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300339)_公司公告_润和软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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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2幢西二楼智能化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红卫先生和副董事长马玉峰先生因行程冲突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4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6,404,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6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209,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19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43%。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1,5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087,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73%。【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96,410,841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79,733股。故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89,531,108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5,69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307%;反对608,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1%;弃权10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75,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6443%;反对608,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1%;弃权10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73%。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667,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79%;反对608,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2%;弃权12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5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6216%;反对608,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2%;弃权12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99%。

独立董事葛素云女士、眭鸿明先生和李万福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654,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950%;反对609,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32%;弃权14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37,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6087%;反对609,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32%;弃权14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18%。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638,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801%;反对643,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049%;弃权12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21,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5938%;反对643,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049%;弃权12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50%。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21,7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7%;反对783,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362%;弃权9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205,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4844%;反对783,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362%;弃权9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31%。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00,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9.2451%;反对690,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485%;弃权11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284,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5588%;反对690,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485%;弃权11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6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10,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962%;反对746,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187%;弃权1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210,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962%;反对746,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187%;弃权1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51%。

关联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周红卫先生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30,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93%;反对743,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987%;弃权12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214,3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4930%;反对743,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987%;弃权12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40,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822%;反对638,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000%;弃权12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23,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5959%;反对638,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000%;弃权12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7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26,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688%;反对646,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072%;弃权13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09,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5825%;反对646,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072%;弃权13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4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45,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869%;反对625,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881%;弃权13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328,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6006%;反对625,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881%;弃权13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5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59,7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5074%;反对5,717,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731%;弃权1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243,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8211%;反对5,717,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731%;弃权1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9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196,3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1659%;反对6,085,7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7195%;弃权12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879,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4796%;反对6,085,7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7195%;弃权12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4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184,0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1543%;反对6,071,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7058%;弃权14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867,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4680%;反对6,071,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7058%;弃权14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谢文武律师、宋雨钊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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