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高树华先生函告,获悉高树华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新增累计质押股份数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高树华 | 是 | 5,000,000 | 1.78% | 0.54% | 否 | 否 | 2024年7月11日 | 2025年3月14日 | 赵超 | 偿还债务 |
| 5,000,000 | 1.78% | 0.54% | 否 | 否 | 2025年1月7日 | 2025年7月28日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
| 10,500,000 | 3.74% | 1.14% | 否 | 否 | 2025年3月5日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
| 5,000,000 | 1.78% | 0.54% | 否 | 否 | 2025年3月26日 | 2025年7月28日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 7,500,000 | 2.67% | 0.82% | 否 | 否 | 2025年4月16日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
| 10,000,000 | 3.56% | 1.09% | 否 | 否 | 2025年7月28日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
| 6,000,000 | 2.14% | 0.65% | 否 | 否 | 2025年9月29日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支行 | 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 |
| 合计 | 49,000,000 | 17.46% | 5.33% | —— | |||||
注:上表中的“无限售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高树华 | 280,644,728 | 30.54% | 155,342,900 | 55.35% | 16.90% | 0 | 0% | 0 | 0% |
注: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指首发后限售股。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新增质权人为赵超的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其他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有关。
2.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为
元。公司控股股东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2,134.2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3.24%,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0%,对应融资余额为26,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后续股票质押融资等方式。
.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新增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