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惠州 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行业薪酬 水平等,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方案审议通 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方案审议 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薪酬,此外可以领取董事津贴6 万元/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可以领取董事津贴6 万元/年,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 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津贴。
(三)薪酬构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的津贴按半年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其 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 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