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_公司公告_迪森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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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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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证券简称:迪森股份公告编号:2025-04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迪森股份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远征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8名,代表121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550,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29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共代表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801,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3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9,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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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64%。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9,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5%;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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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66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5%;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3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5%;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5%;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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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38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2%;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31%;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4%。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5,745,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8%;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6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4,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14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6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85%。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5%;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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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48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3%;反对3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8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87%;反对3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3%;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48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3%;反对3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8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87%;反对3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3%;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9《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0%;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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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95%;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45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8%;反对3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5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7%;反对3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3%;弃权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6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8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2%;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7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31%;反对14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5%;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4%。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耿玲玉律师、张曹栋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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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监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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