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300262)_公司公告_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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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3: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上海

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曹县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被告,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鲁1721民初10590号。

2、因民间借贷纠纷,上海迈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

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已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法院已作出(2024)冀0903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2025)鲁1721民初10590号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曹县人民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东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苏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曹县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1065506.8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判决被告二就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与被告一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3、判决被告三在欠付被告一、被告二工程价款范围内就上述第1项诉讼请

求向原告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4、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名被告承担。

(四)诉讼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被告一与被告二以联合体名义中标被告三发包的“曹县一环水系综合改造PPP项目河道整治标段”工程。2018年3月,被告一与原告签署合同,约定被告一将“曹县一环水系综合改造PPP项目河道整治标段”工程转包给原告。合同签署后,原告即按照约定施工,现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据原告方了解,案涉工程审计部门已作出审计结算报告,但被告未向原告出具结算报告,也未告知结算金额,原告现暂以合同约定的暂定金额作为结算依据,资金占用利息暂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具体待申请调取审计报告后再行调整,据此:被告一应向原告支付的款项为76932109.88元,扣除被告已付款45013455元、代付款853148元,被告一尚欠原告31065506.88元。

原告认为,因被告一将在被告三处总承包的项目转包,故被告一与原告签署合同为无效合同,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应当由原告收取;联合体以被告一的名义与原告签署了施工合同,被告二对被告一拖欠的工程款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被告三作为项目发包方,原告请求被告三在欠付被告一、被告二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支付责任。

三、(2024)冀0903民初5755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上海迈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服(2024)冀0903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受理案号:(2025)冀09民终5147号,基本情况如下:

(一)受理机构: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迈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二):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一: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三)诉讼请求

请求将一审判决中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撤销,依法改判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法发回重审。

(四)诉讼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上诉人与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上诉人委托第三人将2000万人民币出借给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同时,被上诉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诉人出具承诺函一份,承诺对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承担担保责任。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应在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未偿还的借款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1起,涉及金额253.57万元。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曹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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