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事项的审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报董事会审议之日止,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上海东土致远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致远”)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东土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东土致远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4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云谷路399号20层
(3)法定代表人:李平
(4)注册资本:53388.4058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图文设计制作;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东土致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东土致远84.66%股权,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东土致远15.34%股权。
(7)东土致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8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05,020.60 | 88,882.58 | |
| 负债总额 | 58,958.25 | 44,157.63 | |
| 净资产总额 | 46,062.35 | 44,724.94 | |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8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46,475.41 | 20,551.33 | |
| 利润总额 | 4,245.41 | -1,233.61 | |
| 净利润 | 4,198.39 | -1,409.48 |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鲁谷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
、保证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上海东土致远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额: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
(1)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6日止。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9,057.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5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