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明艺先生和厦门舍德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舍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厦 门舍德,实际控制人为陈明艺、陈欢夫妇。厦门舍德通过竞拍方式取得湖州皓辉 所持公司53,861,31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46%,因目前股票尚未完成过 户登记,湖州皓辉已将该部分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厦门舍德行使。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9,000,000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陈 明艺、陈欢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12,861,312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37.77%。本次发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 对象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 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 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 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陈明艺先生、厦门舍德已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天山
生物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 联股东批准同意陈明艺先生和厦门舍德免于发出要约后,陈明艺先生和厦门舍德 可免于发出要约增持股份。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陈明艺先生和厦门舍德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 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