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_公司公告_潜能恒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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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5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授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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