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0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中楼三楼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王健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纳新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7楼706室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聚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光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上市公司、聚光科技 | 指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姚纳新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指 | 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 |
| 睿洋科技 | 指 |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
| 普渡科技 | 指 | 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4551279M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09年8月27日营业期限:2009年8月27日至2029年8月26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中楼三楼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控制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系统集成;实业投资;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工艺美术品,橡胶制品;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王健 | 13500 | 90% |
| 李凯 | 1500 | 10%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健 | 无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杭州 | 否 |
2、姚纳新
姓名:姚纳新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222****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1、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姚纳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4551252X注册资本: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09年8月27日营业期限:2009年8月27日至2029年8月26日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7楼706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服务:实业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姚纳新 | 1305 | 90% |
| 姚尧土 | 145 | 10%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姚纳新 | 无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杭州 | 否 |
2、王健
姓名:王健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30125****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纳新先生持有诺辉健康(英文名称:NewHorizon Health Limited,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6606)股份28,118,510股,占诺辉健康总股本比例为6.27%。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王健、姚纳新两人及王健控制的睿洋科技、姚纳新控制的普渡科技于2009年11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因此王健、姚纳新、睿洋科技和普渡科技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睿洋科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因资金需求的安排及执行法院的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纳新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睿洋科技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7,650,7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5%。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46,350,73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80.40%,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7,079,60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2.28%,占公司总股本的1.58%。目前睿洋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0.40%处于冻结状态,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睿洋科技的股份后续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不确定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他具体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增/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睿洋科技 | 合计持有股份 | 73,837,947 | 16.45 | 57,650,733 | 12.8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837,947 | 16.45 | 57,650,733 | 12.8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普渡科技 | 合计持有股份 | 51,821,600 | 11.55 | 51,821,600 | 11.5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821,600 | 11.55 | 51,821,600 | 11.5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姚纳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170,000 | 0.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70,000 | 0.0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125,659,547 | 28.00 | 109,642,333 | 24.43 | |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7日至2025年6月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合计由28.00%减少到24.43%,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增/减持时间 | 增/减持方式 | 增/减持股数(股) | 增/减持比例(%) |
| 睿洋科技 | 2023年2月17日 | 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强制卖出 | 59,762 | 0.01 |
| 2023年3月16日 | 大宗交易卖出 | 550,000 | 0.12 | |
| 2023年8月23日 | 1,634,000 | 0.36 | ||
| 2024年8月17日 -2024年8月23日 | 法院司法拍卖卖出 | 2,813,452 | 0.63 | |
| 2024年10月14日 -2024年11月12日 | 5,260,000 | 1.17 |
| 2025年5月29日 -2025年6月5日 | 2,300,000 | 0.51 | ||
| 2025年5月6日 | 法院司法托管转出 | 3,570,000 | 0.80 | |
| 姚纳新 | 2024年2月2日 | 集中竞价增持 | (170,000) | (0.04) |
| 合计 | -- | 16,017,214 | 3.57 | |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睿洋科技持有聚光科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7,650,733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46,341,000股,处于冻结状态股份数量为46,350,73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持有聚光科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1,821,600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7,865,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所披露的增持和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聚光中心A座2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王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王健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纳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姚纳新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 股票简称 | 聚光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20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中楼三楼 |
| 姚纳新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25,659,547股 持股比例:28.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09,642,333股 变动数量:16,017,214股 变动比例: 3.57%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2.17-2025.6.5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执行法院裁定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详见“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王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王健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0日
(此页无正文,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纳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姚纳新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