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5人,实参加董事5人,其中吉杏丹女士、李小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美正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5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不超过1年。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一般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该授信额度项下的业务品种、业务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以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