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300324)_公司公告_旋极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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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0324证券简称:旋极信息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至2025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经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清点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13人,代表股份135,119,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9,229,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7人,代表股份25,889,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9人,代表股份26,583,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9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7人,代表股份25,889,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6%。

3.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918,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08%;反对5,5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7%;弃权604,6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2,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742%;反对5,5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12%;弃权604,6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6%。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50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20%;反对12,130,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7%;弃权486,8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6,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371%;反对12,130,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314%;弃权486,8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5%。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404,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00%;反对12,13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05%;弃权580,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69,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711%;反对12,13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61%;弃权580,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29%。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081,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16%;反对6,492,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1%;弃权544,9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270%;反对6,492,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30%;弃权544,9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申林平律师、吴少卿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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