民生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消费特征和长期消费特性。中药行业特别是涉及慢病管理及大健康领域的药品,其需求主要受人口结构、疾病谱变化驱动,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的影响较小,呈现出穿越经济周期的稳健增长态势。因此,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波动。

3、区域性特征

中药制造产业在生产端具有显著的资源依赖性区域特征。受中药材“道地性”影响,吉林(人参)、云南(三七)、四川(川药)等道地药材产区聚集了大量相关中药加工及制剂企业。

消费端呈现一定的地域差异。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华东、华南等发达地区是中成药的主要消费市场。同时,受传统文化影响,南方地区(如广东、江浙)对中医药的接受度及滋补类产品的消费习惯普遍高于北方地区。

4、季节性特征

行业整体季节性不明显,但在特定治疗领域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对于呼吸系统用药,由于受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高发影响,每年第一、四季度相关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类药物销量较为旺盛。滋补类用药由于受传统“冬令进补”习俗驱动,阿胶、人参等滋补产品的销售旺季集中在秋冬季节。而慢性病用药,特别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神经类的慢病用药,患者需长期服用,全年需求稳定,无明显季节性差异。

(七)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行业供求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中成药生产及中药饮片加工业,上游为中药材种植、养殖和采集等行业,下游为医药流通企业和各类医疗终端等,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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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中药行业的上游主要涉及中药材的种植、养殖、采集、初加工以及现代生物发酵所需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领域。上游原材料的资源属性、产量波动及价格走势,对中药制造行业的成本控制及产品质量具有基础性影响。一方面,传统中药材具有显著的农副产品特征,其产量和质量受气候环境、自然灾害、种植周期及产地分布等因素制约较大,价格往往呈现周期性波动,直接影响下游中药制药企业的采购成本与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随着中药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药用真菌生物发酵为代表的现代中药技术日益成熟,其上游主要依赖玉米、黄豆等大宗农产品或工业原料,相较于珍稀野生中药材,该类原料市场供应充足、标准统一且价格相对稳定,有效降低了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度。近年来,随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推进及国家对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视,上游种植环节正逐步由传统的散户种植向规模化、规范化基地种植转型。这一趋势提升了中药材的品质稳定性,也有助于平抑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发行人核心产品依托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主要原料为大宗农副产品,供应稳定。同时,针对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业务,行业上游规范化程度的提升有利于发行人通过建立标准化种植基地及质量溯源体系,进一步保障原材料的质量可控与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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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医药制造业的下游主要涵盖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等医疗终端以及医药流通企业。下游医疗终端的市场需求变化直接决定了医药制造行业的增长空间。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居民健康意识提升的叠加期,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如失眠、焦虑)、泌尿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及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已从单纯的疾病治疗向“治未病”、康复保健延伸,中医药在慢病管理及疑难杂症治疗中的独特优势使其终端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

随着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及基本药物制度的扩容,医疗资源逐步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正成为中成药销售的重要增量市场。同时,受处方外流及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推动,医药零售(OTC)及电商渠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行业销售渠道正从单一的院内销售向“院内+院外”双轮驱动模式演变。

下游慢性病诊疗需求的持续释放及基层市场的扩容,为发行人乌灵系列及百令系列等核心产品的市场拓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行业渠道结构的多元化趋势,也将推动发行人进一步优化营销网络布局,提升产品在医院终端及零售终端的综合覆盖率。

3、行业供求状况

(1)上游原材料供应的波动性与技术突破

绝大多数中药制剂依赖天然中药材,其供应具有显著的农业属性。一方面,常规大宗药材受种植面积、气候灾害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价格呈现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给下游制剂企业的成本控制带来挑战。另一方面,名贵珍稀药材,如野生人参、冬虫夏草、天然麝香等资源日益枯竭,生态保护政策趋严,导致相关高端中药的产能受到严重制约。为解决这一瓶颈,行业内领先企业正加速利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如生物发酵、细胞培养等来实现珍稀药材的工业化替代。这种技术突破正逐渐改变传统中药靠天吃饭的供应格局,成为高端中药产能扩张的关键支撑。

(2)制造业产能的结构性分化

目前,行业内各类产能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传统的、工艺简单的普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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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开工情况尚不饱和。而符合新版GMP标准、具备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能力、能够实现全过程精细化质控的高端产能相对稀缺。

七、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业务概述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产品包括乌灵系列(乌灵胶囊、灵泽片、灵莲花颗粒)、百令系列(百令片、百令胶囊)、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聚卡波非钙片等。除此之外,公司也逐步发展医药流通业务,以此作为对主业的协同与补充,增强终端覆盖和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介绍与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1、乌灵胶囊

乌灵胶囊作为心身医学领域的龙头,是国家中药一类新药,也是国内首个提出“治疗心理障碍和改善情绪”的中药产品,拥有国家保密技术和多项发明专利,入选“浙产名药”及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

乌灵胶囊建立在相应的科学研究基础之上,作为纯乌灵菌粉制剂,其主要成分包含腺苷、多糖、甾醇类以及GABA(γ-氨基丁酸)等。药理研究表明,乌灵胶囊能够调节脑内神经递质(如GABA、谷氨酸等)的平衡,通过多靶点发挥抗焦虑、抗抑郁和改善睡眠的作用。乌灵胶囊独特的作用机制使得其见效显著,安全性较高,具备了西医循证+中医辨证的双重优势,目前已进入88个临床指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及教材专著的推荐,包括《中国失眠障碍诊断和治疗指南》《综合医院焦虑抑郁诊断和治疗的专家共识》等权威文件。

2、灵泽片

灵泽片是佐力药业基于乌灵菌粉开发的复方制剂,主要成分除乌灵菌粉外,还包含泽泻、莪术等中药材,具有益肾活血,散结利水的功效。灵泽片的临床定位为良性前列腺增生(BPH),该病种是中老年男性的常见病。目前的西药治疗主要以α受体阻滞剂(改善症状)和5α-还原酶抑制剂(缩小体积)为主。而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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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片对良性前列腺增生症(肾虚血瘀湿阻证)能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主要应用科室集中在泌尿外科、中医男科、男科等。目前,灵泽片被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已获得《中医男科学》《李曰庆临床学术经验集》等16个临床指南、专家共识及教材专著的推荐。

3、灵莲花颗粒

灵莲花颗粒是佐力药业基于乌灵菌粉开发的复方制剂,主要成分除乌灵菌粉外,还包含栀子、女贞子、墨旱莲、百合、玫瑰花等,用于围绝经期综合征属心肾不交者,症见烘热汗出、失眠、心悸等症状,能综合改善更年期女性的相关症状、情绪及睡眠。具有养阴安神,交通心肾的作用。灵莲花颗粒曾获得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已获得3项临床指南的推荐,在《中成药治疗更年期综合征临床应用指南》中被列为强推荐产品。目前,灵莲花颗粒已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4、百令系列

百令系列的主要成分是发酵冬虫夏草菌粉,主要剂型包括片剂和胶囊剂。百令系列具有补肺肾、益精气的作用。其核心适应症覆盖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慢性肾脏病(CKD)以及器官移植后的免疫调节。百令系列在改善肺功能、提高免疫力方面有明确疗效。目前,百令胶囊已进入《百令胶囊治疗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等40多个临床指南、专家共识;百令片已进入《基层糖尿病肾脏疾病中西医结合治疗和随访管理专家共识》等15个临床指南、专家共识的推荐。

5、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

佐力药业的全资子公司百草中药拥有“普通饮片”、“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三条生产线,现有中药饮片系列1,000多个品规,包括茯苓、黄芪、麸炒白术、当归、麸白芍、丹参、陈皮、生地黄等品种,以及直接口服的饮片三七粉、川贝粉、灵芝孢子粉(破壁)等。其中,百草中药的“地青牌”中药饮片荣膺浙江省名牌产品。

6、聚卡波非钙片

聚卡波非钙片是国内首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主要用于治疗肠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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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综合征(IBS-C)。聚卡波非钙在胃内酸性状态下脱钙,转换为聚卡波非,在小肠和大肠内吸水、膨胀,发挥药理作用。聚卡波非钙片在改善肠易激综合征排便异常,改善慢性便秘有着相应治疗作用。聚卡波非钙片目前已进入《2023慢性便秘循证临床指南》《功能性便秘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2025)》等30多个临床指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的推荐。目前,公司正在推进IBS-D(腹泻型)新适应症的注册临床研究。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乌灵菌粉的工艺流程

2、胶囊制剂(以乌灵胶囊为例)的工艺流程

3、片剂(以百令片为例)的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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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药配方颗粒的工艺流程

(四)主要产品市场份额

1、乌灵胶囊

根据米内网及相关行业数据,2022年至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含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神经系统疾病中成药市场中,乌灵胶囊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在城市公立医院市场,乌灵胶囊的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从2022年的14.04%上升至2024年的约15.31%,稳居市场第一。其主要竞争对手包括舒肝解郁胶囊(康弘药业)、养血清脑颗粒(天士力)等。乌灵胶囊凭借“补肾健脑、养心安神”的独特机理以及在“心身同治”领域的学术推广,在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脱颖而出。在县级公立医院市场,由于公司近年来实施的渠道下沉战略,乌灵胶囊在县级公立医院市场2024年市场份额已突破10%,同样位居榜首。在社区卫生中心与乡镇卫生院这些基层终端中,乌灵胶囊的排名也稳步前移,进入前五名。

2022-2024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TOP10产品市场份额
产品名称2022年排名2022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3年排名2023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4年排名2024年市场份额
乌灵胶囊114.04%乌灵胶囊114.69%乌灵胶囊115.31%
舒肝解郁胶囊29.48%舒肝解郁胶囊210.17%舒肝解郁胶囊210.07%
养血清脑颗粒36.48%养血清脑颗36.15%养血清脑颗粒35.97%
百乐眠胶囊45.19%百乐眠胶囊45.14%甜梦口服液44.35%
强力定眩片54.88%甜梦口服液54.43%通天口服液54.23%
甜梦口服液63.66%强力定眩片63.92%强力定眩片63.66%
复方苁蓉益智胶囊73.51%九味镇心颗粒72.90%百乐眠胶囊73.23%
九味镇心颗粒82.99%复方苁蓉益智胶囊82.89%复方苁蓉益智胶囊82.88%
珍宝丸92.83%通天口服液92.81%九味镇心颗粒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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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TOP10产品市场份额
产品名称2022年排名2022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3年排名2023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4年排名2024年市场份额
强力定眩胶囊102.80%强力定眩胶囊102.56%天麻醒脑胶囊102.38%
2022-2024年县级公立医院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TOP10产品市场份额
产品名称2022年排名2022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3年排名2023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4年排名2024年市场份额
乌灵胶囊19.84%乌灵胶囊19.96%乌灵胶囊110.01%
养血清脑颗粒27.21%养血清脑丸27.37%养血清脑颗粒27.92%
养血清脑丸36.86%养血清脑颗粒37.09%养血清脑丸37.18%
舒肝解郁胶囊46.77%强力定眩片46.52%强力定眩片46.76%
强力定眩片56.60%舒肝解郁胶囊55.99%舒肝解郁胶囊56.33%
强力定眩胶囊65.49%强力定眩胶囊65.31%强力定眩胶囊64.67%
安神补脑液74.82%安神补脑液75.09%安神补脑液74.53%
甜梦口服液84.33%甜梦口服液84.36%甜梦口服液84.37%
丹珍头痛胶囊92.96%通天口服液92.94%通天口服液94.34%
百乐眠胶囊102.91%百乐眠胶囊102.85%丹珍头痛胶囊102.42%
2022-2024年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TOP10产品市场份额
产品名称2022年排名2022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3年排名2023年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4年排名2024年市场份额
养血清脑颗粒115.23%养血清脑颗粒114.78%养血清脑颗粒114.31%
强力定眩片213.53%强力定眩片210.40%强力定眩片210.52%
枣仁安神液36.87%枣仁安神液38.70%枣仁安神液38.29%
百乐眠胶囊46.50%乌灵胶囊46.94%乌灵胶囊48.01%
乌灵胶囊55.98%百乐眠胶囊55.60%通天口服液55.97%
通天口服液64.58%通天口服液64.42%复方苁蓉益智胶囊64.45%
强力定眩胶囊74.36%强力定眩胶囊73.68%强力定眩胶囊73.36%
复方苁蓉益智胶囊83.90%复方苁蓉益智胶囊83.55%安神补心六味丸83.15%
清脑复神液93.71%清脑复神液93.31%清脑复神液93.12%
安神补脑液102.59%安神补心六味丸103.24%刺五加脑灵合剂1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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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乡镇卫生院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TOP10产品市场份额
产品名称2022年 排名2022年 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3年 排名2023年 市场份额产品名称2024年 排名2024年 市场份额
养血清脑颗粒115.07%养血清脑颗粒113.82%养血清脑颗粒113.80%
安神补脑液27.51%安神补脑液28.53%乌灵胶囊28.12%
强力定眩胶囊36.54%强力定眩胶囊36.70%安神补脑液37.32%
枣仁安神胶囊45.64%枣仁安神胶囊46.34%通天口服液47.20%
通天口服液55.33%乌灵胶囊55.25%强力定眩胶囊57.03%
乌灵胶囊65.26%通天口服液65.19%枣仁安神胶囊65.02%
强力定眩片75.25%天麻醒脑胶囊75.16%强力定眩片74.91%
天麻醒脑胶囊84.95%养血清脑丸84.90%天麻醒脑胶囊84.66%
养血清脑丸94.77%强力定眩片94.74%养血清脑丸94.62%
正天胶囊104.08%丹珍头痛胶囊103.59%正天胶囊103.93%

数据来源:2021-2025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米内网

根据摩熵医药统计数据,在2020-2024年全国终端医院催眠镇静药销售额排行中,乌灵胶囊均位列TOP20,2024年度销售额排名第一。

产品名称2024年销量排名产品名称2024年销量排名
乌灵胶囊1百乐眠胶囊11
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2枣仁安神液12
咪达唑仑注射液3枣仁安神胶囊13
佐匹克隆片4清脑复神液14
甜梦口服液5九味镇心颗粒15
酒石酸唑吡坦片6舒眠胶囊16
安神补脑液7安神补心六味丸17
艾司唑仑片8右佐匹克隆片18
注射用甲苯磺酸瑞马唑仑9珍宝丸19
注射用苯磺酸瑞马唑仑10注射用异戊巴比妥钠20

数据来源:摩熵医药

2、百令片

根据米内网的数据,百令片作为中成药用药市场泌尿系统用药分别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在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市场份额TOP10中排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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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2022年 排名市场 份额2023年 排名市场 份额2024年 排名市场 份额
中国县级公立医院82.71%63.49%64.48%
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73.19%73.11%72.93%

数据来源:米内网

八、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一)采购模式

制药企业一般要求供应商相对固定,原料、辅料及内包装材料变更都需要经供应商审计、质量比对性研究、稳定性考察等,确保变更不会改变产品质量,并根据变更类型向国家局或省局提交变更申请或备案,程序相对复杂,故制药企业一般会选择优秀供应商长期合作。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所使用的中药材一般会明确药材产地和质量要求,根据药材产地和质量要求从相对固定的供应商处采购,所有供应商需要审计和定期再审计。

发行人物料管理部与质量技术部共同负责供应商筛选和审计,选择实力雄厚、资质好的企业作为公司的合作伙伴,根据物料的分类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定供应商后发行人会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与质量保证协议,明确供货范围与质量要求。

生产所需的物料由物料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销售的实际情况、产品特点制定采购计划,从确定的合格供应商采购。采购物料入库前,先在仓库办理寄库,发出请验单,质量技术部取样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单后正式入库。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所需中药材大品种在产新季前物料管理部会进行产地考察,了解市场行情,根据市场需求及库存情况,控制采购节奏,降低采购的风险。

质量技术部每年对供应商按供应商级别进行定期现场或非现场审计,质量技术部会对供应商质量体系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严格筛选供应商,淘汰质量审计不合格的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青海珠峰生产的百令片,其主要原材料为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由青海珠峰向珠峰原料公司采购,双方已签署长期的供货协议。珠峰原料公司保证按照青海珠峰需要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青海珠峰提供发酵冬虫夏草菌粉。

中药饮片生产所需的物料由百草中药自行采购,采购的关键环节包括: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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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计划、②供应商筛选、③供应商考察、④采购实施等。百草中药的采购部门依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统一负责原药材的采购供应,会同质量部对供应商质量体系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严格筛选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百草中药每年组织采购中心、质量部、生产部及仓储部门在大品种产新季进行产地考察,对供应商及其药材进行进货质量评审,控制采购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改进,降低采购风险,评审结论作为制订下一年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根据具体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原药材的采购工作。

百草中药根据终端医疗机构的需求,来确定相应的药品、药材的采购计划,并由百草中药的采购部门选择相应的制药企业进行中药饮片、中药的采购工作。

(二)生产模式

乌灵系列、百令胶囊、聚卡波非钙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等产品均由发行人自主生产,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1)生产计划制订:销售部门制订年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及库存产品数量制定年度总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根据月度销售情况制定未来三个月的滚动计划。公司每月召开的产销协调专题会议,结合未来三个月销售计划及库存量安排制定月度生产任务。

(2)生产任务组织:生产部根据月度产销协调会确定的生产任务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物料管理部根据物料库存情况确定物料采购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

(3)生产任务实施:车间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每批生产结束后及时入库待验,质量技术部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和工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原、辅、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4)统计与分析:每批生产结束后,车间统计产品收率、物料平衡等技术经济指标。生产部统计月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原辅包材消耗、水电汽消耗等。质量技术部统计质量检验结果等。

发行人百令片和中药饮片产品分别由子公司珠峰药业、百草中药参照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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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产流程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GMP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生产。

(三)销售模式

1、乌灵系列和百令系列产品销售模式

发行人乌灵系列和百令系列产品采用自营、招商的销售模式,深耕院内并拓展OTC市场,布局互联网+医疗、电商等新渠道业务。公司营销总部负责统一制定市场策划和营销方案,各部门各区域针对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制定营销计划,进行全面终端开发,尤其是利用国家基本药物、集采品种的优势,下沉县域医共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OTC由营销总部OTC事业部自营团队进行销售,主要针对性地开展终端动销,着力打造OTC市场示范区域,加快和全国连锁大药房的全方位战略合作及门店数量覆盖;电商销售主要由佐力健康科技负责,布局阿里健康、京东大药房、天猫官方旗舰店、拼多多等线上平台,方便患者的线上购药渠道。

2、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销售模式

中药配方颗粒主要由公司销售团队对接医院招投标、门诊渠道、基层医疗市场等途径拓展。中药饮片则主要通过参与医院招投标,销售至各类等医疗机构。

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结合行业政策情况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不同产品的销售模式进行持续优化,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医药流通销售模式

医药流通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采”的运营模式,即根据下游客户的明确订单需求,向上游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采购相应的成药、中药材或医疗器械,再进行销售与配送。医药流通服务的产品与市场策略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为以零售市场为目标的生产企业提供渠道拓展与深度配送服务;二是针对OTC市场的热销品种,利用自身网络优势实现精准、快速的供应响应;三是布局具有市场流量的网销保健品,以丰富产品组合并保障销售规模。

九、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统计如下:

1-1-104

产品种类/单位单位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乌灵胶囊(折36粒)万盒2,812.503,750.003,300.002,500.00
灵泽片(折48片)万盒225.00300.00250.00200.00
百令片(折60片)万盒975.001,300.001,300.001,3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乌灵胶囊、灵泽片、百令片的产销量统计如下:

产品种类项目单位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乌灵胶囊(折36粒)销售量万盒3,609.404,172.003,402.512,895.54
生产量万盒3,553.084,417.763,327.182,694.99
产销率%101.5994.44102.26107.44
灵泽片(折48片)销售量万盒315.01355.35288.51219.43
生产量万盒277.79367.07281.88257.39
产销率%113.4096.81102.3585.25
百令片(折60片)销售量万盒631.18751.24652.29650.24
生产量万盒670.01778.67742.49472.22
产销率%94.2096.4887.85137.70

(二)分项目类别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乌灵系列124,186.0054.63143,817.8555.99122,775.0063.38109,212.3461.11
百令系列17,507.717.7018,810.677.3220,179.8610.4225,618.4114.34
中药饮片系列46,908.2620.6467,305.0226.2046,093.8223.7937,779.8821.14
中药配方颗粒11,951.085.2610,184.403.964,187.862.165,928.543.32
其他26,758.0711.7716,775.336.53487.770.25153.350.09
合计227,311.12100.00256,893.27100.00193,724.31100.00178,692.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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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135,081.3659.42153,011.4959.56112,257.7057.95104,342.6658.39
华北27,107.8311.9335,848.8913.9530,304.2315.6427,922.0215.63
华西17,299.347.6119,493.217.5916,209.878.3714,782.198.27
华南26,667.1511.7328,353.6611.0420,230.2110.4417,738.879.93
华中21,155.449.3120,186.027.8614,722.307.6013,906.787.78
合计227,311.12100.00256,893.27100.00193,724.31100.00178,692.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医药制造178,092.8578.35204,269.2779.52172,870.7689.24163,963.7291.76
医药流通49,218.2721.6552,624.0020.4820,853.5510.7614,728.808.24
合计227,311.12100.00256,893.27100.00193,724.31100.00178,692.52100.00

(三)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均价如下:

数量单位:万盒;价格单位:元/盒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销量均价销量均价销量均价销量均价
乌灵胶囊(折合36粒/盒)3,609.4028.034,172.0028.313,402.5129.942,895.5432.24
百令片(折合60片/盒)631.1824.00751.2424.92652.2930.94650.2439.40
灵泽片(折合48片/盒)315.0172.54355.3572.09288.5172.40219.4372.14

(四)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合并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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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5年 1-9月1国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47,296.8920.75
2上海医药乌灵及百令系列22,819.7810.01
3华润医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7,764.227.79
4省多多(杭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外购成品14,011.406.15
5英特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1,031.744.84
合计112,924.0349.54
2024年1国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47,109.8818.27
2上海医药乌灵及百令系列26,774.9310.39
3华润医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20,081.347.79
4浙江省中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18,639.957.23
5英特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2,638.364.90
合计125,244.4648.58
2023年1国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41,228.8621.23
2上海医药乌灵及百令系列24,078.2912.40
3华润医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6,011.788.24
4英特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4,221.377.32
5浙江孙泰和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4,691.382.42
合计100,231.6951.61
2022年1国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35,836.4219.85
2上海医药乌灵及百令系列21,612.9811.97
3英特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4,408.847.98
4华润医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13,406.957.43
5九州通医药集团乌灵及百令系列6,027.143.34
合计91,292.3350.57

注:具有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的单位进行合并统计,鉴于同一客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主体较多且各期有所变动,此处不再逐一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50.57%、51.61%、48.58%和

49.54%,各期占比稳定,未出现向前五大客户中任一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30%的情况。公司乌灵系列、百令系列产品主要面向国药集团、上海医药、华润医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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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国内大型医药商业公司;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主要销往各类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包括浙江省中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2024年新增前五大客户浙江省中医院于当年的交易金额超过1.86亿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向其供应的净制饮片(甘草乌梅茶饮)热销带动了双方交易额的大幅上升。2025年1-9月前五大客户中,新增的省多多(杭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医药流通业务板块的重要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和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但由于交易金额的增减导致各期前五大客户有所变动,但公司与其均仍持续保持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十、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发行人乌灵系列产品主要原料是乌灵菌粉,由公司自己发酵生产。乌灵菌粉发酵生产用原料主要是大豆、玉米等农副产品,此类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青海珠峰主要产品百令片的原材料为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由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生产和供应,发行人与之签署了《长期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供应。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的原料主要为中药材,发行人向中药材供应商进行采购。此外,随着公司医药流通业务的持续开展,直接外购成品的金额及占比也迅速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存货主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种类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外购原料28,349.8737,233.1935,843.0730,629.36
外购成品37,385.1452,925.1416,640.7610,254.59
合 计65,735.0290,158.3352,483.8340,883.95

注:外购成品主要指开展医药流通业务而采购的各类药品、中药饮片等。

由上表可知,公司外购原料金额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而联动增长。外购成品金额则在2024年迅速放大,主要是因为2024年医药流通业务的销售规模相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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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增幅达到152.35%,采购量随之扩大;另一方面是自2023年起,中药材行情价格大幅波动,也对公司的采购金额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中药材价格指数波动情况具体如下:

注:数据来源choice

(二)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能源为水、电、蒸汽,水和电由当地公用事业部门供应,蒸汽主要由德清绿能热电有限公司供应,发行人主要能源供应能满足目前生产的需要,不存在短缺问题。

(三)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合并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5年 1-9月1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虫草菌粉7,817.7711.89
2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品3,200.994.87
3杭州保民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品3,081.114.69
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品2,953.664.49
5宁波新城医药有限公司成品2,402.993.66
合计19,456.5229.60
2024年1安徽徽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药材6,636.5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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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重药(浙江)中药有限公司中药材4,965.615.51
3安徽民顺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材4,568.485.07
4亳州市木森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材3,863.994.29
5辽宁省金元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药材2,794.483.10
合计22,829.1425.32
2023年1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虫草菌粉5,179.319.87
2安徽徽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药材4,460.388.50
3亳州市木森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材2,975.525.67
4安徽民顺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材2,585.464.93
5浙江益立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原辅料1,905.413.63
合计17,106.0832.59
2022年1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虫草菌粉6,470.9215.83
2安徽徽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药材3,583.428.76
3亳州市一跃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药材1,718.064.20
4浙江益立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原辅料1,712.284.19
5四川诚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材919.042.25
合计14,403.7235.23

注1:安徽徽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安徽徽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华天宝医药有限公司两家;注2:亳州市一跃药业有限公司包含亳州市一跃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市乾宁斋药业有限公司两家;注3:辽宁省金元蟾科技有限公司包含辽宁省金元蟾科技有限公司、陇西百草中药材有限公司两家;注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杭州华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材参茸分公司、华东医药金华有限公司、华东医药台州有限公司、浙江培元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六家;注5: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云南白药集团医疗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两家。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35.23%、32.59%、

25.32%和29.60%,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当期采购额50%或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30%的情形。

鉴于公司的主导产品乌灵系列主要原料是乌灵菌粉系由公司自己发酵生产,使得公司整体采购规模相较于销售规模显著较小。供应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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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百令系列的核心原材料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公司对其采购规模的变化与上游原材料行情价格的波动、百令系列产品的销售情况密切相关。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以中药材为主,2025年1-9月,由于公司医药流通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使得主要供应商变更为各类药品生产厂家或医药流通企业。由于中药材、医药成品均属于标准化产品,公司选择供应商的范围较大,公司优先寻找信用好、价格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主要供应商可替代性较强,因此,报告期各年前五大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变动,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稳定性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青海珠峰冬虫夏草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十一、公司主要经营资质与技术研发情况

(一)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1、业务许可及资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主要经营业务许可及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单位名称
1药品生产许可证浙200001012030.05.29佐力药业
2药品生产许可证青201600242030.12.03青海珠峰
3药品生产许可证浙200704842027.05.11百草中药
4药品经营许可证浙AA5710001282029.09.22百草医药
5药品经营许可证浙DA5710080222026.09.15百草医药
6药品经营许可证浙AA5720000432028.12.11佐力医药
7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4330523092752029.02.22百草中药
8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3052101537372029.09.25佐力药业
9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3052301814242028.11.26百草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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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单位名称
10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3010600396682029.06.27百草医药
11排污许可证91330000147115443M001Q2029.11.28佐力药业
1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YB13305210027734长期佐力医药
1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YB13301080011685长期佐力健康科技
14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633100074566226G001W2030.03.11青海珠峰
15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523784436442Y002X2030.07.13百草中药
16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6968号长期百草医药
17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浙湖药监械经营备20230326号长期佐力医药
1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MAC0KY21133052117D12222027.12.07泰记堂

2、药品批准文号

序号批准文号产品名称批准日期单位名称
1国药准字H20213395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2021.05.19发行人
2国药准字H20213913聚卡波非钙片2021.11.30发行人
3国药准字H33021465琥乙红霉素片2025.04.09发行人
4国药准字Z20110050灵泽片2021.11.29发行人
5国药准字H20083887注射用硝普钠2023.01.05发行人
6国药准字H33021464乙酰螺旋霉素片2024.09.23发行人
7国药准字H20064529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2025.03.19发行人
8国药准字H20083888注射用硝普钠2022.12.20发行人
9国药准字Z20090702仙桃草片2024.04.01发行人
10国药准字H20074176注射用阿奇霉素2022.07.16发行人
11国药准字Z20054513银杏叶片2024.10.18发行人
12国药准字H20066679注射用棓丙酯2025.03.14发行人
13国药准字H33020918盐酸雷尼替丁胶囊2024.09.30发行人
14国药准字Z20090711灵莲花颗粒2023.12.08发行人
15国药准字H33021463复方氨酚烷胺胶囊2024.10.18发行人
16国药准字H20064528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2025.03.14发行人
17国药准字H33022261盐酸环丙沙星胶囊2024.09.09发行人
18国药准字Z19990048乌灵胶囊2024.08.23发行人
19国药准字H20093530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2023.11.02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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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批准文号产品名称批准日期单位名称
20国药准字H20123148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2023.11.14发行人
21国药准字H20083682注射用环磷腺苷2022.12.20发行人
22国药准字Z19990047乌灵菌粉2024.10.15发行人
23国药准字H20041543甲磺酸酚妥拉明片2024.10.18发行人
24国药准字H20080379注射用盐酸多沙普仑2023.01.05发行人
25国药准字Z20233001百令胶囊2023.12.29发行人
26国药准字Z20080187百令片2023.06.30青海珠峰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纳税主体名称高新企业证书编号取得日期税收优惠期限
佐力药业GR2023330023002023年12月08日三年

(二)技术研发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研发投入5,226.278,419.388,337.776,535.69
营业收入227,971.34257,787.82194,244.04180,515.54
占 比2.293.274.293.62

注:研发投入包含费用化和资本化研发费用。

2、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应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系自主研发或通过合法收购取得,公司运用自身核心技术生产的产品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技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三)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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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技术职称/学历
罗艳萍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博士
马河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主任中药师/博士
方明镜临床研究部总监博士
刘戈高级研究员博士
朱方剑新药研究部经理高级工程师/本科
信文娟新药研究部副经理高级工程师/硕士
姚瑶临床药理研究部副经理高级工程师/本科
方明春配方颗粒研发部经理兼任质量技术部经理高级工程师/硕士

(2)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研发人员数量(人)263246253237
员工总数(人)2,8292,8612,6902,455
研发人员占比(%)9.308.609.419.65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相关产品核心技术来源对公司的影响
乌灵菌粉菌种分离纯化技术;菌种保藏、复壮防退化技术;大规模发酵生产配方与工艺;高质量专属质量控制技术自研奠定公司核心产品乌灵系列的核心原料基础
灵泽片液体发酵药材与传统药材配伍组方技术;中药复方制剂的质量控制技术;挥发性成分的提取及保留技术自研产生了乌灵系列继乌灵胶囊后又一核心品种
灵莲花 颗粒复方中药有效部位提取分离技术;沸腾造粒技术;真菌发酵物的矫味技术;微粉化技术自研产生了乌灵系列中针对妇科OTC领域的潜力品种
百令片特殊药物的掩味技术;二次制粒技术;发酵中药的质量控制技术并购青海珠峰后获得拓展了公司在药用真菌领域的产品线

1-1-114

十二、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合计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19,702.8728,715.2390,987.6376.01%
机器设备50,135.6721,305.0228,830.6557.51%
运输工具2,362.971,680.39682.5828.89%
其它设备5,545.504,101.631,443.8726.04%
合 计177,747.0155,802.28121,944.7368.61%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账面价值超过300万元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设备名称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1发行人药用真菌数字化车间工艺系统设备1,253.151,239.6598.92%
2发行人103智能包装线1,327.431,084.2181.68%
3发行人植物提取数字化车间自控系统1,149.591,062.8692.46%
4发行人仓储wmst系统及转运设备955.75940.3098.38%
5发行人发酵车间自控设备1,422.42908.8463.89%
6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913.76815.2889.22%
7发行人药用真菌发酵数字化车间净化设备及系统573.22567.0498.92%
8发行人发酵罐513.14507.6198.92%
9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503.67466.3692.59%
10发行人发酵罐667.98430.1664.40%
11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825.27409.4049.61%
12发行人智能工厂管理设备599.50383.0463.89%
13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595.61380.5663.89%
14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1,167.10369.3831.65%
15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1,198.75368.2830.72%
16发行人净化设备及系统790.23364.3846.11%
17发行人3D虚拟管理设备569.34363.7863.89%

1-1-115

序号公司设备名称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18发行人光伏发电设备677.29341.5050.42%
19发行人纯电双效浓缩器363.47336.0592.46%
20发行人全液冷分布式储能系统315.33311.9398.92%
21发行人污水处理系统520.59302.8558.18%

2、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拥有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单位名称权证号房屋座落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佐力药业浙(2023)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7659号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47,145.06工业
2佐力药业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8923号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58号41,111.03工业
3佐力药业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0606号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14,603.47工业
4佐力药业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0608号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21,510.31工业
5佐力药业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0610号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38,765.61工业
6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2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2室286.75办公
7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3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9室286.75办公
8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4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3室250.77办公
9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5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8室250.77办公
10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6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1室240.78办公
11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7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4室214.70办公
12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8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7室214.70办公
13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19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5室122.07办公
14佐力药业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8520号西兴街道智慧之门中心3幢5206室122.07办公
15百草中药浙(2021)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17335号递铺街道三港路508号23,258.51工业
16百草中药浙(2019)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06197号递铺街道齐云路1181号44,290.54工业
17百草安房权证递铺字第递铺镇昌硕西路133号(竹137.71住宅

1-1-116

序号单位名称权证号房屋座落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中药64635号贤山庄)5幢204室
18百草中药安房权证递铺字第64636号递铺镇昌硕西路133号(竹贤山庄)7幢301室141.99住宅
17青海珠峰宁房权证城北区字第156409号城北区经二路16号2号楼8,042.87工业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第2项房屋建筑物已于2026年1月13日换发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0907号”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为121,004.39㎡。

3、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上述披露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房产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下述房产尚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序号单位名称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用途
1发行人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370.00残疾人活动室、康复室、医务室、办公室
2发行人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160.00浴室
3发行人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3,017.40药用真菌发酵数字化车间
4发行人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14,619.28智能化仓储中心

上述房产1和2为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搭建的辅助性用房,建筑面积较小,且不属于生产经营用房,可替代性强,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房产3和4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因前述行为受到处罚。此外,针对上述瑕疵房产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针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佐力药业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部分房产,本人承诺如佐力药业及其子公司因上述情形致使佐力药业及其子公司受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被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或搬迁导致任何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全额赔偿佐力药业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租赁房产主要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佐力药业相关子公司主要租赁物业的情况如下:

1-1-117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区域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佐力集团佐力药业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街399号佐力大厦办公楼9层西半层及公共区域经营生产2025年8月1日-2030年7月31日
佐力集团佐力药业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街399号佐力大厦办公楼9层东半层及公共区域经营生产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佐力集团佐力药业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街399号佐力大厦办公楼21层整层经营生产2024年11月1日-2029年10月31日
佐力集团佐力药业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街399号佐力大厦办公楼19、23、24楼经营生产2013年7月1日-2037年6月30日
浙江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佐力药业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合生国贸中心6幢3楼G、H室经营生产2024年3月16日-2029年3月15日
上海个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佐力药业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538号,张杨路2399号1幢5楼07单元经营生产2025年5月1日-2028年4月30日
李昂佐力药业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3号楼1903经营生产2020年9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杭州正余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佐力医药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灵溪北路21号7幢8层807室经营生产2023年12月25日-2026年12月24日
葛少军佐力医药投资杭州市上城区迪凯银座2102B室经营生产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
杭州世达机械有限公司百草医药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百业路2号2幢2层、3层、4层仓库2024年12月1日-2029年11月30日
浙江科华数码广场有限公司百草医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合生国贸7幢9层A、B、E、F、G经营生产2022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三)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权证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坐落地址用途使用权类型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佐力药业浙(2023)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7659号34,468.32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工业出让
2佐力药业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8923号47,913.22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58号工业出让
3佐力药业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0606号29,064.11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工业出让
4佐力药业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0608号23,540.44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工业出让
5佐力浙(2019)德清县不40,676.22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工业出让

1-1-118

序号单位名称权证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坐落地址用途使用权类型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药业动产权第0010610号
6百草中药浙(2021)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17335号14,730.00递铺街道三港路508号工业出让
7百草中药浙(2019)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06197号37,627.00递铺街道齐云路1181号工业出让
8青海珠峰青生国用(2014)第239号8,424.9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城北区经二路16号)工业出让

注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佐力药业已于2025年10月24日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8608号”,产权面积20,848.00平方米,坐落地址为阜溪街道武洛公路东侧、南琪街北侧;于2026年2月12日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071号”,产权面积126,719.00平方米,坐落地址为大同路南侧、官地路西侧。注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第2项土地使用权已于2026年1月13日换发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0907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913.22㎡。

2、商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国内注册商标6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号专用权期限
1佐力药业8594674052036年1月5日
284363762352035年10月20日
38314214652035年10月20日
48012561052035年5月13日
58013969052035年4月20日
677371155412034年12月6日
76626922452033年1月20日
8662334401、3、5、102033年4月6日
96622911616、252032年7月26日
106623547029、30、322033年8月20日
11661220751、3、5、102033年3月27日

1-1-119

序号单位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号专用权期限
126612355029、30、322033年5月6日
13661051751、3、5、102033年4月6日
146610691729、30、322033年3月20日
156610525316、252033年3月27日
165943988352032年5月27日
175895621252033年3月13日
186606974316、252033年1月20日
19546186031、3、5、30、322032年01月13日
205459420035、41、42、442031年10月27日
21545895291、422031年10月20日
225439031235、41、42、442031年10月20日
23543739431、3、5、30、322031年10月13日
245434473235、41、42、442032年4月13日
255435081935、41、42、442032年4月13日
2649242714442031年08月20日
275411781752032年01月06日
285410465152032年01月06日
29492427035、352031年08月27日
30406262315、35、442030年07月20日
31263906925、29、302028年11月20日
32263826755、29、302028年11月20日
3318577732A5、10、30、35、442027年03月13日
3418577649A5、10、30、35、442027年03月13日

1-1-120

序号单位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号专用权期限
35572794052029年11月27日
36429735352027年10月27日
37429735252027年10月27日
38429735152027年12月27日
39416270052027年05月13日
40407049652027年02月06日
41336350052034年08月06日
42101471652027年05月27日
43345723752034年11月13日
44336367852034年08月06日
45100286552027年05月13日
46101471552027年05月27日
4799067552027年04月27日
48818806302036年02月27日
49青海珠峰591894852030年01月06日
50459222252028年08月13日
515274040302029年04月13日
525918947302029年11月27日
53812825232031年03月20日
547011570352030年10月06日

1-1-121

序号单位名称商标注册号类号专用权期限
557011571332030年05月27日
567011572322030年06月06日
577011573312030年06月20日
587011574302030年06月06日
597011575292030年06月20日
60百草中药592100952030年01月06日
61901784352032年01月20日
62佐力健康科技70596046352033年9月13日
637059805552033年9月13日
6425960040252028年09月06日

3、专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国内专利共计35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号专利类型
1佐力药业一种清肺退热中药及其应用2022.03.14ZL202210248257.3发明
2一种含莪术挥发油和乌灵菌粉的中药固体颗粒片剂及其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6787.2发明
3一种含莪术挥发油和乌灵菌粉的中药固体颗粒剂及其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6872.9发明
4一种含莪术挥发油和乌灵菌粉的中药固体颗粒胶囊剂及其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7007.6发明

1-1-12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号专利类型
5一种含莪术挥发油和乌灵菌粉的中药固体颗粒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制剂2012.12.17ZL201210547028.8发明
65-甲基蜂蜜曲菌素的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50314.X发明
7一种中药固体颗粒的颗粒剂及其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6786.8发明
8一种中药固体颗粒的片剂及其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6433.8发明
9一种中药固体颗粒的胶囊剂及其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6868.2发明
10一种中药固体颗粒组合物的制备方法2012.12.17ZL201210546892.6发明
11连续式自动化真菌发酵后处理工艺2012.07.26ZL201210261247.X发明
12一种中药固体颗粒组合物及其制剂2012.12.17ZL201210547122.3发明
13治疗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制剂2009.07.09ZL200910100513.9发明
14乌灵胶囊标准指纹图谱的建立方法和乌灵胶囊的鉴别方法2008.07.01ZL200810062726.2发明
15治疗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的药物制剂及其制备方法2006.02.10ZL200610200116.5发明
16药品外包装盒(灵莲花颗粒)2024.04.30ZL202430253526.5外观设计
17药品包装盒(百令胶囊)2024.05.07ZL202430261464.2外观设计
18青海珠峰一种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复方制剂2013.08.27ZL201310392296.1发明
19一种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片剂2019.10.16ZL201910982589.2发明
20百草中药一种头花蓼降糖提取物胶囊及其制备方法2013.10.30ZL201310532321.1发明
21一种川贝母超微粉制备工艺2013.10.22ZL201310495886.7发明
22一种头花蓼降糖提取物颗粒剂的制备方法2013.10.30ZL201310524219.7发明
23一种头花蓼降糖提取物口服液的制备方法2013.10.30ZL201310524220.X发明
24一种头花蓼提取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5.08.19ZL201310532309.0发明
25一种头花蓼降糖提取物片剂的制备方法2013.10.30ZL201310532329.8发明
26一种鲜麦冬超微粉制备工艺2013.10.22ZL201310495865.5发明
27一种鲜重楼超微粉制备工艺2013.10.22ZL201310496123.4发明
28一种鲜玄参超微粉制备工艺2013.10.22ZL201310496124.9发明
29一种石斛超微粉制备工艺2012.12.25ZL201210569059.3发明
30一种白芍超微粉及其制备方法2012.09.28ZL201210367211.X发明

1-1-12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号专利类型
31一种浙贝母超微粉制备工艺2012.12.25ZL201210569114.9发明
32一种用于运输自动接药筐的一体化输送线2019.08.08ZL201910729341.5发明
33一种用于运输自动接药筐的一体化输送线2019.08.08ZL201921278276.0实用新型
34一种煎药生产装置2024.03.08ZL202420443929.0实用新型
35佐力健康科技包装盒(蒸汽眼罩)2022.08.26ZL202230562015.2外观设计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登记号软件名称登记日期著作权人
12020SR1615246佐力百草WMS仓储管理系统V1.02020.11.20百草中药
22021SR0370302佐力百草内容管理系统V1.0.02021.03.10百草中药
32019SR0548582佐力百草中药管理系统1.0.02019.05.30百草中药、王观林
42022SR0783979MSP煎药生产微服务平台V1.02022.06.20百草中药、王观林
52024SR0264033佐力健康科技电商数据决策分析系统V1.02024.02.09佐力健康科技
62022SR0865993佐力医助小程序软件V1.02022.06.29佐力健康科技
72022SR0865991医护心身小程序软件V1.02022.06.29佐力健康科技
82022SR0865990佐力电子化筛查量表管理系统V1.02022.06.29佐力健康科技
92022SR0865989心身e测小程序软件V1.02022.06.29佐力健康科技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作品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型登记日期著作权人
1国作登字-2025-F-00357082乌灵胶囊美术2025.12.09发行人
2国作登字-2025-F-00357081乌灵菌(站姿)美术2025.12.09发行人
3国作登字-2025-F-00357080乌灵菌(卧姿)美术2025.12.09发行人
4国作登字乌灵菌(头像)美术2025.12.09发行人

1-1-124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型登记日期著作权人
-2025-F-00357079
5国作登字-2024-F-00162047百令胶囊美术2024.06.13发行人
6国作登字-2021-F-00242936灵动中国美术2021.10.21发行人
7国作登字-2021-F-00235885乌灵?活力美术2021.10.14发行人
8国作登字-2021-F-00235886乌灵?舒适美术2021.10.14发行人
9国作登字-2021-F-00235884乌灵?舒睡美术2021.10.14发行人
10国作登字-2021-F-01232352百草代表美术2021.01.12发行人
11国作登字-2021-F-01232354百草仁心美术2021.01.12发行人
12国作登字-2021-F-01232353百草医者美术2021.01.12发行人
13国作登字-2025-F-00337814Memo美梦蒸汽眼罩美术2025.11.18佐力健康科技
14国作登字-2025-F-00151135Memo蒸汽眼罩美术2025.05.19佐力健康科技
15国作登字-2023-F-00094398眼皮重力美术2023.05.19佐力健康科技
16国作登字-2023-F-00087810乌灵神·冰爽贴美术2023.05.12佐力健康科技
17国作登字-2023-F-00064581Memo美术2023.04.14佐力健康科技
18国作登字-2023-F-00035085Memo梦境系列插画—暴富美术2023.02.22佐力健康科技
19国作登字-2023-F-00035090Memo梦境系列插画—入梦美术2023.02.22佐力健康科技
20国作登字-2023-F-00035086Memo梦境系列插画—爱情美术2023.02.22佐力健康科技
21国作登字-2023-A-00010518slogan睡不啄美梦亦需雕琢文字2023.01.16佐力健康科技
22国作登字-2023-A-00010513slogan眼皮重力与世界晚安文字2023.01.16佐力健康科技
23国作登字-2023-A-00010526slogan佐力科技捍卫你做梦的权利文字2023.01.16佐力健康科技
24国作登字-2022-F-10274050乌灵神·艾草热敷贴美术2022.12.22佐力健康科技
25国作登字-2022-F-10263972乌灵神·自发热暖贴美术2022.12.14佐力健康科技
26国作登字-2022-F-10263970蒸汽热敷眼罩美术2022.12.14佐力健康科技
27渝作登字-2022-F-10093000Memo美术2022.11.23佐力健康科技

1-1-125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型登记日期著作权人
28国作登字-2022-F-10228813乌灵宝宝蒸汽眼罩包装设计美术2022.11.07佐力健康科技
29国作登字-2022-F-10181511佐力医助小程序图标美术2022.09.01佐力健康科技
30国作登字-2022-F-10153913心身e测小程序图标美术2022.07.28佐力健康科技
31国作登字-2022-F-10135123医护心身小程序图标美术2022.07.08佐力健康科技

6、域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备案号审核通过日著作权人
1jolly.com.cn浙ICP备09109170号2024.07.08发行人
2zuoli.com浙ICP备09109170号2024.07.08发行人
360.190.175.98浙ICP备09109170号2023.01.06发行人
4zjbaicao.com浙ICP备14003652号2020.06.23百草中药
5jollyht.com浙ICP备2022001186号2022.12.15佐力健康科技

十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四、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上市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持有的主要境外资产为通过孙公司创新医疗参股港股上市公司科济药业。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参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十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

1-1-126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应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尽量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二)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事项需根据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审批后方可通过。

2、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1-1-127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程序:在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本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编制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2、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实施)年度分红所属年度实施分红方案现金分红额 (含税)
20232022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21,041.62万元
20242023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31,562.43万元
2025202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41,548.04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实施分配的利润为94,152.09万元,占分红

1-1-128

所属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8,790.49万元的242.72%,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77.1938,293.6127,300.67
现金分红(含税)41,548.0431,562.4321,041.62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81.8282.4277.0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94,152.0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8,790.4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242.72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发展投入,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产品和新项目,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规划已于2025年12月19日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即日起生效。

十六、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亦无已发行尚未到期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类融资工具。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8,790.49万元,预计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2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财务报告情况

(一)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二)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454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8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53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先后出具了中汇会鉴[2024]380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中汇会审[2025]535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1-130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 9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92,651,565.75804,667,919.10931,979,466.611,082,070,763.05
交易性金融资产--151,000,000.0010,828,080.7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894,429,903.68591,711,846.99472,842,277.11452,839,626.55
应收款项融资208,189,684.79191,622,911.2559,573,271.5157,233,389.06
预付款项68,888,700.0842,380,736.814,120,899.975,250,020.44
其他应收款25,057,268.4918,183,114.969,020,190.2924,424,012.5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88,506,184.37523,748,971.61426,520,647.88318,826,460.8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253,834.825,130,044.961,413,142.548,069,162.21
流动资产合计2,380,977,141.982,177,445,545.682,056,469,895.911,959,541,515.4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63,162.721,893,606.941,846,952.951,868,479.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0,297,002.37252,747,696.48177,853,036.18390,494,641.6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19,447,276.411,036,083,548.31980,077,659.25869,963,094.57
在建工程136,968,080.25161,428,276.2861,141,769.0178,057,355.85
使用权资产20,873,452.0822,063,034.3919,007,080.7124,393,095.53
无形资产82,822,408.5675,081,395.3171,266,529.3063,035,500.96
开发支出27,608,327.4417,176,761.944,921,008.06925,178.52

1-1-131

项目2025年 9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商誉130,318,682.15130,318,682.15130,318,682.15130,318,682.15
长期待摊费用15,900,965.3418,407,326.2820,567,565.0024,493,328.04
递延所得税资产30,890,618.6630,399,921.4525,497,518.0025,142,52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66,138,489.4068,910,059.1978,071,273.9974,758,468.05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2,328,465.381,814,510,308.721,570,569,074.601,683,450,345.75
资产总计4,643,305,607.363,991,955,854.403,627,038,970.513,642,991,861.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10,008,632.22377,308,635.37193,061,396.93138,157,360.72
应付票据146,158,701.2452,321,004.2311,591,494.5523,070,000.00
应付账款317,787,826.68430,092,542.82422,261,080.00445,813,014.43
预收款项1,207,774.69330,348.44343,749.16791,396.39
合同负债7,422,138.1514,449,199.252,234,583.3314,143,216.13
应付职工薪酬23,340,469.0559,108,909.6353,692,917.6245,422,821.22
应交税费131,764,317.9687,296,630.0965,916,607.0560,321,109.85
其他应付款37,181,253.7829,915,824.0822,939,365.9622,541,915.4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6,595.383,347,684.5312,504,282.442,840,824.17
其他流动负债964,877.961,878,395.9010,279,993.361,838,339.10
流动负债合计1,278,802,587.111,056,049,174.34794,825,470.40754,939,997.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1,659,125.0030,659,125.00-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7,866,139.6718,271,782.2016,687,676.1322,131,027.7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7,283,572.7726,503,603.5019,896,586.8119,756,794.71
递延所得税负债104,995,631.6841,031,413.2421,682,589.0176,238,833.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132

项目2025年 9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181,804,469.12116,465,923.9458,266,851.95128,126,655.57
负债合计1,460,607,056.231,172,515,098.28853,092,322.35883,066,653.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701,387,335.00701,387,335.00701,387,335.00701,387,33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28,614,312.271,135,368,907.841,135,368,907.841,135,368,907.84
减:库存股122,147,327.10203,966,434.04--
其他综合收益274,118,170.0394,625,276.1642,664,858.74190,191,351.8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4,382,027.05194,382,027.05115,070,971.3384,291,784.5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940,771,355.73847,087,569.96734,250,991.58592,510,28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17,125,872.982,768,884,681.972,728,743,064.492,703,749,664.26
少数股东权益65,572,678.1550,556,074.1545,203,583.6756,175,543.91
所有者权益合计3,182,698,551.132,819,440,756.122,773,946,648.162,759,925,208.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43,305,607.363,991,955,854.403,627,038,970.513,642,991,861.1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一、营业总收入2,279,713,382.852,577,878,166.871,942,440,446.031,805,155,365.79
其中:营业收入2,279,713,382.852,577,878,166.871,942,440,446.031,805,155,365.79
二、营业总成本1,720,477,214.142,050,169,103.691,577,626,225.741,542,591,244.74
其中:营业成本865,634,716.161,006,601,043.75613,341,640.53531,264,062.38
税金及附加22,027,818.7129,056,520.7224,975,104.1620,370,546.39
销售费用706,537,994.76838,702,179.12777,486,314.95830,869,926.92
管理费用77,841,865.65110,378,725.3596,693,571.9690,575,917.98
研发费用41,831,115.4671,938,052.8779,381,880.2264,431,696.56
财务费用6,603,703.40-6,507,418.12-14,252,286.085,079,094.51
其中:利息费用10,619,729.559,289,184.837,622,885.658,320,168.43

1-1-133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利息收入4,147,479.0915,953,231.8021,997,421.503,242,143.21
加:其他收益74,205,638.39100,653,614.6287,279,879.9280,085,241.0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84,112.19-662,074.01-100,726.081,402,145.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30,444.2246,653.99-21,526.6063,915.2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8,080.7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277,114.58-6,566,372.99-545,368.28-5,253,984.1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72,832.21-12,198,929.71-3,020,148.87-3,381,782.1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840.38352,220.71279,126.151,724,230.7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17,741,588.50609,287,521.80448,706,983.13337,218,053.29
加:营业外收入136,995.52708,358.65164,949.32139,915.29
减:营业外支出7,118,333.7213,303,138.512,230,174.0913,233,760.5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10,760,250.30596,692,741.94446,641,758.36324,124,208.02
减:所得税费用92,648,589.4880,734,655.2255,878,836.7038,602,989.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8,111,660.82515,958,086.72390,762,921.66285,521,218.2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8,111,660.82515,958,086.72390,762,921.66285,521,218.2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974,478.80507,771,934.85382,936,093.79273,006,652.56
2.少数股东损益8,137,182.028,186,151.877,826,827.8712,514,565.7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3,161,979.4256,170,995.22-159,481,204.12-193,778,076.1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8,682,557.4451,960,417.42-147,526,493.06-179,252,471.5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8,682,557.4451,960,417.42-147,526,493.06-179,252,471.5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1-134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78,682,557.4451,960,417.42-147,526,493.06-179,252,471.5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479,421.984,210,577.80-11,954,711.06-14,525,604.59
七、综合收益总额711,273,640.24572,129,081.94231,281,717.5491,743,142.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88,657,036.24559,732,352.27235,409,600.7393,754,181.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616,604.0012,396,729.67-4,127,883.19-2,011,038.8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30.730.55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0.730.730.550.4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39,564,083.672,609,045,414.962,043,864,165.021,800,283,367.54
收到的税费返还58,883,400.31-4,950,650.0299,032.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295,819.93128,139,406.06126,314,094.9289,765,227.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7,743,303.912,737,184,821.022,175,128,909.961,890,147,627.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82,246,126.711,002,036,656.42629,853,657.43435,402,587.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2,698,606.02310,573,917.60257,520,380.77219,234,554.65
支付的各项税费251,242,645.53284,423,585.45231,244,851.31198,315,507.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5,554,483.93843,103,421.15768,048,981.99718,603,872.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51,741,862.192,440,137,580.621,886,667,871.501,571,556,52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001,441.72297,047,240.40288,461,038.46318,591,105.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1,000,000.0040,750,000.00302,7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85,000.00638,792.83284,722.512,131,776.81

1-1-135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6,600.00998,945.892,433,913.005,869,248.3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431,998.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70,000.008,863,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73,598.00152,637,738.7249,138,635.51319,564,025.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3,470,483.25262,888,474.00131,714,575.89178,034,623.28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181,000,000.00248,4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431,998.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772.55--6,41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959,253.80262,888,474.00312,714,575.89432,902,623.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885,655.80-110,250,735.28-263,575,940.38-113,338,598.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98,140,724.5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81,100,000.00529,159,125.00259,699,428.5425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014,250.002,217,500.00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3,114,250.00531,376,625.00269,699,428.541,150,140,724.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47,400,000.00324,368,738.22204,830,690.3228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424,770,686.16327,840,645.25219,954,862.40145,164,276.9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600,000.007,044,239.196,844,077.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24,115.13218,553,248.754,233,899.6879,877,198.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6,194,801.29870,762,632.22429,019,452.40507,041,475.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080,551.29-339,386,007.22-159,320,023.86643,099,248.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6.54162.35114.25-154.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6,964,861.91-152,589,339.75-134,434,811.53848,351,601.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5,555,053.14928,144,392.891,062,579,204.42214,227,602.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8,590,191.23775,555,053.14928,144,392.891,062,579,204.42

1-1-13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西宁医药行业8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医药行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浙江佐力三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安吉医药行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杭州医药行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医药投资行业100.00%直接设立
6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浙江德清医药投资行业92.50%直接设立
7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德清医药投资行业100.00%直接设立
8德清泰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德清医疗卫生服务100.00%直接设立
9浙江佐力医药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德清医药行业100.00%直接设立
10德清佐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医药行业100.00%直接设立
11浙江佐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杭州医药投资行业100.00%直接设立

注:浙江佐力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更名为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22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2022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全资孙公司,系德清泰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1-1-137

德清泰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自其成立之日起便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23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2023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全资孙公司,系浙江佐力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佐力医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自其成立之日起便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24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4、2025年1-9月合并范围的变化

2025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2024年度相比,无变化。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09.30/ 2025年1-9月2024.12.31/ 2024年2023.12.31/ 2023年2022.12.31/ 2022年
流动比率(倍)1.862.062.592.60
速动比率(倍)1.481.572.052.1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5.47%22.20%15.74%17.19%
资产负债率(合并)31.46%29.37%23.52%24.2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74.844.204.80
存货周转率(次)1.712.121.651.79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4.443.953.893.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380.420.410.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5-0.22-0.191.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8,386.5368,142.0052,276.6739,631.75
利息保障倍数(倍)58.5165.2459.5939.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0.730.55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0.730.55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730.730.530.43

1-1-138

财务指标2025.09.30/ 2025年1-9月2024.12.31/ 2024年2023.12.31/ 2023年2022.12.31/ 2022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05%18.55%13.81%14.32%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00%18.55%13.48%13.89%

注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该处利息支出是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包含利息资本化金额,折旧和摊销取自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

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

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

k

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2)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

i

×M

i

÷M

–S

j

×M

j

÷M

–S

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

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

i

×M

i

÷M

–E

j

×M

j

÷M

±E

k

×M

k

÷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

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8.14-770.93-24.67-971.31

1-1-1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02.861,289.721,231.951,740.0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35.37-70.8720.66129.2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47.0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76.00-453.32-153.94-166.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4820.19295.91
减:所得税影响额8.28-35.72175.91115.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322.0132.7882.88
合计145.678.77932.59829.30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145.678.77932.59829.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997.4550,777.1938,293.6127,300.67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29%0.02%2.44%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851.7750,768.4237,361.0226,471.37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较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仍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经营利润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1-1-140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公司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不存在影响。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对截至解释15号施行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公司执行此项政策变更不涉及所得税影响;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公司执行此项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1-1-141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新增的上述交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公司执行此项政策变更不涉及相关调整,对变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涉及影响。

2、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3,873,898.113,562,436.65
递延所得税负债3,873,898.113,562,436.65

3、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1-1-142

(2)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报告期内,公司重要性水平为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5%。

(二)审计意见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454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8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53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具体情况,请参见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审计报

1-1-143

告。

七、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38,097.7151.28217,744.5554.55205,646.9956.70195,954.1553.79
非流动资产226,232.8548.72181,451.0345.45157,056.9143.30168,345.0346.21
资产总计464,330.56100.00399,195.59100.00362,703.90100.00364,299.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体构成比较稳定,公司资产规模持续稳步增长。

2、流动资产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69,265.1629.0980,466.7936.9593,197.9545.32108,207.0855.22
交易性金融资产----15,100.007.341,082.810.55
应收账款89,442.9937.5759,171.1827.1747,284.2322.9945,283.9623.11
应收款项融资20,818.978.7419,162.298.805,957.332.905,723.342.92
预付款项6,888.872.894,238.071.95412.090.20525.000.27
其他应收款2,505.731.051,818.310.84902.020.442,442.401.25
存货48,850.6220.5252,374.9024.0542,652.0620.7431,882.6516.27
其他流动资产325.380.14513.000.24141.310.07806.920.41
流动资产合计238,097.71100.00217,744.55100.00205,646.99100.00195,954.15100.00

1-1-144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0.19-0.14-0.14-0.24-
银行存款66,853.4996.5277,588.4996.4292,848.0499.62106,318.1998.25
其他货币资金2,411.483.482,878.163.58349.760.381,888.651.75
合计69,265.16100.0080,466.79100.0093,197.95100.00108,207.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由承兑票据保证金等组成。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8,207.08万元、93,197.95万元、80,466.79万元和69,265.16万元。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持续减少主要原因为2022年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导致2022年末货币资金规模较高。后续随着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降低。

(2)应收款项融资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5,723.34万元、5,957.33万元、19,162.29万元和20,818.9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规模上升,主要系公司考虑客户的重要程度、资信状况、合作历史及交易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的调整与相关客户结算方式。其中,公司将信用等级较高、管理模式兼具获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和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90,826.9598.1260,327.2898.3848,233.7598.6946,364.3399.04
1-2年1,496.151.62630.051.03412.590.84216.020.46

1-1-145

账 龄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2-3年51.490.06175.920.2996.500.20113.590.24
3年以上193.430.21189.190.31133.030.27120.530.26
小计92,568.02100.0061,322.44100.0048,875.87100.0046,814.47100.00
减值准备3,125.032,151.251,591.651,530.51
合计89,442.9959,171.1847,284.2345,283.96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保持增长态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11%、22.99%、27.17%、37.57%。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的整体销售规模较大且在报告期内处于持续增长的态势,应收账款余额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联动变化;②2025年9月因未到年底,受部分客户付款审批周期较长及其他因素的原因影响,使得最近一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显著高于其他报告期末。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期限较短,报告期各期末账龄一年以内的占比均达到98%以上,公司成药系列产品的主要客户为英特集团、国药集团、上海医药、华润医药集团等国内知名医药流通企业,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的主要客户则为浙江省中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浙江省内的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该类客户具有合作规模大、合作稳定、支付能力强、信用程度高等特点,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种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2025.9.30202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234.88234.880.00243.11243.110.00
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92,333.142,890.1589,442.9961,079.321,908.1459,171.18
合 计92,568.023,125.0389,442.9961,322.442,151.2559,171.18
类 别2023.12.31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0.000.000.00470.8447.08423.76

1-1-146

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48,875.871,591.6547,284.2346,343.631,483.4244,860.21
合 计48,875.871,591.6547,284.2346,814.471,530.5145,283.9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主要组成部分,按照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金额整体较小,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2025.9.302024.12.31
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 准备
1年以内90,808.4598.352,724.2660,310.4098.741,809.32
1-2年1,489.781.61148.98630.051.0363.00
2-3年13.870.022.77116.890.1923.38
3年以上21.040.0214.1421.980.0412.44
合 计92,333.14100.002,890.1561,079.32100.001,908.14
账 龄2023.12.312022.12.31
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 准备
1年以内48,233.7598.691,447.0245,893.4999.031,376.80
1-2年412.590.8441.26216.020.4721.60
2-3年96.500.2019.30113.590.2522.72
3年以上133.030.2784.07120.530.2662.30
合 计48,875.87100.001,591.6546,343.63100.001,483.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9.30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1上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5,995.496.48
2浙江省中医院5,009.135.41
3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790.574.09
4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3,752.744.05
5省多多(杭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3,194.323.45
合 计21,742.2423.49
2024.12.31

1-1-147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1上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3,708.506.05
2浙江省中医院2,793.954.56
3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2,530.544.13
4上药思富(上海)医药有限公司2,299.053.75
5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133.603.48
合 计13,465.6421.97
2023.12.31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1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292.626.74
2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2,853.425.84
3上药思富(上海)医药有限公司1,547.333.17
4上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1,525.893.12
5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1,441.582.95
合 计10,660.8421.82
2022.12.31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1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827.276.04
2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2,726.875.82
3上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1,719.863.67
4杭州前进中医门诊部1,270.712.71
5杭州上城泰仁堂中医门诊部1,199.712.56
合 计9,744.4220.80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单位主要为大型医药商业流通公司、各级终端医疗机构。公司客户整体信誉良好、支付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525.00万元、412.09万元、4,238.07万元和6,888.87万元,增速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医药流通业务规模快速放大,为更好的锁定上游优质品牌供应商及货源,公司向云南白药集团医疗科技合肥有

1-1-148

限公司等供应商预付大额采购款所致。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7%、0.20%、1.95%和2.89%,比例较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预付款项比例款项性质
1云南白药集团医疗科技合肥有限公司3,826.8555.55货款
2浙江大学619.448.99技术服务费
3苏州兴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529.937.69设备款
4杭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70.645.38货款
5上海华与华营销咨询有限公司300.004.35咨询费
合计5,646.8681.97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即征即退增值税2,057.851,356.05633.672,162.71
押金保证金447.02342.82254.53286.99
应收暂付款139.06237.44100.42112.00
长期资产处置款8.488.488.488.48
减:坏账准备146.68126.4795.07127.78
合计2,505.731,818.31902.022,442.40
流动资产238,097.71217,744.55205,646.99195,954.15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流动资产1.050.840.441.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即征即退增值税,整体规模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2023年,政府部门将归属于公司的增值税退税金额于年内基本支付完毕,从而使得2023年末的即征即退增值税余额较小,并显著低于其他报告期末。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类别及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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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 龄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1年以内2,410.561,765.72792.012,417.69
1至2年130.8538.2380.3453.52
2至3年34.1649.3446.1842.77
3年以上76.8491.5078.5656.20
小计2,652.411,944.78997.092,570.18
减:坏账准备146.68126.4795.07127.78
合 计2,505.731,818.31902.022,442.40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1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即征即退增值税1,915.581年以内72.2257.47
2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即征即退增值税142.271年以内5.364.27
3浙江省肿瘤医院押金保证金68.001年以内2.562.04
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押金保证金60.001年至2年2.266.00
5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5.601年以内1.341.07
合计2,221.4583.7470.85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存货48,850.6252,374.9042,652.0631,882.65
流动资产238,097.71217,744.55205,646.99195,954.15
存货/流动资产(%)20.5224.0520.7416.27
营业成本86,563.47100,660.1061,334.1653,126.41
存货周转率(次)1.712.121.651.79

注:2025年1-9月存货周转率年化前为1.71,年化后为2.28。

1-1-1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逐年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变动趋势一致;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27%、20.74%、24.05%和20.52%,各期末占比总体在20%上下波动。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参见“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财务状况分析”之“(四)营运能力分析”相关内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5,419.64-15,419.6431.56
在产品5,867.6750.655,817.0211.91
库存商品27,834.631,233.9726,600.6654.45
发出商品1,013.30-1,013.302.07
合 计50,135.241,284.6248,850.62100.00
项 目2024.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2,852.43-12,852.4324.54
在产品6,302.1912.556,289.6412.01
库存商品33,111.551,248.5431,863.0060.84
发出商品1,369.83-1,369.832.62
合 计53,635.991,261.1052,374.90100.00
项 目2023.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6,467.22-16,467.2238.61
在产品5,907.0142.235,864.7813.75
库存商品20,484.11388.4420,095.6747.12
发出商品224.40-224.400.53
合 计43,082.73430.6742,652.06100.00
项 目2022.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2,921.52-12,921.5240.53
在产品5,850.85-5,850.8518.35

1-1-151

库存商品12,974.26418.2412,556.0239.38
发出商品554.25-554.251.74
合 计32,300.89418.2431,882.6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构成,三者均随公司业务增长而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在产品50.6512.5542.23
库存商品276.631,207.34259.79338.18
合计327.281,219.89302.01338.18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能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调整事项等因素,计算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219.89万元,相较于2023年的计提金额302.01万元增幅较大,一方面主要是随着产销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的长库龄存货数量增加,因药品具备有效期的特性,该部分长库龄存货跌价金额联动增加;另一方面,则是公司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中药配方颗粒于2024年末的库存数量相较于2023年末增幅明显,对应的存货跌价金额相较于去年同期也出现增长。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缴税费---787.13
待抵扣增值税196.34513.0095.5511.33
待摊费用--45.768.46
所得税未退129.04---
合 计325.38513.00141.31806.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预缴或待抵扣的各项税费。2022

1-1-152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规模高于其他报告期末,主要系当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金额较大所致,其中2022年末预缴的房产税495.07万元已于2023年初退回。2024年末,公司待抵扣增值税金额较大主要则是公司内部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的佐力医药、百草医药两家子公司在2024年根据经营需要,加大了采购力度,期末存货增加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3、非流动资产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建工程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106.320.05189.360.10184.700.12186.850.11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53,029.7023.4425,274.7713.9317,785.3011.3239,049.4623.20
固定资产121,944.7353.90103,608.3557.1098,007.7762.4086,996.3151.68
在建工程13,696.816.0516,142.838.906,114.183.897,805.744.64
使用权资产2,087.350.922,206.301.221,900.711.212,439.311.45
无形资产8,282.243.667,508.144.147,126.654.546,303.553.74
开发支出2,760.831.221,717.680.95492.10.3192.520.05
商誉13,031.875.7613,031.877.1813,031.878.3013,031.877.74
长期待摊费用1,590.100.701,840.731.012,056.761.312,449.331.45
递延所得税资产3,089.061.373,039.991.682,549.751.622,514.251.49
其他非流动资产6,613.852.926,891.013.807,807.134.977,475.854.44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232.85100.00181,451.03100.00157,056.91100.00168,345.03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2.12.312023.12.312024.12.312025.9.30报告期末持股比例
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186.85184.70189.36106.3215%
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37,983.7816,719.6224,209.0949,964.024.91%
北京易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处置

1-1-153

被投资单位2022.12.312023.12.312024.12.312025.9.30报告期末持股比例
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1%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65.681,065.681,065.681,065.688.00%
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002.95%
合计39,236.3117,970.0025,464.1353,136.02

注:发行人持有孙公司创新医疗92.50%股权,创新医疗直接持有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4.91%股权及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1%股权。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1%、11.44%、14.03%和23.49%,占比波动较大。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持有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15%的股权,截至2025年9月末,对其股权投资账面金额相较于其他报告期末金额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在当期发生较大金额亏损所致。

公司所投资的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CARSgen Therapeutics Co., Ltd.)于2021年6月18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2171.HK)。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孙公司创新医疗持有其4.91%股权,由于其存在活跃市场,公司针对该项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确定。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项权益投资,由于公司持股比例较低,对其无重大影响,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其中:公司对于北京易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已通过参与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其的业务重整后,转换为公司对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公司预计该权益投资的可回收金额较低,已根据谨慎性原则按零确认其公允价值。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177,747.01154,262.26143,025.72126,522.40

1-1-154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19,702.87101,350.2396,271.0383,262.94
机器设备50,135.6745,316.5639,349.7736,263.08
运输工具2,362.972,221.112,108.362,012.06
其它设备5,545.505,374.355,296.554,984.32
二、累计折旧合计55,802.2850,653.9045,017.9639,526.0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8,715.2325,991.6022,906.4019,950.94
机器设备21,305.0219,211.5016,757.2214,726.60
运输工具1,680.391,578.941,689.131,576.44
其它设备4,101.633,871.873,665.203,272.11
三、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它设备----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21,944.73103,608.3598,007.7786,996.3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90,987.6375,358.6473,364.6463,312.00
机器设备28,830.6526,105.0722,592.5521,536.48
运输工具682.58642.17419.23435.62
其它设备1,443.871,502.481,631.351,712.2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的增长一方面源于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而持续进行的产能扩建投入;另一方面,随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逐步完工投产,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12,327.849,573.764,119.721,598.89
501生产线工程--882.70-
百草中药饮片厂技改项目--409.47615.15

1-1-155

工程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93.8084.52109.86156.46
创新医药产业化项目二期3、4车间、 地下车库建设工程-6,302.86--
创新医药产业化项目新建厂房及附属工程1,100.92--3,816.51
杭州滨江智慧之门装修工程---866.91
辅助车间装修工程---388.35
103生产线智能包装线(4.5亿粒项目)---86.30
其他零星工程174.25181.68592.42277.16
合 计13,696.8116,142.836,114.187,805.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7,805.74万元、6,114.18万元、16,142.83万元和13,696.8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4%、3.89%、

8.90%和6.05%。在建工程主要由各子公司建设项目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均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而进行相应的投入,随着不同工程的相继完工,在建工程余额因此变动。自2023年至报告期末,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创新医药产业化项目二期3、4车间、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等逐步进入建设高峰期,使得公司在建工程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39.31万元、1,900.71万元、2,206.30万元和2,087.3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5%、1.21%、1.22%和0.92%,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自外部租入的经营场所。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15,132.4513,992.8913,169.4511,953.08
土地使用权8,456.927,414.967,414.966,655.10
专利权702.29702.29702.29702.29

1-1-156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非专利技术4,140.434,127.433,902.903,733.09
软件1,832.811,748.221,149.30862.60
二、累计摊销合计6,850.216,484.756,042.795,649.53
土地使用权2,029.461,856.661,679.601,503.99
专利权548.24548.24507.43466.62
非专利技术3,532.673,437.443,319.913,231.96
软件739.84642.41535.85446.96
三、账面价值合计8,282.247,508.147,126.656,303.55
土地使用权6,427.465,558.305,735.355,151.11
专利权154.06154.06194.86235.67
非专利技术607.75689.98582.99501.13
软件1,092.971,105.80613.45415.64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6)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聚卡波非钙片增加IBS—D适应症1,463.231,078.45492.1092.52
灵香片II期临床研究1,297.60639.230.000.00
合计2,760.831,717.68492.1092.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分别为92.52万元、492.10万元、1,717.68万元和2,760.83万元,增长速度较快,主要是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或针对新适应症方面的投入。

(7)商誉

公司先后于2014年7月及2015年9月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51.01%股权,分别形成商誉9,132.55万元、6,074.50万元,合计15,207.05万元。公司商誉的形成过程、初始计量、资产组的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1-1-157

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青海珠峰9,132.559,132.559,132.559,132.55
百草中药6,074.506,074.506,074.506,074.50
小 计15,207.0515,207.0515,207.0515,207.05
商誉减值准备2,175.182,175.182,175.182,175.18
合 计13,031.8713,031.8713,031.8713,031.87

公司于本报告期以前对百草中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报告期内,青海珠峰与百草中药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青海珠峰、百草饮片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无需新增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8%、3.59%、3.26%和

2.81%,占比较低。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2,449.33万元、2,056.76万元、1,840.73万元和1,590.1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1.45%、1.31%、1.01%和0.70%,主要由装修改造支出等构成。

(9)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500.66508.55382.71389.36
坏账准备555.21380.38279.96258.31
存货跌价准备190.37172.9164.6055.24
租赁负债334.20356.36286.60410.27
预估折扣折让45.1564.6074.9747.2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54.26264.24163.09130.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0.8090.0090.0090.00

1-1-158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未弥补亏损101.3297.5545.2321.53
递延收益405.50393.05293.20290.35
预提费用380.97712.35869.39821.09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360.62---
合 计3,089.063,039.992,549.752,514.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2,514.25万元、2,549.75万元、3,039.99万元和3,089.0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9%、1.62%、

1.68%和1.37%。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等带来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938.513,499.771,627.416,943.4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30.79247.45269.66291.88
使用权资产330.27355.92271.19387.39
合 计10,499.564,103.142,168.267,623.88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具体详见“八、经营成果分析”之“(十)其他综合收益”。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付长期采购保证金6,450.006,450.006,450.006,450.00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163.85441.011,297.501,005.48

1-1-159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付排污权使用费--59.6320.37
合 计6,613.856,891.017,807.137,475.8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采购保证金和预付资产购置款构成。其中,为保障核心原料持续稳定的供应并锁定货源,公司向珠峰原料公司支付了5,000万元的长期采购保证金。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61,000.8641.7637,730.8632.1819,306.1422.6313,815.7415.65
应付票据14,615.8710.015,232.104.461,159.151.362,307.002.61
应付账款31,778.7821.7643,009.2536.6842,226.1149.5044,581.3050.48
预收款项120.780.0833.030.0334.370.0479.140.09
合同负债742.210.511,444.921.23223.460.261,414.321.60
应付职工薪酬2,334.051.605,910.895.045,369.296.294,542.285.14
应交税费13,176.439.028,729.667.456,591.667.736,032.116.83
其他应付款3,718.132.552,991.582.552,293.942.692,254.192.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660.20334.770.291,250.431.47284.080.32
其他流动负债96.490.07187.840.161,028.001.21183.830.21
流动负债合计127,880.2687.55105,604.9290.0779,482.5593.1775,494.0085.49
长期借款3,165.912.173,065.912.61--1,000.001.13
租赁负债1,786.611.221,827.181.561,668.771.962,213.102.51
递延收益2,728.361.872,650.362.261,989.662.331,975.682.24
递延所得税负债10,499.567.194,103.143.502,168.262.547,623.888.63
非流动负债合计18,180.4512.4511,646.599.935,826.696.8312,812.6714.51
负债合计146,060.71100.00117,251.51100.0085,309.23100.0088,306.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相对较少;流动负债

1-1-160

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

2、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型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抵押借款---9,800.00
保证借款--1,499.87-
信用借款61,000.8637,700.0017,787.004,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30.8619.2715.74
合 计61,000.8637,730.8619,306.1413,815.74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65%、22.63%、32.18%和41.76%。公司根据市场状况、经营所需资金量来合理调整短期借款的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呈上升趋势。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6,000.0041.052,000.0038.23----
银行承兑汇票8,615.8758.953,232.1061.771,159.15100.002,307.00100.00
合 计14,615.87100.005,232.10100.001,159.15100.002,307.00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1%、1.36%、4.46%和10.01%,占比较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024年末、2025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2022年及2023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随着下属公司佐力医药、百草医药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以及为缓解采购资金压力,基于公司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适度增加了与供应商之间采用票据

1-1-161

结算方式。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1年以内31,146.5842,071.1741,307.1243,844.50
1-2年231.14478.51431.89211.91
2-3年64.36130.5766.73136.94
3年以上336.70329.00420.37387.95
合 计31,778.7843,009.2542,226.1144,58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25年9月末应付账款受到年中项目付款、票据结算及费用结算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下降。应付账款为公司负债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48%、49.50%、

36.68%和21.76%,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货款和工程设备款组成。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收款项120.7833.0334.3779.14
合同负债742.211,444.92223.461,414.32
合 计862.991,477.95257.831,493.46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余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9%、0.30%、1.26%和0.59%,占比较低。

(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短期薪酬2,190.975,778.595,164.064,462.66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43.08132.30205.2379.63
合 计2,334.055,910.895,369.294,542.28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保持稳定,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4%、6.29%、5.04%和1.60%,整体占比较低。2025年9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其他年度末下降主要是年中尚未

1-1-162

计提年度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增值税3,727.511,697.431,919.562,627.79
企业所得税7,234.595,254.343,265.492,659.27
城市维护建设税189.7792.6899.58137.27
房产税350.42617.05479.91356.4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21.87733.63471.4482.79
土地使用税130.02218.21214.7621.38
教育费附加111.8750.6957.5775.31
印花税35.7831.8244.9721.63
地方教育附加74.5833.8038.3850.21
环境保护税0.020.02--
合 计13,176.438,729.666,591.666,032.11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应交税费规模呈小幅上升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3%、7.73%、7.45%和9.02%。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构成,其他应交税费金额较小。

(7)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718.132,991.582,293.942,254.19
合 计3,718.132,991.582,293.942,254.19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押金保证金2,546.682,464.441,820.511,905.17
应付代垫款31.70206.13402.47238.67
应付暂收款53.233.0513.0879.78

1-1-163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919.50221.75--
其他167.0196.2157.8830.58
合 计3,718.132,991.582,293.942,254.19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和应付代垫款组成。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94.29331.96249.36283.01
未到期应付利息2.372.811.071.07
合 计296.66334.771,250.43284.08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2%、1.47%、0.29%和0.20%。占比较低。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83.83万元、1,028.00万元、

187.84万元和96.4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1%、1.21%、0.16%和

0.07%,主要由待转销项税额和信用证福费廷等构成。

3、非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分析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抵押及保证借款---1,000.00
信用借款3,165.913,065.91--
合 计3,165.913,065.91-1,000.00

1-1-164

(2)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1-2年314.15245.18189.30134.46
2-3年291.22234.98107.45163.26
3年以上1,181.241,347.021,372.021,915.38
合 计1,786.611,827.181,668.772,213.10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灵莲花颗粒”项目补助资金37.98106.35197.51288.67
“新增年产200吨乌灵菌粉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和扩建项目”补助资金55.0077.50107.50137.50
“灵泽片”项目补助资金770.90834.77919.931,005.10
“年产400吨乌灵菌粉”补助资金140.81152.12167.21182.30
“中药配方颗粒”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27.21253.09287.61322.12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化改造软件补助49.6954.3556.73-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化技改补助187.55199.03218.17-
植物提取车间改造项目补助372.81393.14--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重点行业生产设备智能运维系统项目543.41550.00--
智慧煎药云平台专项资助资金25.0030.0035.0040.00
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318.00---
小 计2,728.362,650.361,989.661,975.68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 目2025.9.30/ 2025年1-9月2024.12.31/ 2024年2023.12.31/ 2023年2022.12.31/ 2022年
流动比率(倍)1.862.062.592.60
速动比率(倍)1.481.572.052.17
资产负债率(合并)31.46%29.37%23.52%24.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5.47%22.20%15.74%17.19%

1-1-165

项 目2025.9.30/ 2025年1-9月2024.12.31/ 2024年2023.12.31/ 2023年2022.12.31/ 2022年
利息保障倍数(倍)58.5165.2459.5939.96

注1: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负债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该处利息支出是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包含利息资本化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0倍、2.59倍、2.06倍和1.86倍(年化后2.4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17倍、2.05倍、1.57倍和1.48倍(年化后1.97倍)。2024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一方面系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逐步进入建设高峰期,募集资金持续投入使得货币资金不断减少,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开展,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增加,使得当期短期借款或应付票据大幅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4.24%、23.52%、29.37%和31.46%,公司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率整体相对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9.96倍、59.59倍、65.24倍和58.51倍,报告期内总体上有所增长并始终处于高位,相关指标表明公司具有优秀的短期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项 目公司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东阿阿胶3.763.954.384.66
华润三九1.831.611.741.38
羚锐制药1.081.311.371.47
三力制药1.451.461.782.14
方盛制药0.860.880.741.19
平均值1.791.842.002.17
公司1.862.062.592.60
速动比率(倍)东阿阿胶3.443.583.954.06
华润三九1.361.211.311.06
羚锐制药0.901.081.101.16
三力制药1.111.191.571.95

1-1-166

项 目公司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方盛制药0.530.580.460.86
平均值1.471.531.681.82
公司1.481.562.052.16
资产负债率(合并)东阿阿胶21.77%21.04%19.28%18.05%
华润三九33.92%36.99%39.57%35.36%
羚锐制药57.53%59.84%51.81%44.57%
三力制药45.64%50.04%41.47%31.84%
方盛制药42.20%46.89%48.43%48.39%
平均值40.21%42.96%40.11%35.64%
公司31.46%29.37%23.52%24.24%

注:上述数据来自于上市公司公告及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以看出,上述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中,无论是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个指标抑或是平均指标,公司的相关指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系经营规模差异和边际效益差异;另一方面则是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正面影响。

3、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公司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主要偿债指标整体情况较好,保持相对稳定,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期末净资产为318,269.86万元,无已发行债券余额。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155,612.03万元(含本数),占2025年9月30日合并口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8.89%,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59.11万元、28,846.10万元、29,704.72万元和26,600.14万元,公司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公司能满足偿还未来到期的有息负债的资金要求。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1-1-167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74.844.204.8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80次、4.20次、4.84次和3.07次(年化后4.09次),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医院或大型医药厂商,客户整体信誉良好、支付能力较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

2、存货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存货周转率(次)1.712.121.651.79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存货规模控制,加强库存管理,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9次、1.65次、2.12次和1.71次(年化后2.28次)。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东阿阿胶15.7883.2821.1011.39
华润三九3.084.324.825.07
羚锐制药7.1412.1214.5816.28
三力制药1.633.363.603.88
方盛制药4.757.738.418.52
平均值6.4722.1610.509.03
公司3.074.844.204.80
存货周转率(次)东阿阿胶1.431.681.250.89
华润三九1.812.653.043.46
羚锐制药1.371.881.851.82
三力制药1.012.623.193.64
方盛制药0.981.421.642.09
平均值1.322.052.192.38
公司1.712.121.651.7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东阿阿胶、羚锐制药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带动了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东阿阿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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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心单品阿胶系列、羚锐制药的核心产品通络祛痛膏和活血消痛酊,均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及消费品属性,公司与华润三九、三力制药、方盛制药三家整体处于可比区间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近,细分差异系由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产品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五)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0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第四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其截至最近一期末,持有财务性投资余额的具体明细、持有原因及未来处置计划,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提出如下适用意见: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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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对外投资的主要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2025年12月2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购买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资产组

①投资基本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2025年12月2日)前六个月起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组暨签署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西藏未来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许昌未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以下简称“未来医药”)的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资产组,并签署《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资产组收购协议书》,资产组的转让总价(含税)为人民币35,600万元。

②本次投资为产业性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A、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公司收购未来医药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资产组,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拓宽疾病治疗领域,有助于公司在当前国家大健康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充分关注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为构建贯穿“儿童-成人-老年”的“全龄覆盖”健康产品与健康服务链条打下基础,完善企业战略布局。

B、借助公司营销体系,优势互补推动发展

未来医药一直以来以临床价值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其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有着坚实的市场基础,公司有着集采和基药产品的市场优势,可充分发挥“多科室、重循证”的临床推广经验,与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产品组合实现协同发展,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临床需求。此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营销优势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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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力,并借助未来医药完善的销售渠道,促进营销网络协同与价值升级,实现产品的快速准入和深度渗透。

C、本次投资能够直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收购的资产组中,其中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Ⅰ)和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Ⅱ)已有多年的推广应用经验,在多家医院得到应用,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模拟审计报告》,该资产组2025年1-9月实现净利润为4,578.92万元,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会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因此,公司本次投资系属于围绕医药产业,基于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发展,通过收购新品种,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投资安徽中盛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溯源”)

2026年1月27日,发行人子公司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有关安徽中盛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浙江佐力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3,000万元向中盛溯源进行增资,认缴其218,182.00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0.89%。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佐力医药投资已缴纳投资款。中盛溯源是一家从事iPSC、炎症自免等领域药物研发的生物医药公司,目前双方未在营销、研发等领域签署合作协议,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本次发行预案,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3、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发行人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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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不涉及类金融业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下资产科目可能存在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类 别账面价值主要构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货币资金69,265.16银行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2,505.73即征即退增值税、押金保证金
4其他流动资产325.38预缴税费,增值税留抵、待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等
5长期股权投资106.32联营企业股权投资等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029.70各类产业性股权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6,613.85预付长期采购保证金、设备款与工程款等

发行人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 体发行人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投资时点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15%湖州地区医药销售配送业务2014年9月106.32
CARSgen Therapeutics Co., Ltd.(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4.91%研发治疗血液瘤和实体瘤的创新CAR-T细胞疗法2016年1月、2018年2月49,964.02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00%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2021年12月1,065.68
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95%基因治疗药物的研发与生产2025年4月2,000.00
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1%医药领域的投资管理2025年6月0.00
合计53,136.02

注:发行人持有孙公司创新医疗92.50%股权,创新医疗直接持有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4.91%股权及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1%股权。

(1)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

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原名凯欣医药公司,曾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8年2月,发行人因战略规划调整减持至现投资比例。重庆医药集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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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医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湖州地区医药销售配送业务。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属于行业的上下游关系。该投资属于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和渠道,或者以拓宽业务领域和产品线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2171.HK。科济药业专注于开发创新CAR-T细胞疗法,以满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血液恶性肿瘤、实体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科济药业通过VIE结构控制境内主要经营实体科济生物。

科济药业产品管线现拥有10款CAR-T管线产品,包含4款自体CAR-T和6款通用型CAR-T,还在推进多款差异化的通用型CAR-T细胞产品开发。发行人看好科济药业在免疫治疗领域的发展潜力,出于向医药方面新的业务领域拓展的需求,分别于2016年1月和2018年2月参加了科济药业B轮和Pre-C轮的融资。

发行人目前主要产品集中于中成药领域,在神经系统、衰老、免疫增强、泌尿以及妇科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实力和渠道布局,与科济药业在品种布局、渠道能力、科研方向上存在互补性。佐力药业已与科济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研发上争取合作机会,在同等条件下,科济生物优先考虑与发行人进行合作的可能性。因此,发行人对科济药业的投资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拓普药业属于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行业,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出于巩固上游原材料供应链的需求,于2021年12月收购拓普药业8%股份。拓普药业为发行人聚卡波非钙片原料药聚卡波非钙的唯一供应商。收购拓普药业股份有利于增加聚卡波非钙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完善发行人上下游产业链、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从而提升发行人整体竞争优势。发行人已与拓普药业签订了聚卡波非钙原料药的长期供货协议,拓普药业在2022-2025年间按约定价格确保发行人聚卡波非钙原料药采购需

1-1-173

求,并在2026-2030年期间优先保证发行人采购需求。因此,发行人对拓普药业的投资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单基因遗传病创新药物开发公司,聚焦中枢神经领域及代谢等临床急需的疾病领域,致力于First-in-Class基因治疗管线的研发和产业化,已建立起多条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基因治疗研发管线,涵盖戈谢病、帕金森综合症等。发行人看好凌意生物在基因治疗领域的发展潜力,出于向医药方面新的业务领域拓展的需求,于2025年4月参加了凌意生物A+轮融资。佐力药业已与凌意生物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发行人利用自身在市场调研、注册申报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协助凌意生物开展项目立项、临床研究和注册申报等工作。凌意生物则利用全球领先的动物模型制备与验证平台应用于候选药物筛选等相关技术和研发成果,并协助发行人进行创新药物开发。发行人获得凌意生物神经领域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经销权或销售代理权。因此,发行人对凌意生物的投资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佐力创新医疗向上海智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智眠”)增资360万元,持有其6%股权。由于上海智眠发生重大亏损且净资产较低,由北京易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易康”)对上海智眠进行业务合并,此后,上海智眠进行注销,北京易康的原股东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优健”)于2019年12月向佐力创新医疗无偿转让3.04%的北京易康股权作为补偿。此后,北京易康发生重大亏损且净资产较低,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经过业务和人员的整合后由北京优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健”)对其进行业务合并。根据与北京优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佐力创新医疗将所持有的易康医疗全部股份以243.1998万元转让给北京优健医疗,佐力创新医疗同时出资243.1998万元取得北京优健1.71%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3.3001万元)。鉴于北京易康已发生重大亏损,公司于报告期初已经基于谨慎性原则按零确认其公允价值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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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零,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六)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00.1429,704.7228,846.1031,85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88.57-11,025.07-26,357.59-11,333.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08.06-33,938.60-15,932.0064,309.9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10.020.01-0.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696.49-15,258.93-13,443.4884,835.1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且保持稳定;同时,由于公司业务持续扩展,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大。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3,956.41260,904.54204,386.42180,028.34
收到的税费返还5,888.34-495.079.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29.5812,813.9412,631.418,976.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774.33273,718.48217,512.89189,014.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8,224.61100,203.6762,985.3743,540.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269.8631,057.3925,752.0421,923.46
支付的各项税费25,124.2628,442.3623,124.4919,831.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555.4584,310.3476,804.9071,86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5,174.19244,013.76188,666.79157,15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00.1429,704.7228,846.1031,859.1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数,主营业务发展良好。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22年出现小幅下降,主要系

1-1-175

由于公司当年度根据资金状况、经营规划、销售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加大了采购和付款力度,使得当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多项经营性现金流出金额相较去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净利润51,811.1751,595.8139,076.2928,552.12
加:资产减值准备327.281,219.89302.01338.18
信用减值损失1,027.71656.6454.54525.4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277.626,382.465,764.235,318.97
使用权资产折旧78.07351.96334.54378.47
无形资产摊销365.46441.96393.27353.3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99.13367.43358.16336.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8-35.22-27.91-172.4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64806.1652.581,143.7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61.96928.90763.14834.8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8.4166.2110.07-14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9.07-490.24-422.89-575.5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2.3162.52247.81285.2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524.28-10,850.98-9,915.08-6,153.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5,266.69-30,721.97-2,763.59-20,798.9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063.908,923.22-5,381.0721,640.9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00.1429,704.7228,846.1031,859.11

自2023年起,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原因是经营性应收与应付项目、存货变动综合影响所致。

特别是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日渐丰富、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存货余额随着销售规模联动增长,都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产生较大影响。

1-1-176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100.004,075.0030,27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8.5063.8828.47213.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6699.89243.39586.9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43.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7.00886.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7.3615,263.774,913.8631,956.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347.0526,288.8513,171.4617,803.46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18,100.0024,845.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43.2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8--641.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95.9326,288.8531,271.4643,290.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88.57-11,025.07-26,357.59-11,333.86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大,主要是公司业务处于扩展阶段,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土地等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

其中:2022年至2024年间,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并赎回的各类理财产品金额较大所致;2025年1-9月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万元,系公司对参股公司凌意(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款。

报告期内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以及公司自身扩产的需要,发生较大金额的厂房建设及设备购买方面的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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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9,814.0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8,110.0052,915.9125,969.9425,2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01.43221.75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311.4353,137.6626,969.94115,014.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4,740.0032,436.8720,483.0728,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477.0732,784.0621,995.4914,516.4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60.00704.42684.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2.4121,855.32423.397,987.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619.4887,076.2642,901.9550,70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08.06-33,938.60-15,932.0064,309.9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借款,2022年,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当年到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归还银行借款及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各期,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4,516.43万元、21,995.49万元、32,784.06万元和42,477.07万元,持续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为更好的回馈股东,现金分红的力度逐年加大。

八、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重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营业收入227,971.34257,787.82194,244.04180,515.54
营业成本86,563.47100,660.1061,334.1653,126.41
营业利润61,774.1660,928.7544,870.7033,721.81
利润总额61,076.0359,669.2744,664.1832,412.42
净利润51,811.1751,595.8139,076.2928,552.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97.4550,777.1938,293.6127,30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851.7750,768.4237,361.0226,471.3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医药制造板块销量的增加以及医药流通

1-1-178

业务的持续开展都对营业收入的增长起到直接促进作用。从总体上看,公司在现有的营业收入增速下,报告期内各项利润指标也同步呈增长态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27,311.1299.71256,893.2799.65193,724.3199.73178,692.5298.99
其他业务收入660.220.29894.550.35519.730.271,823.011.01
合 计227,971.34100.00257,787.82100.00194,244.04100.00180,515.54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金收入、出售原材料等,整体占比极低。

2、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成药产品(以乌灵系列、百令系列为代表)、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其他外购药品,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乌灵系列124,186.0054.63143,817.8555.99122,775.0063.38109,212.3461.11
百令系列17,507.717.7018,810.677.3220,179.8610.4225,618.4114.34
中药饮片系列46,908.2620.6467,305.0226.2046,093.8223.7937,779.8821.14
中药配方颗粒11,951.085.2610,184.403.964,187.862.165,928.543.32
其他26,758.0711.7716,775.336.53487.770.25153.350.09
合 计227,311.12100.00256,893.27100.00193,724.31100.00178,692.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实现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核心产品销量的持续增加以及医药流通业务的快速放量。乌灵系列产品和中药饮片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70%以上。具体收入类型介绍如下:

(1)乌灵系列及百令系列

1-1-179

乌灵系列及百令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通过佐力药业、青海珠峰开展,作为公司成药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二者贡献了公司大部分收入及利润。报告期各期,乌灵系列产品销售金额持续稳定增长,而百令系列产品在2022年至2024年间销售收入出现连续下滑主要是百令片2021年底未中选湖北联盟中成药集采所致。

百令系列在2025年1-9月已出现止跌企稳的势头。一方面得益于2024年新获批上市的百令胶囊在2025年1-9月实现了超2,300万元的收入,另一方面百令片销售额相较去年同期也有所回升。

(2)中药饮片系列及中药配方颗粒系列

报告期各期,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与中药配方颗粒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43,708.42万元、50,281.68万元、77,489.42万元和58,859.34万元,占比为24.46%、

25.96%、30.16%和25.90%,收入规模及占比均持续稳中有增。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百草中药、百草医药开展中药饮片的全链条业务,公司目前已布局超1,000多种中药饮片,并通过“加工+配送”的全链条服务,与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浙江省内多家大型三甲医院建立了深入的业务合作,实现了从大型医疗机构到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的多层级覆盖。佐力药业为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生产主体。作为中药饮片现代化、标准化的形态,中药配方颗粒与中药饮片的生产呈现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的态势。

(3)其他产品

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自产成药聚卡波非钙片及各类外购产品,并以后者为主。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具体为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以及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主要通过下属公司佐力医药外购各类成品后开展医药流通业务,通过开展成品购销及配送服务更好地匹配客户需求。

3、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全部在中国境内销售,不存在直接外销的情形,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80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 东135,081.3659.42153,011.4959.56112,257.7057.95104,342.6658.39
华 北27,107.8311.9335,848.8913.9530,304.2315.6427,922.0215.63
华 西17,299.347.6119,493.217.5916,209.878.3714,782.198.27
华 南26,667.1511.7328,353.6611.0420,230.2110.4417,738.879.93
华 中21,155.449.3120,186.027.8614,722.307.6013,906.787.78
合 计227,311.12100.00256,893.27100.00193,724.31100.00178,692.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在华东区域销售,中药饮片销售集中在浙江省,华东地区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104,342.66万元、112,257.70万元、153,011.49万元和135,081.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39%、57.95%、59.56%和59.42%。

4、分业务类型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整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两大业务板块构成,收入分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医药制造178,092.8578.35204,269.2779.52172,870.7689.24163,963.7291.76
医药流通49,218.2721.6552,624.0020.4820,853.5510.7614,728.808.24
合 计227,311.12100.00256,893.27100.00193,724.31100.00178,692.52100.00

公司的两大业务板块包括:(1)直接面向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各级医疗机构的各类自产产品,具体为:以乌灵系列和百令系列为代表的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2)近年来规模持续增长的医药流通业务,该业务主要由下属公司佐力医药、百草医药开展。其中:百草医药主要向各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下游客户包括:浙江省中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佐力医药成立于2023年9月并于2024年初才实质性开展业务,主要面向浙江省内的各医药流通企业销售外购成品。

1-1-181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86,357.1199.76100,279.8599.6261,031.9799.5152,746.9999.29
其他业务成本206.370.24380.250.38302.190.49379.420.71
营业成本合计86,563.47100.00100,660.10100.0061,334.16100.0053,126.41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增加,主营业务成本相应上升。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乌灵系列16,758.9819.4019,527.2219.4816,573.9027.1614,215.9126.95
百令系列6,418.227.436,957.536.945,820.349.546,070.8511.51
中药饮片33,478.5938.7754,032.4153.8836,866.1160.3929,904.4156.69
中药配方颗粒4,739.325.493,974.803.961,639.142.692,534.534.81
其他24,962.0028.9115,787.9015.74132.490.2221.300.04
合 计86,357.11100.00100,279.85100.0061,031.97100.0052,746.9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乌灵系列、中药饮片构成,二者合计占各期比重分别为:83.64%、87.55%、73.36%和58.17%。其中,乌灵系列产品共同的核心原材料为乌灵菌粉,其核心生产环节为利用原辅料发酵生产乌灵菌粉,原辅料、能耗等成本占比较小,使得其营业成本总额较低。

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的原料均主要为中药材,其成本的变动一方面与中药材品种、销售数量相关,另一方面也受上游中药材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

其他业务主要系医药流通业务,营业成本金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联动变化。

1-1-182

(三)毛利额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及毛利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
主营业务140,954.0162.01156,613.4260.96132,692.3468.50125,945.5470.48
其他业务453.8668.74514.3057.49217.5441.861,443.5979.19
合 计141,407.8762.03157,127.7160.95132,909.8868.42127,389.1370.57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主要由主营业务贡献,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0.48%、68.50%、60.96%和62.01%,2022年至2024年呈逐年下降趋势至2025年1-9月有所回升。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业务结构变化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毛利额分析

(1)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制造、医药流通两大类,对应的毛利率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
医药制造78.3574.6679.5272.5389.2474.2491.7675.10
医药流通21.6516.2220.4816.0510.7620.848.2419.06
占比/综合毛利率100.0062.01100.0060.96100.0068.50100.0070.48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医药流通业务毛利率低于医药制造业务,医药流通业务销售规模及占比的快速提高是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各期,公司医药制造的毛利率分别为75.10%、74.24%、72.53%和

74.66%,基本保持稳定。

医药流通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9.06%、20.84%、16.05%和16.22%,其中2024年和2025年1-9月的毛利率相较2022年和2023年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主要是

1-1-183

由于公司于2023年9月新成立专注于外购药品流通的下属公司佐力医药,因佐力医药成立时间较短,其策略性的保留了较低的毛利水平,并借此获取优质的供销渠道及提高市场占有率。

(2)分产品类型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的毛利额及毛利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毛利额毛利额 占比毛利额毛利额 占比毛利额毛利额 占比毛利额毛利额 占比
乌灵系列107,427.0176.21124,290.6479.37106,201.1180.0494,996.4575.44
百令系列11,089.497.8711,853.147.5714,359.5310.8219,547.5615.52
中药饮片系列13,429.689.5313,272.608.479,227.716.957,875.476.25
中药配方颗粒7,211.765.126,209.603.962,548.721.923,394.022.69
其他1,796.071.27987.420.63355.270.27132.050.10
合 计140,954.01100.00156,613.42100.00132,692.34100.00125,945.5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毛利贡献来源于乌灵系列产品,贡献了75%以上的毛利,主营业务突出。此外,百令系列、中药饮片产品的毛利额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向好也起到较大的正向促进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
乌灵系列54.6386.5055.9986.4263.3886.5061.1186.98
百令系列7.7063.347.3263.0110.4271.1614.3476.30
中药饮片系列20.6428.6326.2019.7223.7920.0221.1420.85
中药配方颗粒5.2660.343.9660.972.1660.863.3257.25
其他11.776.716.535.890.2572.840.0986.11
占比/综合毛利率100.0062.01100.0060.96100.0068.50100.0070.48

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稳中下降态势,特别是2024年相较于2023年下降7.54个百分点,主要受产品结构、具体产品毛利率变化的综合影响。2025年1-9月,毛利率出现小幅回升,则是由中药饮片系列毛利率的

1-1-184

提升所贡献,具体分产品分析如下:

(1)乌灵系列产品,该系列作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在报告期内,无论毛利率水平、收入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至2025年1-9月,乌灵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86.98%、86.50%、86.42%和86.50%,基本保持稳定,前三年毛利率略微的下降主要受公司乌灵胶囊中标省级集采的范围不断扩大所致。

(2)百令系列产品,2022年至2025年1-9月,百令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

76.30%、71.16%、63.01%和63.34%,呈持续下降趋势但至最近一期已出现小幅回升,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单价出现下降,各期主导产品百令片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0.66元/片、0.52元/片、0.42元/片和0.40元/片。随着百令片所中标省级集采的范围持续扩大,百令片集采中标价格基本稳定在0.47元/片(含税),销售单价持续下降的空间较小。与此同时,得益于中标集采的因素,公司百令系列产品的销量亦出现持续快速上涨的趋势,百令片(折合60片/盒)的销售数量自2022年的650.44万盒上升至2024年的751.24万盒,增幅为15.53%。

(3)中药饮片系列产品,公司对外销售的中药饮片规格合计超1,000种,各类中药饮片毛利率不一,下游主要客户主要为各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2022年至2025年1-9月,中药饮片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20.85%、20.02%、19.72%和

28.63%,前三年基本保持稳定,2025年1-9月毛利率提振明显,主要得益于上游中药材价格持续下降,中药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源choice

由上图可知,中药材价格在高位震荡一年后自2024年下半年持续下跌。在

1-1-185

采购端,公司的中药材采购价格根据行情价格实时波动。而在销售端,对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系参考医保部门或产业协会的价格而变动,调价频次显著较低。因此,在上游原料价格持续下降的背景下,随着公司前期高价库存的陆续出清,中药饮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出现上升。

(4)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该类产品的销售规模较小,报告期各期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5)其它类产品,主要指佐力医药的流通业务,各类产品基本系自外部采购,随着该类业务的快速放量,毛利率水平回落至流通类业务的行业平均水平,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东阿阿胶阿胶和阿胶系列及其他中成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73.6972.4270.2468.30
华润三九主营CHC健康消费品业务及处方药业务,专注高质量医药健康产品创新研发和智能制造。53.5251.8653.2454.02
羚锐制药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线聚焦骨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中医药

治疗优势领域。

81.0275.8273.2972.28
三力制药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芪胶升白胶囊、妇科再造丸、止嗽化痰丸、黄芪颗粒、强力天麻杜仲胶囊等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68.6569.6973.3171.74
方盛制药心脑血管用药、骨伤科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儿科药、妇科药和抗感染药等的研发、生产、销售。71.2871.8568.1067.28
平均值69.6368.3367.6466.72
发行人专注于药用真菌的乌灵和百令系列产品、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也同步开展医药流通业务62.0360.9568.4270.57

注1:可比公司数据援引至其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0.57%、68.42%、60.95%和62.03%,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为66.72%、67.64%、68.33%和69.63%,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为:(1)公司近年来医药流通业务规模及占比持续放大,该类业务毛利率低于医药制造板块,导致公

1-1-186

司综合毛利率下滑;(2)羚锐制药2025年1-9月毛利率81.02%,相较于2024年增幅显著,带动了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上升。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70,653.8030.9983,870.2232.5377,748.6340.0383,086.9946.03
管理费用7,784.193.4111,037.874.289,669.364.989,057.595.02
研发费用4,183.111.837,193.812.797,938.194.096,443.173.57
财务费用660.370.29-650.74-0.25-1,425.23-0.73507.910.28
合 计83,281.4736.52101,451.1639.3593,930.9548.3799,095.6654.90

注:比例指相关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99,095.66万元、93,930.95万元、101,451.16万元和83,281.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90%、48.37%、

39.35%和36.52%,占比持续快速下降。具体费用变动原因详见下述分析说明。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的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学术推广费54,235.7976.7662,194.0174.1560,302.7877.5665,920.1979.34
职工薪酬6,565.249.298,777.7110.477,341.879.447,091.828.54
服务费1,018.501.444,483.495.353,972.325.114,911.745.91
交通、差旅费1,144.061.621,543.791.841,570.642.02899.161.08
广告及宣传费3,883.975.502,800.243.341,570.542.021,616.411.95
业务招待费856.691.211,143.781.361,104.551.42948.761.14
股权激励1,213.741.72------
其他1,735.832.462,927.203.491,885.932.431,698.912.04

1-1-187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 计70,653.80100.0083,870.22100.0077,748.63100.0083,086.9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3,086.99万元、77,748.63万元、83,870.22万元和70,653.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03%、40.03%、32.53%和

30.99%,占比持续快速下降。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学术推广费、职工薪酬、服务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5.74%、94.13%、93.31%和92.99%。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中学术推广费金额分别为65,920.19万元、60,302.78万元、62,194.01万元和54,235.79万元,整体占比较高。医药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产品销售渠道复杂,且市场开发和产品推广时投资较大,而学术推广被证明是医药行业行之有效的销售方式之一。公司的学术推广主要是通过各类学术会议和患者科普教育,由相关团队结合各类临床研究以及各学科专家,向医生、药店店员传递正确和最新的产品、医疗信息,从而帮助临床医生更好地选择治疗药物、帮助药店店员向患者推荐合理用药。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乌灵胶囊已进入88个临床路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及教材专著的推荐,灵泽片为16项,百令胶囊为42项,百令片为15项。公司需要将上述产品的疗效、安全性等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医务人员进行宣讲,方可将产品力转化为实际的销售,最终实现业绩的增长。因此,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特点,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销售费用率东阿阿胶35.1733.3331.5232.60
华润三九27.8726.1428.1628.08
羚锐制药47.2645.6245.4148.09
三力制药46.8843.9348.4846.83
方盛制药33.5339.5540.3842.11

1-1-188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平均值38.1437.7138.7939.54
公司30.9932.5340.0346.03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销售费用率基本处于可比区间范围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降低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幅较快。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的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883.2037.044,527.3441.023,899.8340.333,396.7737.50
股权激励1,206.1415.49------
折旧及摊销1,278.4516.422,458.7522.282,076.0921.471,879.8420.75
业务招待费643.608.271,370.5912.421,521.9015.741,655.6918.28
中介费用304.013.91825.967.48494.495.11477.305.27
办公费342.094.39663.206.01464.064.80505.895.59
交通、差旅费284.693.66493.394.47469.964.86455.415.03
其他842.0110.82698.646.33743.037.68686.697.58
合 计7,784.19100.0011,037.87100.009,669.36100.009,057.59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业务招待费,报告期各期,上述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6.54%、77.54%、75.71%和61.73%,整体呈下降趋势。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管理费用率东阿阿胶6.0610.4711.6712.99
华润三九5.938.919.059.14

1-1-189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羚锐制药5.828.528.579.81
三力制药10.899.047.166.10
方盛制药8.0016.0415.8014.40
平均值7.3410.5910.4510.49
公司3.414.284.985.02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管理费用率,主要系各公司之间业务规模、员工数量、产品丰富度有所差异,导致个体间的管理成本有所区别。

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164.3851.743,395.2847.203,584.2945.153,264.1450.66
委托开发费用918.3321.951,499.3920.842,066.6426.032,100.5332.60
直接材料549.5413.141,624.9722.591,585.0919.97781.0212.12
折旧与摊销189.274.52546.557.60545.706.87238.773.71
股权激励246.275.89------
其他115.322.76127.621.77156.471.9758.710.91
合 计4,183.11100.007,193.81100.007,938.19100.006,443.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客户需求,持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6,443.17万元、7,938.19万元、7,193.81万元和4,183.1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7%、4.09%、2.79%和1.83%。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委托开发费用、直接材料费构成。

公司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具体如下:

1-1-190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研发投入费用化4,183.117,193.817,938.196,443.17
研发投入资本化1,043.161,225.58399.5892.52
研发投入总额5,226.278,419.388,337.776,535.69
营业收入227,971.34257,787.82194,244.04180,515.54
占 比2.293.274.293.62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研发费用率东阿阿胶3.052.933.673.41
华润三九3.822.902.893.29
羚锐制药3.443.763.314.17
三力制药1.872.171.871.49
方盛制药8.627.836.633.93
平均值4.163.923.673.25
公司1.832.794.093.57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2年、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研发费用率,自2024年起,公司研发费用率出现下降并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方面与其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一致,均系公司业务结构、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所致,另一方面系方盛制药的研发费用率自2023年起持续快速上升,进而带动了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进一步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

单位:%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东阿阿胶2.623.553.493.41
华润三九4.473.453.594.07
羚锐制药3.133.483.233.79
三力制药2.402.171.871.49
方盛制药8.167.836.633.93

1-1-191

项 目公司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平均值4.164.103.763.34
公司2.293.274.293.62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数据为2025年1-6月。

相较于研发费用率,公司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差异有所收窄。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支出1,061.97160.82928.92-142.74762.29-53.48832.01163.81
利息收入-414.75-62.81-1,595.32245.15-2,199.74154.34-324.21-63.83
汇兑损益0.010.00-0.020.00-0.010.000.020.00
其他13.141.9915.68-2.4112.24-0.860.090.02
合 计660.37100.00-650.74100.00-1,425.23100.00507.9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即征即退增值税6,407.578,529.227,247.406,267.51
其他政府补助555.82993.72965.651,478.7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240.00296.00266.30260.92
进项税加计抵减215.65245.94227.851.34
其他1.520.4820.79-
合 计7,420.5610,065.368,727.998,008.5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发生额分别为8,008.52万元、8,727.99万元、10,065.36万元和7,420.56万元,主要由即征即退增值税、各类政府补助、进项

1-1-192

税加计抵减额构成。其中:即征即退增值税主要指佐力药业、珠峰药业因安置残疾人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所享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金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进项税加计抵减则主要系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灵莲花颗粒”项目补助资金68.3891.1691.1691.16
“新增年产200吨乌灵菌粉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和扩建项目”补助资金22.5030.0030.0030.00
“灵泽片”项目补助资金63.8785.1685.1685.16
“年产400吨乌灵菌粉”补助资金11.3115.0915.0915.09
“中药配方颗粒”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5.8834.5134.5134.51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化改造软件补助4.666.211.55-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化技改补助11.4815.313.83-
植物提取车间改造项目补助20.3313.56--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重点行业生产设备智能运维系统项目6.59---
智慧煎药云平台专项资助资金5.005.005.005.0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小计240.00296.00266.30260.92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明细如下:

1-1-193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3.044.67-2.156.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40.00
理财产品收益-63.8820.66121.41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35.37-134.75-28.58-27.58
投资收益合计-218.41-66.21-10.07140.21
利润总额61,076.0359,669.2744,664.1832,412.42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0.36%-0.11%-0.02%0.4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少,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2025年1-9月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83.04万元主要是对联营企业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的投资损失。

(七)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007.13-625.24-84.65-524.1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58-31.4030.11-1.29
合 计-1,027.71-656.64-54.54-525.40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分别为-525.40万元、-54.54万元、-656.64万元和-1,027.71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组成。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变动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关。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存货跌价损失-327.28-1,219.89-302.01-338.18
合 计-327.28-1,219.89-302.01-338.1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全部由存货跌价损失组成。

1-1-194

(八)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资产处置收益3.3835.2227.91172.42
合 计3.3835.2227.91172.42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小。

(九)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赔偿款-31.5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0.160.50--
政府补助---0.40
罚没收入0.05---
其他13.4938.8316.4913.59
合 计13.7070.8416.4913.99

2024年,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因物流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公司货物毁损,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而取得的赔偿款31.50万元,事项具有偶发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少,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对外捐赠618.20502.03139.17159.12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27.64806.1652.581,143.73
税收滞纳金62.7813.2523.7820.52
赔偿金、违约金-0.04--
其他3.218.847.490.00
合 计711.831,330.31223.021,323.38

1-1-195

2022年和2024年,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相对较大,2022年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143.73万元,2024年资产报废、毁损损失806.16万元和对外捐赠502.03万元。

(十)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316.205,617.10-15,948.12-19,377.81
合 计19,316.205,617.10-15,948.12-19,377.8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的科济药业已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该项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确定。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不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根据发展规划和现实状况,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金额分别为17,803.46万元、13,171.46万元、26,288.85万元及21,347.05万元。公司资本性支出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增强,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投入,具体项目情况及资金需求解决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一直注重在研发、技术领域的投入,同时注重对于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和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培养保证了公司的技术优势,也增强了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是国内药物真菌发酵领域的领先者,参与制定多起行业标准。截

1-1-196

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国内专利共计35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公司重点开发和应用的菌种分离纯化技术;菌种保藏、复壮及防退化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路径及技术先进性情况如下:

布局领域/适应症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路径技术先进性与依据

神经系统/精神领域

神经系统/精神领域乌灵胶囊国家秘密技术——珍稀药用真菌乌灵参的工业化发酵制备技术。实现乌灵菌粉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技术行业领先。作为国家中药一类新药,其发酵技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技术。在国内安神类中成药市场份额排名第一,是公司最核心的技术壁垒和产品基石,已进入88项临床指南/专家共识,广泛应用于包括神经科、精神科、消化科等的多个科室,拥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支持。

男科泌尿领域

男科泌尿领域灵泽片

以乌灵菌粉为君药,配伍莪术等中药,形成独家中药复方制剂,拥有多个配方工艺和质量控制的发明专利。

技术获权威认可,是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的国家中药创新药、国家基药。已纳入《中西医结合诊疗前列腺炎专家共识》等9项临床指南/专家共识,被收载在《中医男科学》等7种权威教材专著,被认定为“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妇科领域

妇科领域灵莲花颗粒以乌灵菌粉为核心原料,配伍栀子等中药治疗围绝经综合征的独家中药复方制剂。技术成熟,2024年获批OTC,是已上市的乌灵系列三大核心产品之一。

化药仿制药

化药仿制药聚卡波非钙片属于化学药,采用物理作用机制调节肠道功能,技术路径明确。技术成熟,已上市。用于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是国内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前已完成“腹泻型肠易激综合症”新适应症的验证性临床研究,准备申请新适应症的上市许可。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灵香片取得上市许可Ⅱ期临床研究取得新药证书和上市许可增加乌灵系列创新药
乌灵复方制剂SL取得上市许可已提交IND申请取得新药证书和上市许可增加乌灵系列创新药
乌灵复方制剂ZL取得上市许可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阶段取得新药证书和上市许可增加乌灵系列创新药

1-1-197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乌灵复方制剂LG取得上市许可临床前药学研究取得新药证书和上市许可增加乌灵系列创新药
乌灵胶囊改良型新药开发扩大乌灵胶囊临床应用完成抗AD药效学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研究方案,同步推进多维度证据链的完善新增适应症得到科学论证新增治疗人群,进一步拓展乌灵胶囊的市场空间
乌灵胶囊不同疾病领域的临床研究扩大乌灵胶囊临床应用2025年,乌灵胶囊新进入11个临床指南和专家共识,如《失眠中西医结合康复临床实践指南》《泌尿生殖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共识》等致力于高水平科研成果发表,为临床实践提供高级别循证医学依据为乌灵胶囊的二次创新提供数据和应用支持
灵泽片上市后真实世界临床研究已有适应症有效性与安全性的进一步研究前列腺疾病及排尿障碍的临床相关研究获得浙江省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立项;灵泽片治疗1237例BPH患者的IV期临床研究发表文章在审稿阶段扩大新的治疗人群,支撑灵泽片进入治疗前列腺增生中成药的前三为市场推广提供学术证据和安全性数据
化药3类仿制药(聚卡波非钙颗粒)取得上市许可CDE审评中取得生产批件增加新剂型
聚卡波非钙片增加适应症验证性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完成获批增加新适应症扩大临床适应症,增加已上市品种的临床价值
中药配方颗粒1.加快新品种备案及省标国标备案工作;2.已备案品种优化,降低成本提高质量;3.技术支持产业化设备升级改造累计完成备案国家标准品种311个,浙江省标准品种169个。完成34个配方颗粒省级标准研究并获颁布,还有3个国家标准及2个省级标准研究中累计35个以上的标准列入省标,1-3个被列入国标奠定配方颗粒技术研究的省内领先地位;为公司中药配方颗粒的全国销售及业绩提供坚强支持
“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将乌灵菌粉及其发酵液与市面上的功能性食品原料及药用植物提取物相结合,开发改善睡眠、提高专注力、改善认知等多方面的功能性食品及保健品2025年佐力药业与浙江大学合作成立了智赋乌灵大健康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2026-2028年,每年将开发出至少2个功能性保健品配方并实现放大生产转化进行产品矩阵的深度研发与升级,深度挖掘乌灵功效,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1-1-198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自主研发创新机制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发行人重视人力资源,通过人才引进、内部培育和人才多样化等多种方式建设和充实技术创新队伍,确保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行人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职务、薪酬的设计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同时对于技术创新给予相应奖励;发行人鼓励技术员工对创新成果进行梳理,并积极进行专利申报。

通过相关措施的实施,发行人将科研人才、技术、信息、资金、机制等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整合,同时将上述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成科研成果,加速新产品的推出和工艺及质控技术的改进。

2、合作研发创新机制

公司与国内多家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复旦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等单位的合作,有效补充了公司内部研发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2025年7月公司与浙江大学签署协议,共建智赋食药联合研发中心,计划依托浙大在计算机科学、生物医药与食品科学等多学科交叉领域的前沿技术,利用AI技术研发食药同源垂类大模型与智能体,赋能乌灵菌及其发酵液的深度研发,开发创新型大健康产品。通过产学研合作,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最新技术方法,提升研发效率和水平。

十一、重大对外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主要诉讼案

1-1-199

件为中美华东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发明专利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青海珠峰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原告中美华东与被告珠峰原料公司、青海珠峰、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由浙江高院依法受理,案号为(2023)浙知民初3号(简称“本案”),涉案金额111,375,804.89元。2025年12月,公司收到浙江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知民初3号,浙江高院经审理认定: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应用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行为不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涉案专利权为自然界中本就客观存在的基因或者DNA片段,属于天然物质。此类专利所保护的对象,本质上并非该天然物质本身,而是其所能够执行的、具有产业利用价值的功能。青海珠峰及珠峰原料公司并未利用涉案基因和酶执行专利所描述的功能,即没有从基因层面实施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上述情况,该诉讼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案最新进展

浙江高院下发判决书后,中美华东的全资控股股东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63)已发布公告声称,中美华东将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立案材料。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高管人员不存在其它重大诉讼或仲裁,发行人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可以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扩展产品种类

1-1-200

及范围,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持有公司129,89.046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除俞有强外,佐力药业不存在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本次发行及可转债后续转股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动。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涉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1-201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比超过5%的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谈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5号,谈欣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其父亲谈伟荣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谈欣女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爱华先生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马爱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59号,在马爱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其配偶陆秀梅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马爱华先生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1-1-202

三、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俞有强先生持有公司129,890,4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之“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俞有强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不存在与公司相同、相似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0年1月28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在作为佐力药业实际控制人或对佐力药业构成实质影响期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佐力药业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利用佐力药业实际控制人地位做出损害佐力药业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佐力药业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佐力药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佐力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佐力药业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行动故意促使佐力药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佐力药业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佐力药业必须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佐力药业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上述承诺作出之日起一直严格遵守并履行其做出的承诺,未出现同业竞争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1-1-203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结合公司目前生产运营状况与未来增长的产能需求,通过在自有及新增土地上新建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厂房及办公楼,并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建设药用真菌发酵与提炼、药品制剂生产线;“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乌灵系列创新药物及大健康产品研发,将深化产品矩阵研发与升级,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并促进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是否符合规定
第六条【要件】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 熟时”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符合,不存在“尽快”、“时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语。 上市公司已在《招股书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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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是否符合规定
第七条【承诺作出时的信息披露要求】承诺人作出承诺,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
第八条【承诺人的信息披露配合义务】承诺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承诺履行能力,在其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时,应当及时告知上市公司,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新的履行担保,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符合
第九条【持续信息披露要求】承诺履行条件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第十条【定期报告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者正在履行中的所有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已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第十一条【董事会督促义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主动、及时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
第十二条【不得变更、豁免的承诺】承诺人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符合
第十三条【可以变更、豁免的情形】不适用
第十四条【变更、豁免的程序】不适用
第十五条【违反承诺的情形】不适用
第十六条【承诺的承继】不适用
第十七条【监管措施】不适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已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严格履行该承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规定。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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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俞有强先生持有公司129,890,4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除俞有强外,佐力药业不存在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

3、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任职及报酬情况”。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佐力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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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单位投资比例
朱建独立董事杭州尚祥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金华新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58.9903%的出资份额
王萍独立董事杭州德道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持有37.5%的出资份额
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上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10%
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12.4069%
深圳市大正元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2.7540%
杭州中欣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6.734%
杭州智汇小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12%
杭州德同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1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8.5714%
湖州智汇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9.3023%
杭州智汇鑫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1%
湖州智汇鑫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14.031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聚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5%
杭州北明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8892%
谈欣副总经理德清中晟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持有54.0909%的出资份额
德清县杭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2.4624%的出资份额
沈月红董事、副总经理德清县杭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2.7412%的出资份额
吴英董事会 秘书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0.7133%
德清县杭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2.4624%的出资份额
叶利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0.0043%的出资份额
郑学根董事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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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单位投资比例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388%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佐力药业及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7、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2)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3)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个人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1杭州纳威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冯国富直系亲属翁爱玉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小芳担任监事
2杭州纳威士凤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冯国富直系亲属李伟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小芳担任监事
3杭州云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冯国富直系亲属冯拓担任法人、董事及经理
4德清县人力资源发展协会董事、副总经理沈月红担任法定代表人
5杭州德道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王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6杭州德同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王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7杭州智汇润今新材料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杭州百世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9杭州智汇钱潮人工智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杭州诺慈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王英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斌担任监事
11福建鑫诺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12方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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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13宁波紫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14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直系亲属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15德清中晟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经理谈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根据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一般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12.9829.3349.78115.87
精医康(杭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13.56183.63182.59191.11
德清佐力绿色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120.282.121.59
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10.394.44-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1482.5085.21-
精医康(杭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78.22147.37159.96-
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7,817.772,731.785,179.316,470.92
(3)关联租赁
关联方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3.21229.36162.24205.50
(4)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关联方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603.78950.85798.86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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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珠峰原料公司为青海珠峰少数股东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属于青海珠峰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不属于佐力药业关联方。基于谨慎原则,将与珠峰原料公司之间的交易参照《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1)关联销售

重庆医药集团湖州医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生产的乌灵胶囊等产品为重庆医药日常经营所需。2022年至2025年1-9月,公司分别向重庆医药销售乌灵胶囊等产品115.87万元、49.78万元、29.33万元和12.98万元,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各期交易金额较小。

精医康(杭州)主要从事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等药材为精医康日常经营所需,2022年至2025年1-9月,公司向精医康(杭州)销售中药材等191.11万元、182.59万元、183.63万元和113.56万元,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各期交易金额较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销售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销售的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均参考市场价格订立,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2)关联采购

①公司与珠峰原料的关联交易情况

A、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原材料采购的商业合理性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Cs-C-Q80)为百令系列核心原料。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获批生产发酵冬虫夏草菌粉(Cs-C-Q80)原料药的企业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和珠峰原料公司。前者为中美华东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生产的百令胶囊、百令片为公司百令系列直接竞争品种。商业上,公司仅可从珠峰原料公司采购作为原料药,用于生产百令系列。因此关联采购具有合理性。

B、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原料定价情况

2022年至2025年1-9月,公司向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采购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等原材料分别为6,470.92万元、5,179.31万元、2,731.78万元和7,81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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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针对冬虫夏草菌粉的采购价格设置了核价机制,按照生产成本+加工费+合理的利润的模式确定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定价标准相同。公司向珠峰原料采购原材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为上市公司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②公司与精医康(杭州)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精医康(杭州)采购的商品及服务内容主要为员工体检服务费及招待用礼盒,各期交易金额较小。相关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均参考市场价格订立,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向佐力集团租赁房产是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租赁价格以市场价为参考,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发行人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分别为816.51万元、798.86万元、950.85万元和603.78万元。

2、偶发性一般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1)销售产品
关联方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3.88--
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0.13---
浙江郡安里文旅发展有限公司-0.530.58-
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55-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0.21-
德清御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0.520.66
浙江佐力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220.53
杭州前进中医门诊部---2,487.91
杭州上城泰仁堂中医门诊部---2,369.89
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2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1-211

关联方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湖州德清羿晶众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1.7919.68--
浙江郡安里文旅发展有限公司78.97105.56-
浙江崇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15.00

杭州前进中医门诊部、杭州上城泰仁堂中医门诊部对于中药类药材需求量较大,2022年,公司向两家中医门诊部销售药材类产品分别为2,487.91万元和2,369.89万元。

3、关联方往来款项

(1)应收款项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关联方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重庆医药湖州公司1.364.399.0733.52
郡安里文旅--0.26-
杭州前进中医门诊部---1,232.59
杭州上城泰仁堂中医门诊部---1,163.72
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青海珠峰虫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8.009.009.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关联方名称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珠峰原料公司5,000.005,000.005,000.005,000.00

(2)应付款项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
关联方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珠峰原料公司1,265.21272.881,777.991,958.28
佐力集团---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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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关联方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珠峰原料公司3,744.80-1,151.301,740.00

上述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中的应收及应付款项为日常业务形成,上述关联往来款项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2、公司严格执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以确保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决议时,非关联股东可充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表决。

3、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均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为保障未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行人将依然按市场定价原则确认关联交易价格,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披露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同时,进一步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赋予独立董事等充分的权限,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核查,充分发挥其对于关联交易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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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5,612.0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109,027.33109,027.33
2“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27,059.7021,584.70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61,087.03155,612.03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前景

(一)本次募投项目将加快市场布局,提高竞争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扩大公司核心产品乌灵胶囊、百令胶囊的产能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推动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也将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储备新产品,探索新的业务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对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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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将降低财务成本,夯实未来发展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夯实,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支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存在建设期,且项目经营效益需要运营一定时间才能逐步体现,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逐步增大,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得到优化,风险抵抗能力增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满足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先进发酵及制剂车间和生产设备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较大提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与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德清县,项目投资金额为109,027.33万元。

本项目结合公司目前生产运营状况与未来增长的产能需求,通过在自有及新增土地上新建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厂房及办公楼,并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建设药用真菌发酵与提炼、药品制剂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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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实施将满足公司未来从原料药至制剂产品的增长需求,解决公司未来乌灵胶囊和百令胶囊的产能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制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盈利水平和盈利规模。

2、项目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2026年1月6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601-330521-07-01-308974。

3、实施主体、预计实施时间和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佐力药业,建设期为3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本项目具体建设实施进度安排见下表:

项目实施进度表

项目内容T1T2T3T4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Q1
项目筹备
工程施工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试生产及验收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陆续投产

4、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项目总投资109,027.33万元,其中土地费用6,145.87万元,土建工程费用51,854.68万元,机器设备费用33,780.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48.37万元,预备费1,555.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42.5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9,027.33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总额安排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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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
金额占比
1土地费用6,145.875.64%6,145.87
2土建工程费用51,854.6847.56%51,854.68
3机器设备费用33,780.2430.98%33,780.24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48.373.80%4,148.37
5预备费1,555.641.43%1,555.64
6铺底流动资金11,542.5310.59%11,542.53
合计109,027.33100.00%109,027.33-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①土地费用

本项目拟建设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武洛公路东侧、南琪街北侧、大同路南侧、官地路西侧地块,发行人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件编号为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8608号、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071号。

②土建工程费用

本项目建筑面积117,492.00m

,土建工程费用共计51,854.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1主体工程44,892.18
1.1发酵车间14,472.000.243,473.28
1.2提炼车间25,220.000.246,052.80
1.3制剂车间24,000.000.245,760.00
1.4综合仓库30,000.000.247,200.00
1.5动力中心4,800.000.241,152.00
1.6宿舍10,800.000.232,484.00
1.7综合办公楼7,000.000.231,610.00
1.8配电房1,200.000.24288.00
1.9普通车间装修53,769.000.105,376.90

1-1-217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1.10仓库装修30,000.000.072,100.00
1.11无尘车间装修15,923.000.46,369.20
1.12办公区及宿舍装修17,800.000.173,026.00
2配套工程6,962.50
2.1污水及事故池7,000.000.503,500.00
2.2危化品库600.000.45270.00
2.3冷却水池2,085.000.501,042.50
2.5道路及亮化1,350.00
2.6绿化、围墙等800.00
合计51,854.68

③机器设备费用

本项目设备投入33,780.24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万元)
生产、检测设备购置30,788.00
设备安装2,463.04
信息化软件400.00
办公及电子设备129.20
合计33,780.24

其中生产、检测设备购置30,788.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发酵设备3,829.00
2提炼设备9,590.00
3菌种培育设备860.00
4动力相关设备3,660.00
5污水处理设备1,560.00
6制剂生产设备4,978.00
7检测设备808.00
8控制设备4,500.00
9仓储物流设备1,003.00
合计30,7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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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4,148.37万元,按照行业收费标准、过往项目经验来确定,包括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监理费、保险费、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费、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⑤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1,555.64万元,主要为预防涨价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支出而设置。

⑥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金额为11,542.53万元,按项目运营期流动资金需求总量的一定比例测算。

5、项目效益评价

本募投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当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0,761.22万元,实现净利润19,312.2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4.54%,项目投资回收期8.7年,项目经济效益、经营前景良好。

项目完全达产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财务评价指标单位数额
1营业收入万元80,761.22
2净利润万元19,312.28
3项目投资回收期(静态,税后)8.7
4内部收益率(税后)%14.54%

本项目效益预测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1)项目达产期、投产期的产能利用率

项目评价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2年。第4年(T4)开始运营,投产率达到35.00%;第5年(T5)达到70.00%;第6至15年(T6-T15)达到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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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收入预测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分别新增乌灵胶囊3,000万盒/年及百令胶囊200万盒/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销售收入综合考虑产品目前市场价格,按照适当保守的原则确定,达产年销售收入预测80,761.22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项 目T1T2T3T4T5T6及以后年度
乌灵胶囊收入(万元)---26,767.6952,196.9970,838.77
乌灵胶囊产量(万盒)---1,050.002,100.003,000.00
乌灵胶囊单价(元)27.5026.8226.1525.4924.8623.61
百令胶囊收入(万元)---3,768.707,311.289,922.45
百令胶囊产量(万盒)---70.00140.00200.00
百令胶囊单价(元)58.9957.2255.5053.8452.2249.61
收入合计(万元)---30,536.3959,508.2780,761.22
合计产量(万盒)---1,120.002,240.003,200.00
产能释放比0.00%0.00%0.00%35.00%70.00%100.00%

(3)成本测算

产品生产成本由材料成本、工资及福利、动力、折旧摊销费、生产管理工资、其他制造费构成。

①材料成本:参照公司历史生产同类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进行测算。

②工资及福利:参照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人数等测算。

③动力:参照公司历史生产同类产品的单位动力成本进行测算。

④折旧摊销费:按照公司现有会计估计确定,其中厂房折旧年限为40年,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5年,残值率为3%;土地为50年,残值率为0。

⑤生产管理工资:按照本次新建生产线人员定班定岗情况,考虑历史管理经验加以确定。

⑥其他制造费:根据折旧摊销费相应考虑一定比例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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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间费用测算

期间费用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构成。

①销售费用:在历史上相关产品的销售费用率的基础上,考虑带量采购等行业趋势变化后进行测算。

②管理费用:根据公司相关业务管理费用率的历史情况,结合本项目扩产项目的定位进行测算。

③研发费用: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历史研发费用率的情况进行测算。

④财务费用:根据本项目预计发生的借款情况进行测算。

(5)税费测算

本项目适用的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商品销售增值额13%
城建税应缴流转税额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房产税房屋原值的70%1.2%
土地使用费使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

(6)项目评价期利润明细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会计科目T4T5T6
1营业收入30,536.3959,508.2780,761.22
2税金及附加544.73766.911,522.72
3材料成本2,414.884,755.436,690.47
4工资及福利1,750.332,067.582,412.17
5燃料及动力费275.80551.60788.00
6制造费用4,194.904,261.124,3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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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计科目T4T5T6
7销售费用14,028.9526,565.5235,003.31
8管理费用1,484.432,714.273,441.37
9研发费用1,368.252,666.393,618.67
10财务费用-82.54231.10
11利润总额4,474.1215,076.9022,720.33
12所得税费用671.122,261.533,408.05
13净利润3,803.0112,815.3619,312.28

本次的效益测算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项目特点。根据预测,本项目的毛利率略低于公司成药业务现有的毛利率,预测具有谨慎性:

产品名称本项目完全 达产后毛利率情况公司报告期相关业务毛利率情况
产品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乌灵胶囊85.03%乌灵系列86.50%86.42%86.50%86.98%
百令胶囊63.52%百令系列63.34%63.01%71.16%76.30%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合理、谨慎。

6、项目备案、环评情况及土地取得情况

2026年1月6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601-330521-07-01-308974。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武洛公路东侧、南琪街北侧、大同路南侧、官地路西侧地块,发行人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件编号为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8608号、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071号。

本项目的环评资料已提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预计获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投资27,059.7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1,584.70万元),主要用于乌灵系列创新药物及大健康产品研发。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研发和工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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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产业化能力、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对本次项目进行了审慎论证。本项目拟新建实验室、试制线,围绕公司对乌灵菌粉的研发积累,进一步开发乌灵系列创新医药及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进行产品矩阵的深度研发与升级,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项目中,公司将基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行业政策标准变化,并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针对乌灵系列创新医药及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相关课题研究,从而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技术储备,增强公司的基础核心技术实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主要研发课题以及研发进展

本项目主要研发课题包括乌灵系列创新药1(SLKL)、乌灵系列创新药2(LGKL)、乌灵系列创新药3(ZLKL)、“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乌灵系列创新药1(SLKL)相关情况以及拟取得的研发成果

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是指以餐后持续或反复的饱胀感、上腹部疼痛、烧心和早饱感为主要症状,但经检查并没有器质性、代谢性改变的一组疾病。是一种全球患病率较高的慢性消化系统疾病,流行病学研究调查显示,FD全球发病率约11%~29.2%,是脾胃病门诊的常见病之一。FD病程反复、疗效欠佳、易产生焦虑状态,严重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但因为FD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参与介导的非器质性疾病,目前治疗尚无系统、标准的方案。

针对这一研发课题,公司进行了研发立项。目前,项目已完成全面的临床前研究。相关研究显示,本项目在药学方面确立了处方与工艺,并且建立了大规模生产的质量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药效学研究从多模型、多角度证实了本品改善功能性消化不良核心症状的明确效果,并初步阐明了其作用机制。毒理学研究系统评估了本品的全身性毒性,确定了安全剂量范围,风险可控。本项目各项研究数据均达到预期目标,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共投入研发费用894.77万元。未来计划完成后续的临床试验,并提交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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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乌灵系列创新药2(LGKL)相关情况以及拟取得的研发成果慢性前列腺炎(chronic prostatitis,CP)是以慢性反复发作的排尿异常(尿频、尿急、尿痛等)及骨盆区域隐痛不适为临床表现,多伴性功能甚至生育功能障碍的在成年男性中最常见的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约占泌尿外科门诊患者25%,治愈率低,易复发,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主流治疗尚无特效药物,常用药物都有其局限性,临床迫切需求有效治疗药物。

针对这一研发课题,公司进行了研发立项。现已系统完成临床前药学研究工作,确立了处方与工艺,并且建立了大规模生产的质量标准体系。正进行随机对照双盲探索性临床试验和非临床药效及安全性评价。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共投入研发费用76.49万元。后续拟于完善药理毒理研究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最终将于完成Ⅱ、Ⅲ期临床试验后提交上市申请。

(3)乌灵系列创新药3(ZLKL)相关情况以及拟取得的研发成果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是全球最常见的功能性肠病(Functional Bowel Disorders, FBDs)之一,而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IBS withDiarrhea, IBS-D)是其主要亚型之一,约占所有IBS患者的30%-50%。该疾病以反复发作的腹痛或腹部不适为核心特征,伴随排便习惯改变(以腹泻为主,表现为排便次数增多、粪便性状稀溏或呈糊状),且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病变(如肠道炎症、肿瘤、感染等),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工作效率。其“高患病率、高影响度、高医疗消耗”的特点,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需重点关注的消化系统疾病。西药治疗IBS-D以“靶向单一症状或局部机制”为核心逻辑,虽能快速缓解部分症状,但存在“作用维度窄、长期疗效差、副作用与耐药性”等问题,无法打破疾病的多因素恶性循环。

针对这一研发课题,公司进行了研发立项。对适应症以及相关机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并进行了组方工作。现已系统完成临床前药学研究工作,确立了处方与工艺,并且建立了大规模生产的质量标准体系。目前正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效毒理研究。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共投入研发费用414.42万元。后续拟于完善药理毒理研究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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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最终将于完成Ⅱ、Ⅲ期临床试验后提交上市申请。

(4)“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睡眠障碍、肠道问题、脑力疲劳、皮肤老化等消费者需求痛点不断凸显,同时随着健康观念的普及,对青少年健康发育成长的营养补充需求日益重视,大健康产业迎来多元化、功能化、个性化的发展机遇。乌灵具备安神健脑助眠、调节神经递质、改善情绪和认知、抗炎及免疫调节等多重功效,本项目将以乌灵菌粉为核心,同时结合被广泛认可的药食同源天然草本以及为大众认知的现代营养与功能成分,通过科学配伍,针对需求人员消费偏好,开发一系列覆盖助眠安神、肠道健康、脑力提升、美容抗衰、骨骼发育等多维健康场景,涵盖口服液、片剂、粉剂、压片糖果、凝胶软糖、咀嚼片、风味冲剂等多种剂型的大健康产品矩阵。同时,发挥乌灵菌生物发酵工业化生产技术独家优势,深度研究挖掘乌灵发酵液营养活性成分,构建具有高科技壁垒和市场竞争力的“乌灵+”大健康产品体系。

目前公司已经对大健康产品相关剂型进行了研发立项。在针对乌灵菌粉的相关研究中,研发人员运用高分辨质谱等先进设备结合网络药理学对乌灵菌粉的物质基础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了与改善认知、肠道健康、抗衰老、护肝等相关的一系列活性成分,并根据这些活性成分进行了开发助眠、肠道健康、脑力提升、肝脏系统优化等一系列多剂型大健康产品矩阵的研发立项。目前规划重点开发口服液、风味冲剂、压片糖果等剂型。

在针对乌灵菌发酵副产品的研究中,研发人员运用高分辨质谱、透射电镜、纳米示踪仪等一系列先进设备对其中包含的活性物质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了活性肽、多糖、类外泌体囊泡等一系列具备调节肠道菌群,抗炎抗衰老,以及免疫调节等功能的活性成分。并根据这些活性成分进行了开发胃肠道健康、美容抗衰、增强免疫力等一系列多剂型大健康产品矩阵的研发立项。目前,规划乌灵菌发酵副产品未来将重点开发口服液、速溶颗粒、凝胶软糖等剂型。

(5)本次研发课题的技术可行性

①公司具备核心技术优势与产品开发基础

公司在药用真菌发酵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公司珍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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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真菌乌灵参的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临床应用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技术,这一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独特的技术壁垒。在乌灵菌粉生产过程中,公司掌握菌种筛选、复壮、发酵、提炼、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建立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已成功开发多个乌灵系列产品,积累了丰富的中药新药研发经验。乌灵胶囊是公司自主创新的国家中药一类新药,灵莲花颗粒和灵泽片是对乌灵菌粉的二次创新开发,在研创新药灵香片已进入Ⅱ期临床试验,也是按现代中医理论指导组方治疗现代疾病的中药制剂,这些产品的成功为公司后续研发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在复方中药有效部位提取分离、沸腾造粒、真菌发酵物矫味、微粉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公司拥有独特的技术优势。本项目将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研发流程,完善技术平台,针对不同适应症和产品形态开展针对性研发。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积累和产品开发经验,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②乌灵菌粉安全性获长期验证,相关产品市场接受度高

乌灵菌粉作为原料已在公司多个产品中应用超过20年,积累了大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药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乌灵系列产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症状轻微,均能自行缓解,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特征。这种长期、广泛的人群使用经验为乌灵菌粉的安全性提供了有力证明,也为基于乌灵菌粉开发的大健康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市场接受度方面,随着公司产品的广泛使用和市场教育的深入推进,医生和患者对乌灵菌粉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以乌灵菌粉作为原料药制成的乌灵胶囊已入选80多个临床指南、专家共识及专著,已覆盖全国15,000多家等级医院,累计服务大量患者,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乌灵系列产品良好的安全记录和市场基础,将极大促进本项目拟研发的乌灵衍生大健康产品的市场推广。消费者对乌灵菌的已有认知将降低新产品推广的教育成本,加快市场接受速度。同时,药品端的品牌影响力也将有效辐射到大健康产品端,形成品牌协同效应。上述因素为本项目产品的市场化提供了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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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主体、预计实施时间和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由佐力药业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为5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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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具体建设实施进度安排见下表:

项目实施进度表

项目实施内容T1T2T3T4T5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项目筹备
工程实施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开展研发

4、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项目总投资27,059.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133.70万元,研发费用17,926.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1,584.70万元,投资明细及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各项中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1建筑安装工程费4,010.0014.82%4,010.004,010.00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4,730.9017.48%4,730.904,730.9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801.19%320.80320.8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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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 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各项中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4预备费72.000.27%72.00-
5研发费用17,926.0066.25%12,451.0011,761.00
合 计27,059.70100.00%21,584.7020,822.70

本项目包含的资本性支出为建筑安装工程费4,010.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4,730.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80万元、可资本化研发费用11,761.00万元,合计20,822.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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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4,010.00万元。计划将建设本项目所需的研发办公区、实验室及中试车间等。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本项目新增设备197台套,设备购置费4,730.90万元,主要包括研发相关的检测设备,用于实验多种形态大健康产品的中试设备等。具体如下:

序号项 目金额(万元)
1实验设备273.20
2压片机、口服液中试、喷雾干燥、膜过滤、冷冻干燥等中试设备2,215.00
3气相色谱质谱、液相质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电子鼻、电子舌、投射电镜等分析设备2,006.60
4微生物检验及其他配套174.10
5办公设备62.00
合 计4,730.90

③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320.80万元,按照行业收费标准、过往项目经验来确定,包括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监理费、保险费、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费、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④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72.00万元,主要为预防涨价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支出而设置。

⑤研发费用

本项目研发费用包括乌灵系列创新药研发与乌灵大健康产品研发,包括乌灵系列创新药研发12,451.00万元;乌灵大健康产品研发5,475.00万元。其中乌灵系列创新药研发投入拟使用募集资金,乌灵大健康产品研发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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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课题名称阶段金额
1乌灵系列 创新药研发乌灵系列创新药1Ⅱ期临床研究1,027.00
Ⅲ期临床研究3,130.00
申请上市许可45.00
乌灵系列创新药2临床前研究300.00
申请IND20.00
Ⅱ期临床研究1,003.00
Ⅲ期临床研究2,825.00
乌灵系列创新药3临床前研究350.00
申请IND20.00
Ⅱ期临床研究1,051.00
Ⅲ期临床研究2,680.00
小 计12,451.00
乌灵大健康 产品研发人员薪酬1,455.00
耗材1,600.00
合作研发、注册等费用2,420.00
小 计5,475.00
合 计17,926.00

上述研发投入中,进入Ⅱ期临床研究部分拟进行资本化,合计11,761.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与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发行人此前已明确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对于与乌灵相关的国家新药产品的研发,自进入二期临床阶段至取得生产批件期间发生的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对其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仿制药相关的研发,发行人将取得临床批文作为资本化时点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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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聚卡波非钙片增加IBS—D适应症3,847,832.515,863,479.233,995,829.54925,178.52
灵香片II期临床研究(乌灵系列创新药开发)6,583,732.996,392,274.65--
合计10,431,565.5012,255,753.883,995,829.54925,178.52

综上所述,研发投入中拟资本化部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将强化发行人研发实力,丰富未来的产品布局,不直接产生效益。

6、项目备案、环评情况及土地取得情况

2026年1月6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601-330521-07-01-362615。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武洛公路东侧、南琪街北侧、大同路南侧、官地路西侧地块。发行人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件编号为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8608号、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071号。

本项目的环评资料已提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预计获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实施,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将较难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募集资金的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较大提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1-1-232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0,515.54万元、194,244.04万元、257,787.82万元和227,971.34万元,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与存货也整体呈现增长态势。未来,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综上,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可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经营规模增长需求,为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助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得到规范使用。

4、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由于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运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了公司2025年末、2026年末和2027年末预计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差额。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7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24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

1-1-233

2022年-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145,739.61180,515.54194,244.04257,787.82
同比增长/23.86%7.61%32.71%

公司2022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21.39%。从谨慎角度出发,假设2025年至2027年公司收入增长率为15%,以公司2024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为基础,以2025年-2027年为预测期,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度 销售百分比值2025年E2026年E2027年E
营业收入-296,455.99340,924.39392,063.05
经营性资产合计53.05%157,279.47180,871.39208,002.10
应收票据0.00%---
应收账款22.95%68,046.8678,253.8989,991.98
应收款项融资7.43%22,036.6325,342.1329,143.45
预付款项1.64%4,873.785,604.856,445.58
其他应收款0.71%2,091.062,404.722,765.42
存货20.32%60,231.1369,265.8079,655.67
合同资产0.00%---
经营性负债合计19.29%57,177.2165,753.7975,616.85
应付票据2.03%6,016.926,919.457,957.37
应付账款16.68%49,460.6456,879.7465,411.70
预收款项0.01%37.9943.6950.24
合同负债0.56%1,661.661,910.912,197.54
营运资金预计33.77%100,102.27115,117.61132,385.25
预测期运营资金需求合计:45,339.80

根据上述测算,未来三年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为45,339.80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为25,000.00万元,低于按照销售百分比法预测的公司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同时没有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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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银行负债情况、经营规模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0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货币资金69,265.1680,466.7993,197.95108,207.08
短期借款61,000.8637,730.8619,306.1413,815.74
资产负债率(合并)31.46%29.37%23.52%24.24%
项 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营业收入227,971.34257,787.82194,244.04180,515.54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发行人货币资金各期末余额不断下降,短期借款各期末余额不断上升。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也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期末银行贷款余额较高、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同时存在银行还贷需求。因此,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具备合理性。

5、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投入非资本性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5,612.03万元(含本数),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与“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中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合计13,860.1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以上两部分合计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4.97%,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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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预计用于扩大既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公司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二)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

乌灵系列与百令系列是公司核心产品,也是“一体两翼”战略落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乌灵系列基于独家原料乌灵菌粉,具备独家优势。公司百令胶囊已获得全国首个中药同名同方注册证书,凭借集采中标优势和更具竞争力的价格策略,市场开拓顺利。近年来,乌灵胶囊在医院端的覆盖与销售规模持续提升。2024年,其产量与销量分别达到4,417.76万盒和4,172.00万盒,同比增长32.78%和

22.62%。乌灵菌粉是国家中药一类新药,其工业化生产技术于2010年获科技部与国家保密局共同认证为秘密技术。基于该核心技术,公司已开发出乌灵胶囊、灵泽片、灵莲花颗粒等独家产品,初步形成产品集群。为持续强化竞争优势,仍需进一步深入挖掘乌灵菌粉的潜在价值。此次扩大业务规模能满足快速扩张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的百令系列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9.58%,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

(三)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本公司产品乌灵胶囊和百令胶囊均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乌灵胶囊属于医保甲类品种,百令胶囊属于医保乙类品种。从市场需求来看,随着社会竞争加剧和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化,失眠、抑郁、焦虑等精神健康问题日益普遍,相关用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中国18岁及以上人群睡眠困扰率达48.5%,65岁以上人群高达73.7%,预计2030年中国睡眠健康产业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乌灵胶囊具有补肾健脑,养心安神的作用,用于心肾不交所致的失眠、健忘、心悸心烦、神疲乏力、腰膝酸软等,恰好契合了当前巨大的市场需求。此外,由于人口老龄化、庞大的吸烟和二手烟暴露人群、室内外空气污染、结核感染等因素的持续存在,慢阻肺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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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形势将十分严峻。根据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等共同编制的《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基层诊疗与管理指南(2024年)》数据显示,我国40岁及以上人群患病率高达13.6%,估算患者人数近1亿。而百令胶囊为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制剂,具有补肺肾、益精气之功效,在治疗呼吸系统疾病方面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未来在集采进一步扩围,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倾斜的背景下,预计乌灵胶囊、百令胶囊销量将呈增长态势,相关产能消化确定性较高,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五、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预计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项目实施前景

公司始终秉承“辅佐人类身体健康,致力祖国医药发展”的使命,倡导“创新、奉献、卓越、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中药,坚持以乌灵系列产品为起点,以药用真菌的产业化为己任,打造国内大型药用真菌制药领域的领头雁。

乌灵菌粉为国家中药一类新药,公司专有技术——“珍稀药用真菌乌灵参的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临床应用”于2010年2月取得了科技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秘密技术证书。公司围绕这一独特资源,已成功开发出乌灵胶囊、灵泽片、灵莲花颗粒等独家产品,形成了初步的产品集群。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独家优势奠定公司持续增长基础,公司仍需进一步充分挖掘乌灵菌粉的潜在价值。

因此,公司拟通过实施“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本项目计划开展多款乌灵系列创新药的研发工作,重点布局针对肠胃消化、男科泌尿系统等领域的适应症。这些疾病领域具有患者群体庞大、临床需求未被充分满足的特点。通过开发针对这些疾病的创新药物,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展乌灵系列产品的市场空间,为公司未来业务扩张储备新产品。同时,针对大健康领域,“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将通过新建研发实验室和中试平台,配备先进的研发设备,构建专业的大健康产品研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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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医药市场中,持续的创新能力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近年来,国内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显著提升,中药创新药IND(新药临床申请)受理数量保持快速增长。独家药用真菌乌灵菌的生物发酵工业化生产技术是公司获取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立足点,面对行业内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靶点和新疗法,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加强研发投入,主动发挥技术优势并以此为基础构筑更高的技术壁垒,巩固市场地位。“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基于公司核心技术“珍稀药用真菌乌灵参的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临床应用”进行进一步开发,与公司既有业务具有显著的协同性。

(三)新业务可行性的相关情况

1、技术储备

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已成功开发多个乌灵系列产品,积累了丰富的中药新药研发经验。乌灵胶囊是公司自主创新的国家中药一类新药,灵莲花颗粒和灵泽片是对乌灵菌粉的二次创新开发,在研创新药灵香片已进入Ⅱ期临床试验,也是按现代中医理论指导组方治疗现代疾病的中药制剂,这些产品的成功为公司后续研发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在复方中药有效部位提取分离、沸腾造粒、真菌发酵物矫味、微粉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公司拥有独特的技术优势。

2、人才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队伍建设,经过多年培养和引进,已形成一支专业配置完备、年龄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有“药用真菌制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平台。上述研发平台配备了先进的仪器设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为研发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六、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乌灵系列、百令系列、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上述产品属于中药范畴。其中,乌灵和百令系列产品采取了现代的药用真菌发酵技术进行生产,属于现代中药。此外,公司还生产聚卡波非钙片等化学药产品。2024年以来,公司发展有特色的医药流通业务,该业务也取得了较高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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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公司乌灵系列、百令系列产品属于“27医药制造业”下“2740中成药生产”行业;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系列产品属于“27医药制造业”下“2730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公司的医药流通业务属于“51批发业”下“51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所属产业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未被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名单,亦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如下:

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与“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已完成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分别为2601-330521-07-01-308974、2601-330521-07-01-362615。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评按分级审批权限,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环评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进行审批。项目污染物排放主要涉及废水和废气,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相应要求。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资料已提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正在审核中,预计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障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武洛公路东侧、南琪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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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大同路南侧、官地路西侧地块。发行人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件编号为浙(2025)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8608号、浙(2026)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071号。

八、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1、人才储备

佐力药业在医药行业深耕多年,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及储备。在具体实践中,公司在管理、营销、研发和生产体系中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员储备体系。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建立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与现代化管理理念,精准把控公司战略方向,保障高效决策;营销团队熟悉医药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以“稳自营,强招商,布零售,全模块”的营销策略为指引,多元化拓展销售渠道与拓展市场;公司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发队伍,聚焦核心技术研究,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为产品创新注入动力;生产团队依托常态化技能培训与等级评定,练就过硬专业能力,确保生产安全与质量稳定。

为充分激发人才潜力,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激励与评价体系,将绩效管理与员工发展紧密结合,使个人成长与企业目标协同一致。在管理层面,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并创新培养机制,致力于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这一系列涵盖选、育、用、留各环节的体系建设,全面增强了组织的内生力量,不仅为具体项目的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技术储备

佐力药业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为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不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引进科研人才,与高校、医院合作,促进产学研创新落地,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药用真菌制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研究院。同时公司不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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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外部资源整合,与多所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优秀研发企业建立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新产品研发、新技术与新应用有效落地转化。公司技术中心为国内多家院所产学研基地,与国内多家研究机构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复旦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形成内外部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凝集智慧力量、激发创新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3、市场储备

公司主要产品乌灵胶囊和百令胶囊均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乌灵胶囊属于医保甲类品种,这为产品的市场推广和临床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且二者均为集采中选品种,具备稳定的临床需求和政策保障。2024年度,公司乌灵胶囊销售量达到4,172.00万盒,同比增长22.62%,其在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神经系统疾病用中成药市场占有率分别提升至15.31%和10.01%。同时,公司的百令系列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9.58%,公司百令胶囊参与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首批接续)采购已在全国范围内落地执行。该品种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

公司围绕“一体两翼”战略目标,持续推动营销体系的全方位拓展与全国市场的系统布局,促进业务稳健发展。公司贯彻“稳自营、强招商、布零售、全模块”的营销策略,积极拓展多元化渠道。依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双重政策优势,公司进一步深化对各级医院终端及临床科室的覆盖,并加速向地级市、县级市场以及基层医疗机构下沉,有效提升了产品覆盖率。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并拓展院外OTC市场,加强与连锁药店战略合作,全力拓展互联网电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渠道布局,增强品牌的前瞻性和创新力,结合企业核心优势,布局大健康消费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并通过精益管理、降本增效,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积极适应市场经营变化。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的储备为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收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资金缺口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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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制药企业,公司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生产现代生物中药产品,主要从事药用真菌乌灵和百令系列产品、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将扩大公司主要产品乌灵系列、百令系列的产能;“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将针对乌灵系列创新药以及乌灵菌粉在大健康产品领域的拓展应用进行研发,进一步扩充公司技术储备,强化核心研发能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缺口。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规划,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一方面将有助于公司扩大产能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推动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将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建设项目为“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于公司核心业务开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佐力药业,二者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比较情况如下:

分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
前次募投项目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生产能力上,升级扩建药用真菌发酵数字化车间并新建医药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植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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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取数字化车间以及智能化仓储中心。本次基地的升级扩建有效地提高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并提高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乌灵菌粉300吨/年产能、中药饮片处理能力1,000吨/年、2亿粒/年胶囊制剂产能(主要产品为乌灵胶囊)、7亿片/年片剂制剂产能(主要产品为灵泽片、聚卡波非钙片等)。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将组建固体发酵工程试验平台,扩大公司真菌药物工程研究领域;升级迭代药物分析中心、制剂中心等,加快核心产品国际化进程;引入数智中试设备,提升企业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吸收、消化与理解能力,全面增强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新药研发实力。 除研发平台外,该项目还投向乌灵胶囊二次开发、乌灵系列创新药开发、聚卡波非钙片新增适应症临床研究等三个研发项目。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主要建设6个平台,具体为决策支持平台、集团管控平台、营销管理平台、生产运营平台、协同研发平台以及数据接口平台。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本项目结合公司目前生产运营状况与未来增长的产能需求,通过在自有及新增土地上新建符合GMP要求的厂房及办公楼,并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建设药用真菌发酵与提炼、药品制剂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乌灵菌粉900吨、乌灵胶囊3000万盒及百令胶囊200万盒的生产能力。
“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本项目基于公司在药用真菌领域的长期研究积累,将深化产品矩阵研发与升级,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将围绕乌灵系列医药与大健康产品开展课题研究,进一步扩充公司技术储备,强化核心研发能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项目将新建大健康产品实验室、试制线,主要研发课题包括乌灵系列创新药1(SLKL)、乌灵系列创新药2(LGKL)、乌灵系列创新药3(ZLKL)、“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故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具有一定联系,主要包括产能和研发方向两方面。

在产能上,前次募投项目中“药用真菌发酵数字化车间”通过升级改造与扩建,新增乌灵菌粉年产能300吨;“医药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包含新增2亿粒/年乌灵胶囊制剂产能。本次募投项目中,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项目将新增乌灵菌粉年产能900吨、乌灵胶囊年产能3,000万盒(按标准盒折算为10.8亿粒)。二者在产品投向上具有一定联系。主要区别在于前次募投项目包含建设植物提取车间与片剂剂型相关生产线,在发行人原有生产基地中扩建、增建;而本次募投项目包含了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园区的整体建设,在此基础上新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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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令胶囊的产能。此外,根据发行人未来的经营规划,药用真菌发酵生产环节、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了改进提升。

在研发方向上,前次募投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包括乌灵胶囊二次开发、乌灵系列创新药开发、聚卡波非钙片新增适应症临床研究等三个研发项目。本次“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研发课题包括乌灵系列创新药1(SLKL)、乌灵系列创新药2(LGKL)、乌灵系列创新药3(ZLKL)、“乌灵+”系列大健康产品。两者均是围绕发行人核心技术(药用真菌发酵)和核心原料(乌灵菌粉)进一步做深做强,扩大产品矩阵,增强公司长远竞争力,具有一定联系。主要区别在于前次募投项目组建了固体发酵工程试验平台,升级迭代药物分析中心、制剂中心等,为药物研发服务;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大健康产品的实验室与试制线,为发行人在大健康产品领域的长远发展服务。

综上所述,两次募投项目均是公司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布局,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十、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扩大公司核心产品的产能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推动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也将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储备新产品,探索新的业务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对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降低财务成本、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夯实,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支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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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现行会计估计,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年折旧/摊销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类型折旧/摊销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4032.43%
机器设备1536.47%
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1506.67%
软件10010.00%

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固定资产预计将在2029年转固,“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的研发资本化预计将在2031-2033年间陆续转入无形资产。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固定资产等的金额及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合计
无形资产6,499.856,499.85
其中;土地6,145.87-6,145.87
软件353.98-353.98
固定资产82,346.188,225.9190,572.09
其中:房屋建筑物52,806.144,039.2756,845.41
机器设备29,425.704,131.7733,557.47
电子设备114.3454.87169.20
研发资本化-11,761.0011,761.00
达产年新增折旧摊销3,363.911,551.884,915.79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折旧摊销情况以及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如下所示:考虑本次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以及募投项目带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贡献,经测算,至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4,915.79万元,达产年本次募投新增利润总额为22,720.33万元,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利润的比重为21.64%,新增利润远超新增折旧摊销金额。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盈利情况影响较小。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存在建设期,且项目经营效益需要运营一定时间才能逐步体现,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的长

1-1-245

远发展。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逐步增大,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得到优化,风险抵抗能力增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5,612.0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智能化中药大健康工厂(一期)、“乌灵+X”产品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立足于发行人原有主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增强持续竞争力,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若因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而新增关联交易,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的定价原则,保证价格的公允性。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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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9,814.07万元。除此以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通过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4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76.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944.34万元(其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预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0,150.00万元,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账户(账号为:

1205280029200161293)人民币90,150.00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1.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814.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654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1205280029200161293901,499,997.50140,371,856.4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24302136-41,595,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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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24317040-32,409,933.1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24309856-48,209,991.3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13901012010090002303-54,539,370.6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52030078801700001134--于2023年6月销户
合计901,499,997.50317,126,158.87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9,814.0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930.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930.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2年:69.65 2023年:32,880.58 2024年:15,475.32 2025年1-9月:12,505.1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59,000.0059,000.0037,093.5259,000.0059,000.0037,093.52-21,906.482025-12-31
2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6,000.006,000.002,960.296,000.006,000.002,960.29-3,039.712027-6-30
3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 项目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 项目4,800.004,800.00832.824,800.004,800.00832.82-3,967.182025-12-31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1,200.0020,014.0720,044.0221,200.0020,014.0720,044.0229.95不适用
合计91,000.0089,814.0760,930.6591,000.0089,814.0760,930.65-28,883.42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814.07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9,814.0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投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60,93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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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9月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59,000.0037,093.52-21,906.48[注1]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6,000.002,960.29-3,039.71[注2]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4,800.00832.82-3,967.18[注3]
补充流动资金20,014.0720,044.0229.95[注4]
合计89,814.0760,930.65-28,883.42

[注1]: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本项目在供应商选择的过程中开展了更为详尽的遴选与招标流程,并且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现有生产线改进提升需求对设备选型、工艺路线及产线布局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持续优化与精细化设计。此外,由于处于建设期内,项目资金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外部审批认证情况及项目实际进度分阶段投入。[注2]: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

本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正常推进中,尚未完工。[注3]: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六大数字化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升级建设,为公司日常运营进行数字化赋能。近年来,开源信息技术快速迭代,公司从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现有系统建设以及低成本大模型推进相关建设工作。[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将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一并投入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的情况。根据发行人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95.66万元(包含发行费用10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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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0901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
1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截至报告期末,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其中,植物提取、药用真菌发酵作为前道车间已投入生产,其产品服务于公司内部供应链,不直接对外销售创造效益。项目效益需待其产出的中间品,由核心的医药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生产为最终成药并对外销售后方能实现。截至报告期末,该固体制剂车间目前正处于GMP认证阶段,尚未投产,故项目整体暂无法准确核算产能利用率及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旨在组建固体发酵工程试验平台、升级迭代药物分析中心、制剂中心,同时引入数智中试设备。有助于提升本公司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吸收、消化与理解能力,全面增强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新药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工艺储备和技术积累,为建设国家级技术中心创造良好的条件。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旨在推进本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及运营成本,增强公司内外部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透明性,优化公司管理流程,从而有效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效益,但能够有效满足本公司新增产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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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构建多层次的融资结构。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理财本金(万元)购入日期赎回日期状态
15,000.002023-11-142024-3-11已赎回
210,000.002023-12-72024-3-7已赎回
合计15,000.00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为60,930.6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712.62万元(含孳息),前次募集资金已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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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7.84%。

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了审慎的优化调整:一是在设备选型、工艺路线及产线布局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持续优化与精细化设计;二是在供应商选择阶段开展了更为详尽的遴选与招标流程。同时,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内,资金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外部审批认证情况及项目实际进度分阶段投入。截至2025年11月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63,012.9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0.16%。剩余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际需求,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及时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九、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1672号),认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佐力药业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252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俞有强汪涛冯国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建军郑学根沈月红
_______________
朱建姚杰王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彭晓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马爱华谈欣叶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英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253

1-1-254

1-1-25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俞有强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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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黄世瑾李卓
项目协办人:
王丰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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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冉云

1-1-25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已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梁铭明毛一伦
黄夕晖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黄勇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1-25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达华李岩曾宪忠
黄非 (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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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声明

黄非原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员工,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5351号)签字注册会计师,截至本声明出具日,该员工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高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261

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哲彪何阳

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崔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评级报告的内容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本机构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不当使用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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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截至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本次发行外,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由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保障本次发行后公司有效使用募集资金。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募投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做优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1-1-263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5、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紧紧围绕“一体两翼”的战略目标,持续强化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产品将持续聚焦药用真菌的核心领域,深耕以乌灵系列、百令系列为主体的成药业务;大力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与中药饮片相关产品;推动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以及发展医药流通业务,巩固公司的核心业务优势。公司将依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双重政策优势继续贯彻“稳自营、强招商、布零售、全模块”的营销策略,积极拓展多元化渠道。公司持续深化并拓展院外OTC市场,推进“一路向C”的战略举措,通过自主创新和校企合作的模式,推动新药和新产品的研发升级工作,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储备新产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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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控体系,降低经营风险,依托核心产品优势的竞争力,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增长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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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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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之签章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1-1-267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签章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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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董事会编制、股东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于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上述文件。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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