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玉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