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_公司公告_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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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0

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14号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5号),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收入成本及费用跨期核算,部分资产折旧计提年限错误。

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部分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符,佐证资料不完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台账登记等不完善。

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2024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中未包含律师,召开的部分董事会未记录独立董事就议案提问的回复。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1.1条、第5.1.1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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