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37证券简称:
ST美晨公告编号:
2025-079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合计约1,510.7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于近日收到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瀚水利”)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1、收到起诉状时间:2025年10月16日
2、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
3、案件当事人
原告: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一:法雅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潍坊市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四: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济宁市市政园林养护中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事由原告与被告一就“济宁示范路更新提升工程--太白楼路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中的济水大道至济安桥路景观土建及建筑立面工程”签订了《分包合同书》,目前因被告一与原告间工程量尚未确定且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原告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认为被告五作为建设单位将案涉EPC工程发包给被告三,被告三将EPC工程转包给被告一,被告二系被告一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四系被告三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五作为发包人应当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二、被告四作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将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一同列为被告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支付工程款1408.9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408.9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
月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工程款以造价鉴定结果为准);截止到2025年
月
日利息
101.72万元。
(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三、五对上述债务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四对被告三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新增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7项(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830.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除此之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自2025年
月
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中有19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案金额合计约2,210.21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1项一审已判决(涉案金额约130.56万元);公司作为被告
项已判决/调解(涉案金额约
903.21万元),
项进入执行阶段(涉案金额约822.89万元),7项已结案(涉案金额约353.94万元)。除上述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涉案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
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目前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公司会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和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涉案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统计表
| 涉案金额单笔大于1000万元的诉讼进展情况 | |||||||
| 公司作为原告 | |||||||
| 序号 | 原告方 | 被告方 | 立案/获知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事项形成原因 | 诉讼及进展情况 |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
| 1 | 美晨科技 | 嘉祥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 2025.1.9 | 1,203.5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被告未履行判决书义务,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03.51万元及利息,执行费9.40万元由被告嘉祥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负担,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执行通知。 | 嘉祥县人民法院 |
| 2 | 美晨科技 | 江西章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024.6.25 | 1,432.2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江西章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美晨科技支付工程款633.12万元、支付工程款利息136.57万元以及自2025年1月23日起至还清款项止利息以633.12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 崇义县人民法院 |
| 合计 | / | / | 2,635.73 | / | / | / | |
| 涉案金额单笔大于1000万元的诉讼进展情况 | |||||||
| 公司作为被告 | |||||||
| 序号 | 原告方 | 被告方 | 立案/获知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事项形成原因 | 诉讼及进展情况 |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
| 1 | 山西四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赛石园林、山东美晨 | 2025.9.5 | 1,003.4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已受理。 | 杭州仲裁委员会 |
| 2 |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 赛石园林、美晨科技、杭州赛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025.4.30 | 3,036.6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已收到执行通知,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110.74万元及利息、执行费9.85万元。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3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赛石园林、山东美晨 | 2025.2.24 | 2,923.2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已受理。 | 杭州仲裁委员会 |
| 4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赛石园林、山东美晨 | 2025.2.24 | 1,780.7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黎城县人民法院 |
| 5 | 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赛石园林诸城分公司、赛石园林、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5.4.3 | 6,916.3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 6 |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赛石园林 | 2024.8.5 | 1,188.7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已收到执行通知: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43.12万元(含案件执行费7.42万元)。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7 | 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衢州赛石田园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赛石园林 | 2024.7.1 | 10,861.6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已达成调解,被告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衢州交建工程款等5,225.02万元(含服务费)。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 8 | 汪明全 | 赛石园林、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6.27 | 2,060.9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一审判决赛石园林支付原告949.94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 9 | 浙江国阳建设有限公司 | 赛石园林、鹿寨赛石生态园林建设 | 2023.7.13 | 1,270.5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已收到执行通知: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56.67万元及利息、执行费3.81万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 |
| 合计 | / | / | 31,042.39 | / | / | /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