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_公司公告_硕贝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时间:

硕贝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5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送、提供涉及内幕信息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送、提供。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其范围第六条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发生可能对公司、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具体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发生可能对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具体包括:

(一)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四)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五)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

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第九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十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第十一条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当出现内幕信息时,知悉该信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董事会秘书,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送达《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止内幕交易提醒的函》(见附件1),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附件2);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九条的要求进行填写。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本条第一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记载重大事项的每一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形成相关意向、作出相关决议、签署相关协议、履行报批手续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相关部门、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要求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按本制度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证券发行;

(六)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七)股份回购;

(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九)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十)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应当结合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应当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内幕信息流转

第十七条公司内幕信息流转的审批程序为: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得知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应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在最小范围内流转;

(二)内幕信息需要在部门内部流转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内幕信息需要在部门之间流转时,应经内幕信息原持有职能部门及内幕信息流出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方可流转到其他部门;

(四)内幕知情人在传递内幕信息的过程中,应当将内幕信息传递下一环节的人员,按本制度第十条的规定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或告知内幕信息传递下一环节的人员主动到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如果下一环节内幕知情人未及时登记,相关责任由内幕知情人与下一环节知情人共同承担;

(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其应承担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并依据各项法规制度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六)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批准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密切跟踪关注该事项进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

第六章内幕信息的保密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

第十九条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二十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阅、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设立密码及经常更换密码等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二十二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形式或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内幕信息。

第二十三条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止内幕交易提醒的函

_____________女士/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您属于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行为是证券监管机构的关注和监察的重点,为防止内幕交易行为对公司和个人的不利影响,特此提醒:

(一)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内幕信息存续期间(内幕信息存续期间的终止日期如暂时无法确定的,以该信息所涉全部内容的最后一次公开披露的临时公告之日为准);

(二)请您在上述期间内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请务必:

1.不以个人账户或控制他人账户交易本公司股票;

2.不泄露或打听相关内幕信息,将信息控制在必要知悉范围内;

3.不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股票。

特此函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被告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硕贝德公司代码:300322)

内幕信息内容概要[注1]

内幕信息内容概要[注1]
内幕信息存续时间[注2]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序号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知悉时间知悉地点知悉方式[注3]内幕信息所处阶段[注4]登记时间登记人
1
2
3
4
5
6
7
8
9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填报说明:

注1:内幕信息概要由董秘、业务主办部门及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确定。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报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分别登记。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注2:内幕信息存续期间由董秘、业务主办部门及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确定。注3: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注4: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的选项有:商议筹划、内部审核、外部审批、签订合同、董事会决议等。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