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ST凯利 |
| 股票代码 | 3003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序号 | 名称/姓名 | 住所 | 通讯地址 |
| 1 |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 | 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 |
| 2 | 李虹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 3 | 刘双全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 4 | 魏永梅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一致行动人:
| 序号 | 名称/姓名 | 住所 | 通讯地址 |
| 1 | 吕向东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增持)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1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 12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有关情况 ...... 13
第五节资金来源 ...... 15
第六节后续计划 ...... 16
一、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16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6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16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1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 ...... 17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17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 17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 18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交易情况 ...... 20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0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0
四、对上市公司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0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2
一、凯诚君泰 ...... 2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 25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 ...... 26
二、备查地点 ...... 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 31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7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凯诚君泰 | 指 |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李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指 | 刘双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指 | 魏永梅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1、2、3和4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吕向东 |
| 上市公司、凯利泰、ST凯利 | 指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7,078,6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6%,合计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 名称 |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吕向东 |
| 注册资本 | 4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695777448W |
| 企业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09年9月28日至2039年9月27日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 |
| 联系电话 | 021-50728058 |
、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凯诚君泰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吕向东 | 40 | 100.00% |
| 合计 | 40 | 100.00% |
吕向东先生持有凯诚君泰100.00%的股权,为凯诚君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凯诚君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凯诚君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吕向东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11010819660626**** | 上海 | 无 |
| 李虹 | 女 | 监事 | 中国 | 11010519650103**** | 上海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凯诚君泰为吕向东先生的对外投资持股平台。
凯诚君泰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2024-12-31 | 2023年度/2023-12-31 | 2022年度/2022-12-31 |
| 总资产 | 43,679,027.69 | 42,967,593.22 | 45,626,586.63 |
| 净资产 | 24,017,272.69 | 23,305,838.22 | 25,964,831.63 |
| 营业收入 | - | - | - |
| 净利润 | 735,387.56 | -2,151,260.04 | -3,723,442.05 |
| 净资产收益率 | 3.06% | -9.23% | -14.34% |
| 资产负债率 | 45.01% | 45.76% | 43.09% |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期末期初平均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李虹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5196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李虹女士目前已退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刘双全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20104197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刘双全先生现任永铭诚道(北京)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魏永梅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70481197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魏永梅女士目前已退休。
(五)一致行动人姓名:吕向东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吕向东先生现任凯诚君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伯瑞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怡兴智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北京浩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启禾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康迪泰科(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六)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吕向东、李虹为夫妻,刘双全、魏永梅为夫妻,吕向东持有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吕向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吕向东之间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认定,因此,凯诚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吕向东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凯诚君泰、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均无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吕向东先生直接控制的除凯诚君泰外主要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1 | 北京怡兴智策咨询有限公司 | 99.00% | 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2 | 北京浩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5.00% |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3 | 北京启禾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5.00% |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打字、复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4 | 北京伯瑞铭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5 | 康迪泰科(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74.55%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凯利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超过5%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已累计增持21,227,26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6%。本次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7,078,669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96%,合计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增持计划已于2025年7月9日由上市公司披露,具体请参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除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凯诚君泰于2025年7月8日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了增持上市公司的计划,并于7月9日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7月11日至9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21,227,263股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增持方式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金额(元) |
| 凯诚君泰 | 集中竞价 | - | - |
| 李虹 | 集中竞价 | 7,443,200 | 42,941,676.34 |
| 刘双全 | 集中竞价 | 13,784,063 | 82,593,117.56 |
| 魏永梅 | 集中竞价 | -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名称/姓名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凯诚君泰 | 25,132,206 | 3.51% | 25,132,206 | 3.51% |
| 李虹 | 6,832,000 | 0.95% | 14,275,200 | 1.99% |
| 刘双全 | 3,733,600 | 0.52% | 17,517,663 | 2.44% |
| 魏永梅 | 153,600 | 0.02% | 153,600 | 0.02% |
| 合计 | 35,851,406 | 5.00% | 57,078,669 | 7.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凯诚君泰
| 时间 | 变动原因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2012年6月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 3,702,750 | 7.225% |
| 2014年9月 | 公司发行股份 | 11,108,250 | 6.54% |
| 2015年1月 | 公司发行股份 | 22,209,300 | 6.31% |
| 2016年5月 | 公司发行股份 | 22,209,300 | 5.62% |
| 2016年5月至2018年期间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 39,841,527 | 5.57% |
| 2018年 | 凯诚君泰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1,141,527 | 4.35% |
| 2018年至2025年7月9日 | 二级市场交易 | 25,132,206 | 3.51% |
|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9月25日 | 本次增持计划(未增持) | 25,132,206 | 3.51% |
2、李虹
| 时间 | 变动原因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本次增持计划前 | 二级市场交易 | 6,832,000 | 0.95% |
|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 | 本次增持计划 | 9,332,000 | 1.30% |
| 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 | 本次增持计划 | 14,275,200 | 1.99% |
、刘双全
| 时间 | 变动原因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本次增持计划前 | 二级市场交易 | 3,733,600 | 0.52% |
|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 | 本次增持计划 | 10,943,600 | 1.53% |
| 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 | 本次增持计划 | 17,517,663 | 2.44% |
4、魏永梅
| 时间 | 变动原因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 二级市场交易 | 153,600 | 0.02% |
|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9月25日 | 本次增持计划(未增持) | 153,600 | 0.02% |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关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独立。
2、本人/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再是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时终止;若上市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则相应部分承诺自行终止。如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市公司的实际损失。”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亲友间的个人资金周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14,339,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共买入上市公司31,946,463.00股股份,增持金额为174,760,900.29元,均价为5.47元/股。
除以上交易外,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凯诚君泰凯诚君泰为吕向东先生的对外投资持股平台。凯诚君泰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30,703.47 | 172,788.30 | 3,242,569.27 |
| 应收股息 | |||
| 其他应收款 | 2,306,873.10 | 1,097,649.35 | 779,244.79 |
| 预付账款 | 1,014,100.00 | 1,014,100.00 | 556,1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62,000.00 | 37,662,000.00 | 37,662,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113,676.57 | 39,946,537.65 | 42,239,914.06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631.27 | 165,631.27 | 165,631.27 |
| 固定资产 | 2,399,719.85 | 2,855,424.30 | 3,221,041.3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65,351.12 | 3,021,055.57 | 3,386,672.57 |
| 资产总计 | 43,679,027.69 | 42,967,593.22 | 45,626,586.63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 |||
| 应交税金 | |||
| 其他应付款 | 19,661,755.00 | 19,661,755.00 | 19,661,755.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661,755.00 | 19,661,755.00 | 19,661,755.00 |
| 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19,661,755.00 | 19,661,755.00 | 19,661,755.00 |
| 所有者权益: |
|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实收资本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 23,617,272.69 | 22,905,838.22 | 25,564,831.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017,272.69 | 23,305,838.22 | 25,964,831.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679,027.69 | 42,967,593.22 | 45,626,586.63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
| 减:营业成本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2,008.88 | ||
| 销售费用 | 243,308.34 | 141,844.20 | 2,426,848.29 |
| 管理费用 | 537,972.45 | 2,241,821.00 | 1,030,113.83 |
| 财务费用 | -257.20 | -318,105.85 | -109,436.05 |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07,932.36 | -111,851.58 | |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6,908.77 | -2,065,559.35 | -3,531,386.53 |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 | 70,000.00 | 5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21.21 | 155,700.69 | 691,793.16 |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5,387.56 | -2,151,260.04 | -3,723,179.69 |
| 减:所得税 | 262.36 | ||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5,387.56 | -2,151,260.04 | -3,723,442.05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359.02 | 71,201.91 | 6,049,630.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0,359.02 | 71,201.91 | 6,049,630.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 | 2,476,048.20 | 1,160,00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474.30 | 663,434.06 | 3,021,153.2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969.55 | 1,500.62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443.85 | 3,140,982.88 | 4,181,153.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84.83 | -3,069,780.97 | 1,868,476.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155,509.65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55,509.6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0,000.0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09.65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084.83 | -3,069,780.97 | 1,943,986.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788.30 | 3,242,569.27 | 1,298,582.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0,703.47 | 172,788.30 | 3,242,569.27 |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交文件。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增持上市公司的相关决定;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和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7、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吕向东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李虹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刘双全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魏永梅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
吕向东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吕向东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李虹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刘双全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魏永梅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
吕向东
年月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ST凯利 | 股票代码 | 30032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1、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2、李虹3、刘双全4、魏永梅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1、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2、北京市海淀区3、北京市朝阳区4、北京市朝阳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变更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5,851,406持股比例:5.00%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21,227,263变动比例:2.96%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 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9月25日方式:集中竞价增持 | ||
| 时间及方式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14,339,000股。除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吕向东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李虹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刘双全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魏永梅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
吕向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