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_公司公告_珈伟新能: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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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90),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为9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4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

证券代码:300317证券简称:珈伟新能公告编号:2025-046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069.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8,510.76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诉讼地诉讼案由诉讼金额被告案情进展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人民币约300万元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开庭判决无赔付责任后,部分原告上诉,并于2024年5月10日和10月10日二审开庭完毕,2025年5月28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诚信记录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志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7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代立,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9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8家上市公司及3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重事会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证券代码:300317证券简称:珈伟新能公告编号:2025-046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符合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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