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潍坊市财政局批复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经过公开征集和综合评审,确定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为受让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潍坊市财政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等公告。
2025年12月22日,潍坊金控、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与青岛卓岳铭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及相关方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接到潍坊金控通知:潍坊市财政局于2026年1月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潍财投[2026]1号),同意潍坊金控向青岛卓岳铭梁协议转让同大股份部分股份的相关事宜。潍坊金控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向青岛卓岳
铭梁转让持有的同大股份10%的股份,共计888万股,转让价格为31元/股,转让总价款27,528万元;同时,同大集团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同大股份10%的股份,共计888万股,转让价格为28元/股,转让总价款24,864万元。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同大股份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关于同意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潍财投[2026]1号)。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