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年
月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20,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1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50%)。近日公司收到了刘永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
月
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刘永珍女士实际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刘永珍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刘永珍 | 合计持有股份 | 3,120,039 | 0.6201% | 3,120,039 | 0.62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0,010 | 0.1550% | 780,010 | 0.155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40,029 | 0.4651% | 2,340,029 | 0.4651%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永珍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刘永珍女士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股份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施情况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刘永珍女士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永珍女士均严格履行了其前期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刘永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