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孝民)
本人徐孝民作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2025年11月2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孝民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和东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至2024年5月担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委书记,现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5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认真研究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 2 | 0 | 2 | 0 | 0 |
1、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参加。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1 | 1 | 0 | 1 | 1 | 0 |
1、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事项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相关会议,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事项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缺席次数 |
| 1 | 0 | 1 | 0 |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事项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及时跟进审计进展,维护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并关注公开市场
中的公司相关信息及互动易平台的提问与回复,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八)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3天。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分析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发表相关意见,决策过程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持续增强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温巧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刚先生、俞斌先生、陈忠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忠琪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黄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职所需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聘任程序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的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孝民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