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履行《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
月与江苏迪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及其他股东签订《关于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鉴于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未能达成,且主要股东未能履行其股权回购义务,公司提起了诉讼。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民终442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胜诉,法院支持公司部分起诉金额/诉讼请求。2023年
月,公司与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亿科达签署了《协议书》,于2023年
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执4127号《执行裁定书》,本案件已经执行终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协议书》《确认书》等约定,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收到6,945,256元,剩余清偿款将按约定履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