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会议”)于2026 年3 月17 日14:00 在山东省青岛市 市北区湖溪路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6 人,代表股份 140,148,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4 人,代表股份136,68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5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 人,代表股份3,466,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3%。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92 人,代表股份3,466,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 人,代表股份3,466,11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骆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 南海实证基地(南海区丹桂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9,539,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55%;反对57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6%; 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57,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99%;反对57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11%;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 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 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