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基于存储原材料供应持续紧张和价格快速上涨,为保障订单及时交付和业务发展需要,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南湘江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国投”)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保理期限为12个月,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与湘江国投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湘江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7BXDN793
4、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
5、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3层318室
6、法定代表人:梁湘
7、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
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保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有追索权的保理方式
2、保理额度:人民币5,000.00万元
3、保理期限:12个月
五、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公司与湘江国投签订的《有追索权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