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300195)_公司公告_长荣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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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0195证券简称:长荣股份公告编号:2025-06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截至2025年12月22日,本年度累计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82,100.00万元,在本年度已审批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1,881.0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98%。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4,3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长荣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绿能”)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宿豫支行”)申请融资3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长荣绿能的其他股东云上新能源开发(杭

州)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与张家港农商行宿豫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分别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300万元人民币,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日止。截至目前,公司为长荣绿能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已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长荣股份长荣绿能55%81.47%1,0003001,30001,3000.11%

注:(1)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2)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中未包含定向对长荣绿能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为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额度内为长荣绿能做的调整,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调减3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为长荣绿能提供的担保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跨境代付通业务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借款人民币26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6年6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震德”)于2025年12月19日与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其厂房作为抵押标的,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600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人长荣震德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长荣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4-06-12
营业期限2024-06-12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工业园区B1厂房
法定代表人江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长荣绿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820.837,280.29
负债总额847.185,931.3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1,973.651,348.99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96.595,771.35
利润总额-76.35-624.67
净利润-76.35-624.67

经查询,截至2025年12月22日,长荣绿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3.长荣绿能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直接持有长荣绿能55%的股份。

注:(1)云上新能源开发(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新能源”)的股东武宇涛先生直接持有云上新能源20.7797%股权,且同时作为杭州云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云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字壹号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巅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武宇涛先生为云上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2)云上新能源的其他股东均为持股3%以下的小股东。

(二)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5年9月13日
营业期限1995年9月13日至长期
注册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莉
注册资本42370.77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23,720.01633,020.55
负债总额338,974.80347,588.5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84,745.21285,432.02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64,209.92113,019.15
利润总额2,194.011,01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0.76665.51

3.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云上新能源开发(杭州)有限公司分别与张家港农商行宿豫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豫支行

保证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上新能源开发(杭州)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长荣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

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本合同自各方盖章或签名之日起生效。

(二)长荣震德与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签订的《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人(甲方):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债务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3.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名称权属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编号处所面积或数量抵押财产的价值(万元)
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静海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十号路1号厂房津(2025)静海区不动产权第0055787号静海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号路1号73796.7平方米/10373.17平方米5946

4.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2600万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7,26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0%;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74,065.19万元(本年度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82,1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69,600万元,未超过已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前年度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已使用且尚在担保有效期的担保累计322,36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84%。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1,88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9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及云上新能源开发(杭州)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豫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2.长荣震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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