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 董事会 | 成员 |
| 董事长 | 付红玲 |
| 非独立董事 | 付红玲、李成忠、张晶、闫瑞、白延鹤、梁超 |
| 独立董事 | 薛锦达、祝伟、滕镇远 |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组成如下:
| 委员会名称 | 委员会成员 | 召集人 (主任委员) |
| 战略委员会 | 付红玲、薛锦达、张晶 | 付红玲 |
| 审计委员会 | 祝伟、滕镇远、白延鹤 | 祝伟 |
| 提名委员会 | 薛锦达、滕镇远、张晶 | 薛锦达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滕镇远、祝伟、闫瑞 | 滕镇远 |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祝伟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
| 职务 | 人员 |
| 经理 | 付红玲 |
| 副经理 | 张晶、梁超 |
| 董事会秘书 | 梁超 |
| 财务总监 | 闫瑞 |
| 证券事务代表 | 夏伊彤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时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梁超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夏伊彤女士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6-83306666电子邮箱:dsh@yunyi-china.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黄山路26号邮政编码:221000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郑渲薇女士原定任期于2025年5月30日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郑渲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郑渲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000股,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春祥先生原定任期于2025年5月30日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独立董事赵春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赵春祥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李成忠先生原定任期于2025年5月30日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李成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5,045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意科技13.68%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52,098,880股),与实际控制人付红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郑渲薇女士、赵春祥先生、李成忠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