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51证券简称:光线传媒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预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787.55万元。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 电影项目服务、电影票务服务等 | 市场价或协议定价 | 10,000.00 | 0.23 | 4,154.28 |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相关主体 | 电影业务、电影票务服务、试映会、平台资源费等 | 市场价或协议定价 | 9,000.00 | 0.00 | 1,132.48 | |
| 小计 | 19,000.00 | 0.23 | 5,286.76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电影业务、项目服务、艺人经纪、信息技术服务费等 | 市场价或协议定价 | 8,000.00 | 0.00 | 1,500.79 |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房屋租赁及装修 | 市场价或协议定价 | 5,5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32,500.00 | 0.23 | 6,787.55 | |||
注:(1)上表中“上年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尚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准。
(2)因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有多家控制的相关主体与公司发生交易,且公司与其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易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做出调整,故在部分关联交易类别中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与其控制的相关主体合并列示。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 电影项目服务、电影票务服务等 | 4,154.28 | 16,000.00 | 20.64% | -74.04% | 2025年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相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相 | 电影业务、电影票务服务、试映会、平台 | 1,132.48 | 8,000.00 | 5.63% | -85.84% |
| 关主体 | 资源费等 |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
| 小计 | 5,286.76 | 24,000.00 |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 | 电影业务、项目服务、艺人经纪、信息技术服务费等 | 1,500.79 | 6,000.00 | 77.62% | -74.99% | |
| 合计 | 6,787.55 | 30,000.00 |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由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决定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遵循市场化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相应减少。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是公司遵循市场化原则、正常经营发展的结果,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的情形。 | ||||||
注:上表中“实际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尚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眼科技”)
法定代表人:张乐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研发;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转让、服务、推广;计算机图文设计;票务代理;文化娱乐信息咨询服务;版权代理咨询;影视文化项目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音乐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文化娱乐衍生产品、影视衍生产品、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开发、制作、批发;文化娱乐活动策划的相关服务;承办展览;会议服务业务;企业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活动策划;计算机软硬件、舞台、灯光、音乐的设计、安装;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首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批发;从事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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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猫眼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Maoyan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猫眼娱乐”)的全资附属公司,鉴于猫眼娱乐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同时为猫眼娱乐的非执行董事,猫眼娱乐为公司关联方,且公司预计将与猫眼科技及其控制的相关主体发生较为频繁的日常交易,公司从谨慎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行情,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