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赵群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法院 | 原因 |
| 赵群 | 第一大股东 | 834,724 | 5.29% | 0.33% | 否 | 2026-03-16 | 2029-03-15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上述被冻结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
2、股东累计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赵群 | 15,781,792 | 6.16% | 834,724 | 5.29% | 0.33% |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外,赵群先生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经了解,赵群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因曹希同向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前保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因而冻结了赵群先生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份。
3、赵群先生所涉上述诉讼与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亦不属于其大额债务逾期等违约行为。
4、赵群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赵群先生在资产、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