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跃平先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跃平,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后,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15年5月至今任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金融专家咨询库专家、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吴跃平 | 2 | 2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吴跃平 | 6 | 6 | 0 | 0 | 0 | 否 |
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应当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主要工作包括:
①定期报告审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听取管理层汇报,重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②内部审计监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审阅重要内部审计资料;③年报审计全程督导:在年报审计期间,事前组织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前沟通,明确审计范围、重点事项与时间安排;事中持续跟踪审计进展,就关键事项及审计困难等与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恪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事后及时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议。有效推动内、外部审计监督合力,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
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监督制衡作用。
(4)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背景、任职经历与履职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审查与评估,确保公司高管选聘程序合规、标准科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领导力保障。
(5)战略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公司因无需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形,故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未发生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业务状况等多次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跟踪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会,1次投资者交流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不定期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媒体报道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会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提前发送审阅,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还为独立董事准备了专门的会议室,为独立董事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了交易所、协会、证监局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警示教育等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因董事、高管到期换届,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续聘徐文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选举李晶晶女士、王胜利先生、常明松先生、崔红军先生、白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吴跃平先生、秦朝葵先生、刘晓旻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石林先生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晶晶女士为公司董事长、聘任王胜利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常明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刘胜利先生、张毅先生、石林先生、刘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文亮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杨冬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独立董事:__________ |
| 吴跃平 |
|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