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海伦哲证券代码:300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52层AC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直接持股减少导致的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伦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第一节释义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海伦哲
| 上市公司、公司、海伦哲 | 指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天泽集团 | 指 |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机电公司 | 指 |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本次交易 | 指 | 中天泽集团集中竞价减持海伦哲0.13%股权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中天泽集团集中竞价减持海伦哲0.13%股权造成的权益变动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海伦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52层AC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姜海雁 |
| 注册资本 | 7,070.707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55132975R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通航飞机、无人机、智能装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购销;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经营期限 | 2012-09-25至2032-09-25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52层AC单元 |
(二)主要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深圳中天泽实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0 | 99.00% |
| 深圳伟石控股有限公司 | 70.7071 | 1.00% |
| 合计 | 7,070.7071 | 100.00% |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姜海雁
| 姜海雁 | 女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 金诗玮 | 男 | 经理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介绍2020年4月13日,机电公司、丁剑平与中天泽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4月17日,上述三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机电公司将其持有的海伦哲共计162,822,339股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中天泽集团行使。2020年4月17日,丁剑平与中天泽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丁剑平将其持有的海伦哲45,221,322股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中天泽集团行使。2020年4月17日,机电公司、丁剑平、中天泽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关系声明函》,约定:1、中天泽集团与丁剑平、机电公司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中天泽集团为上述被委托表决的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行使表决权;2、丁剑平、机电公司将根据中天泽集团的要求全权配合、协助,确保中天泽在委托期限内能够有效地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
上述表决权归属曾经存在法律纠纷。2021年4月28日,机电公司和丁剑平向中天泽集团发函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并向徐州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该案件经管辖权异议程序被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后,机电公司和丁剑平撤诉。2021年11月3日,中天泽集团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电公司、丁剑平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2022年11月1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中天泽集团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6月30日深圳中院终审判决维持深圳福田法院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判决,改判江苏机电所、丁剑平向中天泽集团支付律师损失费10万元。
中天泽集团于2024年8月30日向机电公司、丁剑平及海伦哲发送《关于放弃表决权委托及解
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通知》:“为化解公司治理面临的困难局面,给公司恢复正常运作创造条件,我公司与顶航慧恒于2022年11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被迫让出海伦哲控股权。2022年12月海伦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并公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鉴于我公司已不再是海伦哲控股股东,现郑重通知,即日起我公司放弃与机电公司、丁剑平所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我公司对机电公司、丁剑平所持股份之表决权益,我公司与机电公司、丁剑平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即中天泽集团已主动放弃机电研究所37,719,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丁剑平4,791,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的表决权委托。2024年8月30日,中天泽集团向海伦哲发送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天泽集团集中竞价减持海伦哲0.12%股权、放弃机电公司及丁剑平的表决权委托后,直接持有海伦哲股份比例4.99%,拥有表决权比例4.99%。2024年9月4日,海伦哲收到机电公司和丁剑平的书面通知,机电公司和丁剑平书面回复称不同意与中天泽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海伦哲发布的《关于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动超过1%的补充公告》(编号:2025-031),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海伦哲8,827,608股,占股比例0.89%,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的需要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变动权益前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天泽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8,827,6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8%。
(二)本次变动权益后
2026年1月26日-29日,中天泽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131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3%,减持均价8.635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天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直接持股数量 | 直接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 | 直接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
| 中天泽集团 | 8,827,608 | 0.88% | 8,827,608 | 0.88% | 7,516,708 | 0.75% | 7,516,708 | 0.75% |
| 机电公司 | 37,719,299 | 3.77% | 37,719,299 | 3.77% | 37,719,299 | 3.77% | 37,719,299 | 3.77% |
| 丁剑平 | 4,791,822 | 0.48% | 4,791,822 | 0.48% | 4,791,822 | 0.48% | 4,791,822 | 0.48% |
| 合计 | 51,338,729 | 5.13% | 51,338,729 | 5.13% | 50,027,829 | 4.99% | 50,027,829 | 4.99% |
注:1、海伦哲2025年11月7日办理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以上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均按当时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
2、中天泽集团于2024年8月30日向机电公司、丁剑平及海伦哲发送《关于放弃表决权委托及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通知》:“为化解公司治理面临的困难局面,给公司恢复正常运作创造条件,我公司与顶航慧恒于2022年11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被迫让出海伦哲控
股权。2022年12月海伦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并公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鉴于我公司已不再是海伦哲控股股东,现郑重通知,即日起我公司放弃与机电公司、丁剑平所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我公司对机电公司、丁剑平所持股份之表决权益,我公司与机电公司、丁剑平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即中天泽集团已主动放弃机电研究所37,719,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丁剑平4,791,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的表决权委托。2024年8月30日,中天泽集团向海伦哲发送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天泽集团集中竞价减持海伦哲0.12%股权、放弃机电公司及丁剑平的表决权委托后,直接持有海伦哲股份比例4.99%,拥有表决权比例4.99%。2024年9月4日,海伦哲收到机电公司和丁剑平的书面通知,机电公司和丁剑平书面回复称不同意与中天泽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海伦哲发布的《关于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动超过1%的补充公告》(编号:2025-031),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海伦哲8,827,608股,占股比例0.89%,无一致行动人。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份。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海雁
签署日期:2026年1月29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6-87987729
3、联系人: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徐州市 |
| 股票简称 | 海伦哲 | 股票代码 | 3002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52层AC单元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8,827,608股持股比例:0.88%拥有表决权比例:0.8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7,516,708股持股比例:0.75%变动持股比例:-0.13%拥有表决权比例:0.75% | ||
变动表决权比例:-0.13%
| 变动表决权比例:-0.1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