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当日以紧急口头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选付红玲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付红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付红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委员会名称 | 委员会成员 |
| 战略委员会 | 付红玲、薛锦达、张晶 |
| 审计委员会 | 祝伟、滕镇远、白延鹤 |
| 提名委员会 | 薛锦达、滕镇远、张晶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滕镇远、祝伟、闫瑞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各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由当选的各委员会委员采用举手投票的方式现场推选,结果如下:
| 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主任委员) |
| 战略委员会 | 付红玲 |
| 审计委员会 | 祝伟 |
| 提名委员会 | 薛锦达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滕镇远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付红玲女士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晶女士、梁超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晶女士、梁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梁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闫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闫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伊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夏伊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上述人员简历
1、付红玲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起任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意科技”)执行董事,2003年9月-2010年3月任徐州云意电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4月-2017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2021年4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经理,云意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红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0,000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意科技45.80%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52,098,880股),与董事李成忠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付红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晶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2003年8月任云意科技销售部经理,2003年9月-2008年12月任云意发展董事,201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2021年4月-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意科技19.60%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52,098,880股),张晶女士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成忠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0年9月-2003年8月任云意科技供应部经理,2003年9月-2008年12月任云意发展采购部经理、董事,2007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10年5月-2011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5月-2019年7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5,045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意科技13.68%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52,098,880股),与实际控制人付红玲女士为夫妻关系。李成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闫瑞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2月-2006年8月曾任徐州财发铝热传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9月-2008年12月任云意发展财务部经理,2009年1月-2011年6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000股,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闫瑞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白延鹤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1月-2012年4月任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年4月-2019年6月任公司调节器与整流器事业部工程师,2019年7月-2023年11月任公司调节
器与整流器事业部工艺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调节器与整流器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延鹤先生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梁超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2月起在公司调节器与整流器事业部工作,曾任公司研发经理、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200股,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梁超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薛锦达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0年-2018年先后在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任工艺部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其中2000年-2005年任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锦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祝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苏州仲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友谊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滕镇远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执业律师。2014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团总支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镇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10、夏伊彤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2月至今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已于2022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伊彤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