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_公司公告_东方电热: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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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9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是为了完善对外投资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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