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