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62证券代码:400110 证券简称:天翔5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大同路188号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邮箱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增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大同路188号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1,902,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5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 代表
127,780,609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1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和邮箱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4,12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051%。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邮箱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83,312,88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袁正伟因公务外出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6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86,316,4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17%;反对股数22,186,3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41%;弃权股数3,39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726,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890%;反对22,186,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01%;弃权3,3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9%。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60)。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相文景、刘慧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