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_公司公告_博雅生物: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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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所处环境,为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及其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仓储及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建设管理、EHSQ管理、行政运营管理、采浆业务管理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与运作

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经营权。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深入推进组织重塑,不断优化组织架构,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与业务需求,EHS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合并为EHS工程管理部,战略运营部、智能与数字化部合并为战略与智数管理部,增设业务部门“智能工厂建设办公室”。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是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持续贯彻落实“3+1”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浆才计划”人才培养品牌塑造,构建系统化、分层分类的培训管理体系,围绕不同岗位序列与人才发展需求,开展常态化全员培训与专项技能提升项目,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与组织效能,为可持续发展注入人才动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重大经营风险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开展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权衡风险与收益,公司制定和执行风险应对策略,实施风险定期监测,实现对各项风险的动态管理。

3、信息与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依托办公OA系统,保障公司员工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

4、控制活动

报告期内,通过对内部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授权与审批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授权与审批制度,明确各层级权限和职责划分,确保所有决策和操作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依托信息化系统,公司对业务授权与审批实施流程化管理,避免人为操作,保障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各级经办人员严格按程序办理业务。

(2)人力资源控制

为持续提升企业人才核心竞争力,公司修订《员工绩效管理制度》《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员工异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持续强化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采购业务控制根据外部监管及内部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修订《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浆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采购管理体系,规范采购流程,构建了覆盖供应商审核、考察、入库、选择、评估、定级、淘汰等环节的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4)销售业务控制公司修订《商务管理办法》《销售流程财务管理指引》等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销售全流程的控制措施,包括客户管理、营销费用、订单与发货、收入与回款等环节。结合国家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等法规要求,公司建立相关营销合规制度(如《商务与市场活动合规管理办法》),并持续落实营销合规管理要求。

(5)质量管理控制公司建立全流程的产品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科学、严谨地管理,通过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回顾分析、内外部审计、工艺优化、CAPA系统、质量风险管理等,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将现有管理体系对标PICS、欧盟等国际化质量管理体系的先进标准,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体系升级。

(6)资金管理控制公司建立完善资金管理体系,覆盖大额度资金管理、资金结算、现金理财、资金内控监管等方面,严格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资金,规范资金的收支程序和审批权限,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7)原料血浆业务控制根据《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程》《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公司建立覆盖原料血浆采集全过程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原料血浆相关的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原料血浆质量。

(8)财务管理控制公司严格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制度要求,重视规范财务管理,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财务管理体系,规范财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9)投融资及对外担保公司坚持战略引领、依法合规、审慎稳健、合理回报、统筹管理原则,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对外投资,投资活动实行集体决策、统筹投资、全程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公司实行融资权集中管理,坚持以综合融资成本最优原则,确定融资主体、方式,提升资金运营效率。本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业务。

(10)信息披露控制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按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平等、及时获取公司信息。同时,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推动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11)关联交易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关联人、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内部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同时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注1)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总收入的5%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总收入的5%但大于或等于营业总收入的2%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总收入的2%
定性标准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对已经签发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但未被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5.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注1)直接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5%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5%但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2%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2%
定性标准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偏离预期目标

注1: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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