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滕镇远)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滕镇远,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执业律师。2014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团总支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会列席次数 |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
| 滕镇远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制定;认真审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就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及公司财务总监续聘提出审慎意见。本人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滕镇远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2 | 2 | 2 | 2 | 1 | 1 | 0 | 0 | |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高效化沟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督促公司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落地执行。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进行预先审阅,并通过专题沟通会议等形式,听取其对公司主要经营、投资活动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开展充分、深入的沟通交流,督促审计机构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实地调研与会议审议相结合,积极开展现场履职工作,通过多次深入公司现场走访调研,全面了解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等实际情况,为独立、审慎决策提供坚实依据。本人2025年度累计现场工作天数为15天。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为本人现场调研、沟通问询及议案审议等各项工作提供了积极配合与充分支持。在会议组织方面,公司均能提前筹备、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议资料;在日常沟通方面,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对提出的疑问与关切均及时予以回应和说明,为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监督与咨询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力保障了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密切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联系,认真倾听并收集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时将相关建议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并推动沟通落实。同时,本人积极督促公司持
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知悉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按期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所有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和评分,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期间,严格审议认购对象的任职资格与合规性,认真核查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决策程序,认为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准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履职期间,积极参与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加强多方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倾听中小股东诉求,推动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圆满完成本年度履职任务。
2026年,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动态学习,强化专业判断;二是秉持独立审慎原则,参与重大事项审议,关注内控、财务、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防范潜在风险;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多方交流,反馈股东诉求,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四是坚守职责底线,勤勉诚信履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保障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滕镇远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