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75证券简称:
R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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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
民终4013号,相关诉讼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及进展情况
案件: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原告/上诉人:刘映
被告/被上诉人:郝镇熙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5年11月7日
裁定情况:法院认为本案案由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有权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为和佳医疗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刘映的上诉请求。
异议情况:上诉人已于2025年
月
日,就珠海中院(2025)粤
民终4013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上诉案件中,法院未依法向上诉人送达立案通知等诉讼文书即径行作出终审裁定的程序相关事宜,正式提出异议。
二、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04民终4013
公告编号:2025-013号
(二)异议书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