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证券简称:瑞丰高材公告编号:2025-047债券代码:123126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证券简称:瑞丰高材;股票代码:300243)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2.00需逐项表决;议案1.00、2.01及2.02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8:00-11:5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邮编:
256100)。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以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西海
联系电话:0533-3220711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stock@ruifengchemical.com
邮政编码:256100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43;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 2.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2.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2.0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2.04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2.05 |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
| 2.06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 2.07 | 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2.08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
| 2.09 |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 | |||
| 2.10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打“√”;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 股东地址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人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邮件的时间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