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300234)_公司公告_开尔新材:关于《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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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9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价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价款 回收较慢的风险;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 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 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 年1 月15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2),确定公司为“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 万千瓦煤电项目 第2.1 批辅机设备采购烟气余热利用装置”项目的成交单位。

近日,公司收到了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北院”)签订的《烟气余热利用装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0,760,000.00 元(含税),不含税金额约 为人民币53,769,911.50 元,不含税金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99%。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 的规定,为公司自愿性披露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435231692P

法定代表人:刘增强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 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 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 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 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气 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 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 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 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 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监

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室内环 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 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自来 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除本合同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西北院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西北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

西北院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行并 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烟气余热利用装置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供应的烟 气余热利用装置

(2)合同含税金额:?60,760,000.00 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交货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由卖方将买方所订购的产品按 交货顺序在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至买方指定的收货单位及联系人。

(4)付款方式:

①合同生效之日起15 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本合同价格10%的履约 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以及票面金额为本合同价格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 据;买方在收到卖方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及收据审核无误后30 日内,向卖方 支付本合同价格的10%;

②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原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生产计划、开工证明等文件 和票面金额为本合同价格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审核无误后30 日内, 向卖方支付本合同价格的30%;

③卖方完成设备形象进度的60%且提交相关文件后,买方在收到卖方票面金 额为本合同价格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审核无误后30 日内,向卖方 支付本合同价格的30%;

④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开箱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票 面金额为本合同价格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本合同价格10%的收 款收据等文件并审核无误后30 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价格的10%;

⑤本工程通过整套试运行并移交业主试生产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票面 金额为本合同价格10%的收款收据审核无误后3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⑥本工程最终竣工日起满1 年,并且性能试验合格,工程通过达标投产考核 后的90 日内,卖方履行完质量保修义务及满足了买方提出的其他索赔要求,且 买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全部工程尾款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票面金额为本合同 价格10%的收款收据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设备的包装、运输,监造与检验,安装、调试、 性能试验,质量保证与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中止和终止,保密,不可 抗力,合同争议的解决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60,76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 53,769,911.50 元,不含税金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99%。预计本 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实际 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除本公告在文首特别提示的风险外,本合同的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客户需求变化、存储运输导致 的产品损坏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因此 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烟气余热利用装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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