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靳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32,3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注
为0.342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4%)。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靳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靳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7,532,336 | 0.342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
| 股东 | 减 | 股份来 | 计划减持 | 减持方 | 占公司 | 减持期间 | 减持 | 
注1: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25年10月10日股份总数2,214,628,15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256,400股后的股份总数2,200,371,753股计算。
| 名称 | 持原因 | 源 | 股份数量 | 式 | 总股本比例 | 价格 | |
| 靳茂 | 个人资金需求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不超过1,880,000股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不超过0.0854%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窗口期不减持)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靳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茂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茂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靳茂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靳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